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kmn (qq)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存证信函如何处理?
时间Sat Sep 17 12:47:24 2022
同事先生寄来存证信函
因为公司出游
他女儿(小四)跟我女儿(小二)搭游览车坐在一起
ps.他女儿自己要求要跟我女儿一起吃零食聊天,她们以前就一起玩了
他认为我违反之前口头达成的约定
(之前他女儿要求要来我家玩,同事知道而且准许,可是她先生不知道,後来知道就不得
了了,她先生认为女儿未成年,我有义务告知他,他也是女儿的监护人之一,因此,他要
求我不可以再接近他女儿,我为了不让同事为难,口头同意了,只是我以为只有我不可以
接近小孩,但是我们的小孩常常一起玩啊!)
存证信函里要求未成年子女避免互动,以免将来滋生事端,引起双方家长困扰...
请问我应该回覆吗?
ps.我也是女的,我没有对孩子做什麽啊!来我家玩只有一次,唯一的一次,也没出什麽
事,孩子也很愉快的回家,结果就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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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不用理他 09/17 12:50
2F:推 maniaque: 对方行为是否违反儿少法?? 要不要拿信给社工看看??? 09/17 12:50
3F:→ KKyosuke: 你又不是他的佣人 对他什麽义务都没有 09/17 12:51
4F:→ maniaque: 让社工评估父母行为,要不要把对方孩子送去安置?? 09/17 12:51
5F:推 leptoneta: 叫他付钱 不然有本事就去请保护令 09/17 12:52
6F:→ KKyosuke: 也没到这程度 09/17 12:52
7F:→ leptoneta: 警告他胆敢阻止令嫒行动就是强制罪 09/17 12:52
8F:→ KKyosuke: 我是比较好奇他这样是不是得发存证给班上所有同学..lol 09/17 12:54
9F:推 ninimiga: 存证信函拷贝一份给女儿带着,对方女儿过来请她离开 09/17 12:55
10F:推 KKyosuke: ...你期望小四女生看懂存证信函? 09/17 12:56
11F:推 JustSad: 第一次看过爸爸带头霸凌自己女儿的XD 09/17 12:58
12F:→ plkmn: 我比较疑问的是:我该回覆吗? 09/17 13:03
13F:→ plkmn: 为了这事,我得跟小二的女儿说,以後你不可以再跟小姐姐一 09/17 13:04
14F:→ plkmn: 起玩...唉! 09/17 13:04
15F:→ plkmn: 也想请问,未成年子女到别人家玩,需要父母双方都同意? 09/17 13:06
16F:→ JustSad: 如果要严格算,去她家要,来你家可以全部小朋友都让进, 09/17 13:21
17F:→ JustSad: 她挡门口大声朗读她爸爸的存证信函,等大家玩完一起离开 09/17 13:21
18F:→ JustSad: 简单说,有这种问题爸爸,你为何要让女儿淌浑水可能阴影 09/17 13:28
19F:→ JustSad: 就算房屋所有权人是她妈妈,你女儿能去她家,她爸爸不会 09/17 13:30
20F:→ JustSad: 发病做出奇怪的事?还是你觉得能教会你女儿法律常识? 09/17 13:30
21F:→ plkmn: 谢谢,当然是不会让她们一起玩了,连接触都不会了...只是, 09/17 13:39
22F:→ plkmn: 我需要回覆什麽吗? 09/17 13:39
23F:→ maniaque: J大的作法 已经接近霸凌了,能不要做就不要做 09/17 13:43
24F:推 JustSad: 不必 09/17 13:43
25F:→ JustSad: 可以把信表框起来留念,但没什麽法律效力,当纪念品收藏 09/17 13:44
26F:推 JustSad: (「接近」霸凌,就是还没嘛!霸凌有未遂犯吗?没有吧! 09/17 13:47
27F:→ plkmn: 这...也不要了!因为这件事,我现在跟同事彼此很尴尬... 09/17 13:48
28F:→ maniaque: 大人的事情,大人解决..... 09/17 13:52
29F:→ ya2357: 听起来像精神疾病,叫你同事带他去看医生 09/17 15:37
30F:推 tibo96033: 不必回覆。这张存证信函没有任何法律上的效力。 09/17 16:23
31F:推 KKyosuke: 存证信函唯一的效力就是通知 09/17 16:29
32F:→ KKyosuke: 只能证明A在某年某月某日通知B某某事项 本来就没有什麽 09/17 16:29
33F:→ KKyosuke: 特别的效力可言 09/17 16:30
34F:→ KKyosuke: 内容写个我爱你都行... 09/17 16:31
35F:→ jasonmoon: 丢到垃圾桶 09/18 10:54
36F:推 ocean11: 要给你同事他老婆或者说前妻好看的啦 项庄舞剑 意在沛公 09/18 19:11
37F:→ ocean11: 夫妻吵架总是很多不理智的行为,特别是拿孩子出气。 09/18 19:12
38F:推 ilw4e: 不用处理阿,存证信函顾名思义就是留着当证据,阿甚麽法律 09/19 19:42
39F:→ ilw4e: 问题都没有留证据就是吃撑了而已 09/19 19:42
40F:推 johnny155220: 你有钱的话我推荐碎纸机 没钱的话你就只能手撕了 09/20 10:10
41F:推 brian900530: 笑死 这麽特别的存证信函 乾脆裱框裱起来好了 09/20 15:50
42F:推 Godofthebutt: 好特别 笑死 09/20 18:20
43F:→ linx210145: 笑死 这种同事 09/21 13:31
44F:→ emily20: 不用理她,说真的这种同事 我一定让她难看 09/24 21:46
45F:→ emily20: 没有任何法源依据,以为保护令喔 真是奇人 09/24 21:48
46F:→ emily20: 那就员工旅游不要来阿 越看越火大 09/24 21:49
47F:推 KHlawtel: 留着,不用回 09/29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