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接电话Mr.MaBao ^U^)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样被告伤害,反告诬告友成立的机会吗?
时间Thu Jul 7 14:11:49 2022
有客人在卖场,因为东西很多
要求店员将他的东西搬上车,被店员拒绝,店员认为没义务
於是客人自己搬,结果因为东西过多,再加上因为被拒绝十分生气东西都用摔的
导致扭伤手 东西掉地上砸到脚
於是认为是店员拒绝帮忙才导致受伤
这样对店员提告
店员认为是客人自己弄伤的,他除了拒绝帮忙以外,对於客人受伤是完全没关系的
那这样店员反告诬告,会成立吗?
我觉得伤害罪应该不会成立,因为店员应该不会有刑法上的不作为责任
但换做这个例子,其实是客人自己搬东西搬得气呼呼把自己弄伤,但却告店员
这样客人算诬告吗? 还是因为前面有被店员拒绝的前因,因此不算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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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ery1120: 看告诉内容,如果全部照实说,认为店员有义务帮忙,但 07/07 18:24
2F:→ kery1120: 未帮忙而导致受伤,属於对构成要件误解,不会成立诬告 07/07 18:24
3F:→ kery1120: ;反之,如果是诬陷店员有打人或丢货物致人受伤等不正 07/07 18:24
4F:→ kery1120: 确的事实,有可能成立诬告 07/07 18:24
但如果只是构成要件误解,有些很扯的例子也告不成诬告了不是吗?
例如,我把自己弄伤,然後告别人把我弄伤的
理由只要是 因为对方昨天拒绝我,让我非常不爽砸东西才受伤,所以是他害的
甚至看对方照片我就生气,打东西打到受伤,因为是他让我生气我才会砸东西受伤
如此扯蛋的理由都无法成立诬告吗?
5F:→ maniaque: 店员是受雇於雇主,有违反工作规范,也是对雇主契约违反 07/08 08:46
6F:→ maniaque: 至於诬告....就......也不太成立 07/08 08:47
※ 编辑: ultratimes (36.238.137.146 台湾), 07/08/2022 14:07:21
7F:推 Kbart: 还是要看原告说词是否有「店员肢体上的动作害原告受伤」这 07/12 23:50
8F:→ Kbart: 类的,因为店员没有肢体上的动作这部分就属捏造事实 07/12 2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