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GA (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赠与後再回头要回
时间Fri Jul 15 15:38:13 2022
家母为了外婆有地方可以住
用外婆名字买了一间房
因为外婆年事已高
所以最近用赠与方式还我母亲并登记在我名下
已经登记完成
几十年不理睬外婆的舅舅知道後
以奇怪的理由将外婆接走
但还是住在我家名下房产
只是没跟家母住在一起
几十年都是家母照顾外婆
不知道灌什麽迷汤给外婆
外婆翻脸不认帐
现在反悔要跟我要回房子
外婆不曾去工作
所以一切开销都是家母提供
现在也翻供说她有工作十年前才退休
不过完全没有任何工作记录
当初全部都是家母用现金去缴纳
只有留下一些收据
不过没有记名是谁付钱
请问要开民事庭了我该注意什麽吗?
我已经有熟读民法408、4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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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9.211.118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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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IGA (36.239.211.118 台湾), 07/15/2022 15:39:03
※ 编辑: LIGA (36.239.211.118 台湾), 07/15/2022 15:43:02
1F:→ stevenchiang: 1栋房子的价值值得你花钱请律师,而不是自己上 07/15 16:20
2F:→ popola51: 善用借名登记 07/15 18:29
3F:→ jasonmoon: 熟读三条民法跟律师对嘎一栋房 也是厉害 07/15 19:03
4F:推 tibo96033: 请律师就好 07/15 19:55
5F:推 fish7410: 有读熟就好 07/15 20:25
6F:推 diogofseixas: 没有附负担的赠与,能要回是天方夜谭 07/15 22:05
7F:推 diogofseixas: 缴任何费用,一定要透过帐户 07/15 22:13
8F:→ diogofseixas: 不过既然是赠与,那就已经结案了,你外婆不是你必 07/15 22:14
9F:→ diogofseixas: 须直接扶养的对象 07/15 22:14
10F:推 diogofseixas: 然後别去砍人就好 07/15 22:16
11F:推 diogofseixas: 然後要提防外婆得covid还是被爆头,这样会变成遗产 07/15 22:18
12F:→ diogofseixas: 舅舅想想分到的唯一解就是两年内去西天取经 07/15 22:20
13F:→ diogofseixas: 当然不是舅舅去,所以要提防外婆被.... 07/15 22:21
14F:推 kilid: 请注意举证责任之分配(民事诉讼法第277条) 07/16 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