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anley20301 (单眼皮瘦巴巴)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选务工作人员公假问题
时间Fri Nov 18 09:44:36 2022
前阵子同事有收到他们家区公所的公文
说是月底选举选物工作人员要讲习的通知
公文上面有载明凭公文向公司请公假
而同事月初也已经去上完课了
但这几天公司却以劳基法没规定必需给公假为由打算驳回他的申请
请问私人企业的规定可以凌驾於政府的公文吗?
我们同事都觉得公文都有了,公假应该是没问题
如果最後公司真的不给公假的话
那公司方面是否有违法?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6.107.236.19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68735878.A.20B.html
1F:推 KKyosuke: 没有违法。11/18 09:51
这样好矛盾喔,公文说可以请,但公司也可以不准假,那公文上面又为什麽这样写?
※ 编辑: stanley20301 (106.107.236.195 台湾), 11/18/2022 10:01:16
2F:→ sindyevil: 那个公文对公家单位来说OK,但是不是私人单位认定的公假11/18 10:34
3F:→ sindyevil: 范围,公假是有法律规定的.如果没有规定,就要回归事由是11/18 10:34
4F:推 KKyosuke: 法令规定要给公假的是那些接到政府命令必须参与的公务员11/18 10:35
5F:→ KKyosuke: ,而不是自愿参与的。11/18 10:35
6F:→ sindyevil: 否与公司有关?比如出庭当证人,跟公司利益攸关,那人资就11/18 10:35
7F:→ sindyevil: 要核假,如果是自己车祸出庭,与公司无关,员工自己就要找11/18 10:36
8F:→ sindyevil: 补休/事假/特休等假别核掉.11/18 10:36
9F:→ sindyevil: 另外公假和公出有差别,前者是假後者是工作日外出.11/18 10:37
10F:推 maniaque: 给楼主几个思考方向11/18 10:53
11F:→ maniaque: 1.参与选务人员工作,是否有"先"报请公司同意?11/18 10:54
12F:→ maniaque: 2.参与选务工作,是否为公司(雇主)指派参加11/18 10:54
13F:→ maniaque: 3.请公假的法源依据在哪? 是否有先查劳工请假规则?11/18 10:55
14F:→ maniaque: 公文是通发,并不会去区分你的参与身分类型11/18 10:57
15F:→ maniaque: 如身分属於 荐派/指派/自行报名参加11/18 10:57
16F:→ maniaque: 基本上,若是国营或身分上有公职与劳工兼具的人员11/18 10:58
17F:→ maniaque: 为经过机关荐派参与选务工作,自得以公假身分参加11/18 10:58
18F:→ maniaque: 如为劳工自行报名参加,雇主并无给予公假之"义务"11/18 10:59
19F:→ maniaque: 据此,私人企业之雇主并无核给公假之必要性11/18 11:01
20F:→ maniaque: 因为 "没有法令[要求]劳工必须参加选务工作"11/18 11:01
21F:→ maniaque: 像最近广告打很凶的国民法官,就是属於"有法令" 11/18 11:02
22F:→ maniaque: 若劳工被选任担任国民法官,任此职务时,企业必须给予公假 11/18 11:02
原来如此,我完全懂了,感谢楼上各位前辈解惑
※ 编辑: stanley20301 (106.107.236.195 台湾), 11/18/2022 13: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