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caSo (麦子她哥)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关於伤害和杀人未遂
时间Mon Jul 25 23:06:37 2022
事情经过:
原本我在对我的下属发号施令,
结果工地经理听完跑来插嘴还对我咆哮。
咆哮完毕後我跟经理也吵了起来,
结果打起来了。两个人都扑倒在地。(他坚持他是被打)
(这是第一次打斗)
第二次打斗的时候经理拿着一把红柄大剪刀,
在那大喊你再过来我就会自卫给你看。
结果我拿起了电脑的台灯(类似塑胶尺)冲过去,
又扭打在一起。没想到经理就趁机从我背後捅了十几刀,
但是捅进身体超过七公分的就有六处。其中有两刀插进腰内。
请问
1.经理可以主张自我防卫吗?
2.我到警察局报案可以直接朝杀人未遂报警吗?
还是直接递状比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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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为我们相爱,所以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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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eptoneta: 要就报警 对方主张什麽是对方的事 07/25 23:42
2F:→ maniaque: 厉害,捅成这样还可以上ptt 请益,还可以去警察局报案... 07/26 00:53
3F:推 forevernew: 去地检署按铃申告吧!带验伤单 07/26 07:03
4F:推 smt3457: 直接递状,真心不骗 07/26 08:45
5F:→ samnpc: 不用想,递状就对了 07/26 08:50
6F:→ iscu: 第一个蠢就是动手,第二个蠢就是动手没让对方不能反抗 07/26 10:58
7F:→ GcaSo: 主要是因为最近才出院,可是那个经理到处在叫嚣他是自我防 07/26 12:51
8F:→ GcaSo: 卫 07/26 12:51
9F:→ maniaque: 不太懂....这种事不是第一时间就要报警了吗???? 07/26 12:53
10F:→ F9706026: 报案前先掌握对你有利的证据,现场有没有监视器?有没 07/26 13:32
11F:→ F9706026: 有人录下冲突过程?有没有人目睹冲突过程? 07/26 13:32
12F:→ F9706026: 你也可以先找对方对质偷录音,要的是他承认有捅你刀。 07/26 13:35
13F:→ GcaSo: 伤害造成的当下我大量失血昏迷当中,中间一度有脱粪失禁的 07/26 15:00
14F:→ GcaSo: 现象,警察就留下联络方式离开了。 07/26 15:00
15F:→ GcaSo: 所有的目击证人都看到他刺伤我的经过,包含公司销售部经理 07/26 15:02
16F:→ GcaSo: 都看着他事後拿着血剪刀站着大喊他是自我防卫。 07/26 15:02
17F:→ maniaque: [警察就留下联络方式离开了] 这?? 有点匪夷所思啊 07/26 15:04
对,我的皮夹里面真的就还放着警察留给我的电话和印章。
应该是看我当时无法做笔录吧
※ 编辑: GcaSo (1.200.47.140 台湾), 07/26/2022 15:30:27
18F:→ yuusnow: 看起来没什麽防卫问题,就算有也绝对过当。但你就拿个台 07/26 17:22
19F:→ yuusnow: 冲过去对干拿大剪刀的对方..... 07/26 17:22
20F:→ maniaque: 看到对方拿剪刀在手,你还冲上去.....被捅只是刚好吧? 07/26 17:40
21F:→ maniaque: 看不出对方有主动攻击你的意图,反倒是你......' 07/26 17:41
22F:→ maniaque: 你才是主动攻击方,不是吗???? 07/26 17:42
23F:→ maniaque: 对方主张正当防卫看来并无不妥 07/26 17:43
24F:→ maniaque: 除非你已经放弃武力攻击,或者很明显已无攻击情况 07/26 17:43
25F:→ maniaque: 而对方仍继续捅,那才有防卫过当的条件 07/26 17:44
26F:→ maniaque: 我倒觉得若对方提告,先抓去做笔录的可能是你欧~~~~ 07/26 17:44
27F:→ F9706026: 他都被捅到住院了还得在乎对方提告? 07/26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