作者e198910506 (87)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法官的同居女友与被告是密友!会有问题吗
时间Thu Feb 23 16:20:43 2023
前阵子看到这篇新闻:
https://i.imgur.com/78kYHKh.jpg
截图网址:
https://168abc.net/special-report/won-lm/6526
我想讨论的点是:
法官的家人或亲友与被告有密切关系的人有某种形式的关系,这是否会影响法官的公正裁
决?
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
法官是需要遵循法律和职业道德,不受任何个人关系的影响
然而,人性的弱点可能会导致法官偏袒他们的朋友或伴侣
当一位法官在审理与其伴侣或朋友有关的案件时
应该考虑到自己的关系可能会对案件的公正性产生负面影响
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应该要求退出该案件
并由其他法官来处理该案件,这样想没错吧?
虽然法官的同居女友与被告是密友
并不一定意味着法官就无法公正地审理该案件
但如果判决结果是对被告有利的话
也会影响民众对於法官的看法吧?
这时法官退出该案件,不是反而更好?
不知道各位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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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eptoneta: 非刑诉17条规范需自行回避条件 也没人声请回避 02/23 16:26
2F:→ CCWck: 有回避条款,民事诉讼法第32,33条可参考 02/23 16:28
3F:→ CCWck: 不过“朋友”并不是回避理由,更不用说女朋友的朋友 02/23 16:29
4F:推 TKUCSIE4: 确实会有疑虑 02/23 17:03
5F:推 ravi0: 支持法官退出案件+1 02/23 17:48
6F:推 ya2357: 「女友的朋友」连法官的朋友都不是欸,几乎就是陌生人 02/23 18:32
7F:→ ya2357: ,连这个都要回避到底是把法官的职业操守看得多低? 02/23 18:32
8F:推 d28802475: 周刊都知道是密友,法官对自己的同居女友竟然不了解? 02/23 18:35
9F:推 rickdom01: 你所谓退出案件的依据是什麽?法官连遇到自己的朋友都 02/23 22:03
10F:→ rickdom01: 不是法定回避事由了 02/23 22:03
11F:推 KKyosuke: 法官遇到律师同学或律训司训同梯都没在回避了 02/23 22:30
12F:推 LaplaceDemon: 你知道六度分隔理论吗 照这样下去 什麽都可以回避了 02/24 15:27
13F:→ LaplaceDemon: 如果没有违背明文规定的理由 02/24 15:27
14F:→ LaplaceDemon: 就用这种来挑战判决 全台湾法院都可以关了 02/24 15:27
15F:推 nillller: 个人浅见,法律上虽没有回避的义务 02/24 15:35
16F:→ nillller: 但法官的同居女友既然是所参审案中被告的闺密, 02/24 15:35
17F:→ nillller: 则不可能期待法官在本案中有合理、 02/24 15:35
18F:→ nillller: 公平且毫无偏颇的审判 02/24 15:35
19F:推 Benjoll: 换法官判决会比较好 02/24 17:43
20F:推 KKyosuke: 这样就不可能期待的话,所有诉愿案都不可能有期待啊 02/24 18:13
21F:→ KKyosuke: 向上级申诉下级一定官官相护不公正? 02/24 18:14
22F:推 gn123456: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02/24 19:07
23F:→ gn123456: Ps:法官女友(右)颇正,法官前妻表示: 02/24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