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llipse (TTTR)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弃单调解事宜
时间Tue Sep 6 12:35:45 2022
前几个月本人出於收藏兴趣
在脸书揪团分售套组动漫周边
自留需要的角色,其他角色分售
有要求跟团者出示第三方平台优良交易评价截图
才帮忙代垫
但仍然遇到学生恶意跑单预购商品
(喊单者年纪满16未满18)
对方不取货我方相同商品两次
之後仍继续和其他卖家喊单不处理原交易
对方做完笔录後
还继续用新帐号於交易社徵物跟喊单
也有去快闪店购物
该名学生曾经弃单不少其他卖家的商品
各网站分身帐号加起来至少10个
已知弃单次数至少20次
因对方交易态度差劲
加上冷门作品难以转卖
我方已报警提告毁损罪
目前收到开庭通知书
想请问
和解金额怎麽样估算才算合理不吃亏呢?
另外开庭有什麽要注意的地方吗?
(例如要带过去的文件等)
感谢版上各位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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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34.247.15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62438947.A.A85.html
1F:→ iscu: 商业行为请找律师~09/06 12:52
2F:→ samnpc: 哪里有毁损09/06 12:59
弃单商品有徽章
经过时间按照台湾的环境可能会生锈
冷门作品不好转售
3F:→ JustSad: 告的成?应该会一卡车一卡车卖家拜你为师,学费比赔偿赚09/06 13:00
※ 编辑: ellipse (1.34.247.158 台湾), 09/06/2022 13:30:04
4F:推 leptoneta: 你不管开多少和解金都不会有人理你吧09/06 13:33
5F:推 JustSad: 你要不要考虑一下加入U大湿火星法律团,团购有很多优惠。09/06 13:58
6F:→ JustSad: 她们的宗旨是什麽都能告,脑补都是新事证,先告对方律师09/06 14:00
7F:嘘 loveloser: 浪费社会资源 乱诉没罚则的结果09/06 14:36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 107年易字第509号刑事判决:
买家因为接续於民国106 年6 月15日、6 月16日、6 月18日、6 月19日网路商店中交易平
台内下标购买服饰,并均指定超商取货付款,致卖家信以为真。於是卖家将买家所订购之
商品,分 3 件以每件新台币60元运费的价格,送至指定地点统一超商亲河门市。
最後买家并未前往领取,致上开商品遭退件,
卖家因此损失运费计180元。
最後法院判决买家犯诈术使人损害财产罪,
处拘役30日。
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壹仟元折算壹日。
※ 编辑: ellipse (223.140.78.195 台湾), 09/06/2022 16:05:26
8F:嘘 JustSad: 易科罚金又不是赔给卖家,卖家买柬埔寨机票比较实在啦!09/06 16:23
9F:→ maniaque: 这样行为的量体若已经超出平常,已经不是单纯民事了09/06 17:10
10F:→ maniaque: 至於和解金额? 你是打算趁这次捞一笔吗????09/06 17:11
11F:→ maniaque: 民事宗旨是 损失填补 ,你求偿要说得出道理啊 09/06 17:11
12F:→ maniaque: 哪有所谓吃亏不吃亏????09/06 17:11
13F:→ maniaque: 你若打算以刑逼民,那是你的选择 09/06 17:12
交易对象至警局做完笔录之後
仍无悔意继续向其他卖家喊单
也有新的弃单行为
不是要趁机捞一笔
只是要求合理求偿
以及让对方跟对方的家长负起责任
※ 编辑: ellipse (223.140.78.195 台湾), 09/06/2022 17:36:08
14F:→ Blue6: 高雄地院也有判有罪的案例 09/06 22:21
15F:→ vincentix: 毁损如果有成立再回报一下,对方傻和解就算了 09/08 07:46
16F:→ vincentix: 依这样的脉络,正常买家也可以告卖家毁损,运送要时间 09/08 07:48
17F:→ vincentix: ,东西会氧化:D 09/08 07:48
18F:嘘 JustSad: 1000张弃单,有没有一张被起诉? 09/08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