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Taxes (谢谢提醒)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先生要向太太亲戚的小孩讨回哥吉拉,可否?
时间Sun Jul 17 11:59:45 2022
甲男乙女为夫妻,某日乙女的的亲戚带着小孩丙到家中作客,
丙看见客厅墙柜上摆满了哥吉拉公仔而表示羡慕不已,
乙女为了面子讨好亲戚,於是表示可将其中一只公仔赠与给丙。
事後,甲男返家发现其所珍藏的哥吉拉公仔少了一只,
询问乙之後得知上述情事,甲决定向丙讨回哥吉拉公仔。
请问甲男向丙请求返还哥吉拉公仔,有无理由?
拟答:
本题的争点在於
一、乙将公仔赠送给丙,是否属於有权处分?
二、若为无权处分,丙能否主张是善意取得?
三、纵丙善意取得公仔所有权,乙仍否依不当得利请求返还?
第 1031 条
夫妻之财产及所得,除特有财产外,合并为共同财产,属於夫妻公同共有。
该哥吉拉公仔无论是特有财产或共同财产,在未经甲的同意下,乙皆无权处分。
第 948 条
以动产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之移转或设定为目的,而善意受让该动产之占有者,纵其让与
人无让与之权利,其占有仍受法律之保护。但受让人明知或因重大过失而不知让与人无让
与之权利者,不在此限。
第 801 条
动产之受让人占有动产,而受关於占有规定之保护者,纵让与人无移转所有权之权利,受
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
按民法第948条,乙以移转所有权为目的将哥吉拉赠与给丙,丙善意受让而占有之,
并依第801条,丙的占有因受法律保护而取得有所权。
综上所述,丙因善意取得哥吉拉的所有权,甲请求返还无理由。
另外,甲是否得类推适用民法第183条,主张丙应依不当得利的法律效果而负返还义务?
若采构成要件说,则乙将公仔赠与丙并无受有利益,乙不构成不当得利,故不适用。
若采法律效果说,则乙纵不构成不当得利,丙仍须返还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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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80.217.11.9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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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MrTaxes (180.217.11.93 台湾), 07/17/2022 12:19:20
1F:推 KKyosuke: 引用1031条这题就快零分了 07/17 12:10
为何? 难道不需要先厘清处分权的归属?
※ 编辑: MrTaxes (180.217.11.93 台湾), 07/17/2022 12:22:46
※ MrTaxes:转录至看板 Examination 07/17 12:23
2F:推 KKyosuke: 为何..你爸妈的财产是共有的吗? 07/17 15:50
不太确定耶...一般夫妻都会分很细吗?
3F:→ KKyosuke: 法条不是随便一条拿来就能用的 07/17 15:51
※ 编辑: MrTaxes (112.78.74.193 台湾), 07/17/2022 19:07:45
4F:推 aigmara: 夫妻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以法定财产制为夫妻财产制,区域 07/17 20:35
5F:→ aigmara: 看一下民法亲属编吧 07/17 20:35
6F:→ CCWck: 你也看一下1031条的体系位置吧 07/18 12:32
7F:推 Nosweat: 完全不需要探讨夫妻财产归属 讨论夫妻彼此财产之间再讲吧 07/20 20:00
8F:→ Nosweat: 你怎麽知道是约定共同财产制? 况起还有1031-1 07/2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