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wings (火星人当研究生)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有关服用管制药物後驾车规定
时间Sun Nov 27 17:55:59 2022
※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铭言:
: 本人目前持有医院开立的合法处方笺,并且服用管制药物治疗ADHD
: 药物是利他能、安定文,利他能成分就我所知和安非他命类似
: 而利他能属於中枢神经兴奋剂,药袋外侧也有告知驾车不得服用
你先把药袋贴上来再说,
安定文是镇定剂/安眠药,会嗜睡,服用後本来就不能驾驶,
但是利他能并没有这种限制。
如果依照诺华出品的利他能的药物仿单的内容,
只有写:如果在服用後产生不良的副作用时,应避免驾驶或操作机械等危险动作。
而这种条款在绝大多数的药物,包括退烧药、止痛药都会有。
利他能的仿单里根本没写服药後必须禁止驾驶。
作为对照,一般的安眠药的仿单里,都会明确说明服药後禁止驾驶,
而且要求开出处方药的医生必须向病人说明。
连仿单里都没写服用利他能後不能驾驶,那为什麽会觉得法律应该会禁止??
反过来,如果你吃了安定文,那不管你有没有吃利他能,在安定文药效消退前都不能驾驶车辆。
: 本人目前持有我国交通部核准的大型重型机车驾照(吊扣一个月期满)
: 有先询问过药师服用药物期间是不得驾车的,但是药物药效多久要看当天饮食和精神状况
: ,原则还是以4~6小时
: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第1项第3款,汽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驾车:
: 吸食毒品、迷幻药、麻醉药品或其相类似管制药品。
: 违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5条处罚之。
: 以上这是行政罚
: 若是服用利他能驾车,除了行政罚外,是否还有涉及刑法第185-3条的问题?
: 另外若是驾驶服用管制药品已超过药物效力时间,但是因为车祸抽血或者其他方式检测到
: 毒品反应,是否会有违反安全规则第114条第1项第3款的问题?(驾驶不知道药物仍然残留)
: 最後,114条是规定服用药物不得驾车,但是并未说明何时才可以驾车,这样是否有法律明
: 确性的问题?
: 同时也会询问交通部路政司
: 感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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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喂流浪狗的人其实和渣男没什麽两样
一个是让狗以为自己是有主人的狗,一个是让人以为感情有了归宿
但都只是做半套不想完全负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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