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门的那漳)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自己可以回来住却不住,可要求租金收入?
时间Mon Oct 24 05:54:16 2022
三个兄弟姐妹,长年跟父母住一起。
後来大哥因成家,搬到另一间房子。
几乎每天都会回家看妈妈
大姐因为工作关系,六、日都还会住家里
会长住家里的,就剩父母+一个弟弟
有一天,拥有房子所有产权的父亲过世了
从那一刻开始,大姐就开始六、日都不住家里了
但每星期六日还是会回来看妈妈
房子的继承采公同共有,由妈妈、大哥、大姐、弟弟承接
四人各自拥有「4分之1的潜在应有持分」
想问的问题:
1、原本的大哥以前住的房间都还在,都没去动。
2、大姐以前住的房间,都没动。
3、弟弟在这整栋房子里,只有自己的房间及书房,这两房间不到房子的4分之1
这样的状况下,数年後的一天
大哥跟大姐能跟弟弟要求「不当得利,应该付租金给大哥大姐」吗?
弟弟拥有4分之1的潜在持分,而弟弟使用的空间也只有4分之1
大哥、大姐每星期都会回到「有妈妈+弟弟的房子」,也有共同的LINE群组,
可以针对「房子租金问题可以随时提出来要求」,提出将房子的4分之1空间出租
或者提出「制定分管契约」,但却没有提出来要求,
结果可以数年後,比如妈妈走掉後,那时可以再提出「不当得利之诉」吗?
另外,这件事如果现在就提出要解决,似乎也无解?
因为大哥跟大姐都因为家庭或工作因素无法回来住「属於他们产权的空间」
而大哥跟大姐如果要将家里出租,也无法这麽做
因为妈妈还住在家里,无法让陌生人住进来
而弟弟也没有要「现在」就把大哥大姐的持分买下来
这样似乎无解吧?而不是持续到有一天妈妈走了後
大哥及大姐要求弟弟要负责「这一段无解时间的租金」吧?
先感谢回答,真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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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ide1213xj: 1/4不是指空间的1/4 。是所有权的1/4 10/24 12:22
2F:推 sindyevil: 如果用使用空间来算,他应该也会使用到卫浴客厅走到等区 10/24 13:54
3F:→ sindyevil: 域,这个也要算进去~ 10/24 13:54
4F:推 cottonoff: 1/4的产权,如果弟弟不同意租给其他人,怎麽办?房客 10/25 15:07
5F:→ cottonoff: 搬进来,他拒绝开门并报警呢 10/25 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