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天边散云 专业飘)
看板LAW
标题[公告] Lyndia0502禁止发言三日
时间Thu Jun 23 22:30:40 2022
一、处分依据
板规第二条第五项本文
五、发文者不得擅自修改他人推文,经来信检举并查证属实者处罚之。
板规第五条第一项
一、违规发文者,禁止发言三日。
试行规定第一条第一项
本板禁止於发表文章後修改文章清空内文,违者以违规发文论处。
二、违规事实
原始文章
文章代码(AID):
#1YidiYgK (LAW) [问题] 民事诉讼三审中,当事人变更户籍地址
系统备份文章
文章代码(AID):
#1Yj7F7UX (LAW) 转 [问题] 民事诉讼三审中,当事人变更户籍地址
三、判决理由
本板作为学术讨论性质的看板,看板使用者对於提问者均不吝提供回覆,
惟若提问者於获得所需建议後删除文章或清空内文,除使得後进无法浏览相
关讨论,不同见解的双方亦无法进一步互相针砭,将使得板面讨论风气受到
影响,故於2021年9月初经板友投票表决,多数赞成禁止删文。禁止清空内
文因系统限制,仅能由板主以板规限制及处罚之,本板亦於同年11月设立试
行板规。
经审视删修部分为热心板友推文回覆内容,并不具个资或敏感内容。行为
人违规删除他人推文事迹明确,复考量行为人登入次数近三千,纵使每日均
登入亦需八年,不可谓使用时日尚浅而不知应遵循看板板规。故依板规处分
禁止发言三日,自公告发出後即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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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异议,请私信本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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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这是是非非
原是万事万物缘起缘灭起的头
却又丝丝缕缕纷纷扰扰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兴创作-醉世梦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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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55994650.A.CF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