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p5000 (大尾鲁蛇)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涂销权返回请教
时间Tue May 10 18:08:50 2022
手上有个房子,建物所有权跟土地所有权状都在我这里,但是当时和银行贷款的户头是用
前妻的名字,贷款费用都是我在缴纳,每次都是用临柜无折写上我的名字存款,前阵子贷
款已缴清,但是银行把清偿证明跟涂销证明的部分交给我前妻,但前妻并没有再去地政事
务所办理涂销,造成我日後买卖会有问题,也就是在他项权利上我前妻还是银行端的债务
人..
但是我前妻认为已经不干他的事情所以不再回应我,请问这样的话我应该怎麽处理呢?
有律师是建议不再针对我前妻,直接对银行端起诉要求他们再寄一次涂销证明给我,请问
这会很麻烦吗?自己诉讼一定可以成功吗?还是说一定要委托律师才有办法呢?
先谢谢回答的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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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maniaque: 以土地/建物所有权人名义对银行提出涂销诉讼??? 05/10 18:16
2F:→ zp5000: 代书是说要我直接对前妻跟银行都提出涂销抵押权诉讼 05/10 18:18
3F:→ zp5000: 请问1楼前辈,自己写诉状应该一定赢吗?还是说一定要请律 05/10 18:19
4F:→ zp5000: 师呢? 05/10 18:19
5F:→ q135q135: 一楼是法律门外汉 原PO确定要问他的意见??哈 05/10 20:09
6F:→ maniaque: 楼上换梗啦?? 还是发现找不出错误,见笑转生气?? ^_^ 05/10 20:10
7F:→ q135q135: 我怀疑一楼根本没有进行过任何诉讼 05/10 20:10
8F:→ maniaque: 你来说说看啊,阿不是自诩法律专业?? 给大家闻香看看啊 05/10 20:10
9F:→ q135q135: 法律门外汉不是事实??一楼是法律本科系毕业的吗?? 05/10 20:17
10F:→ q135q135: #1YNGM-nR 一楼这个人很随兴 就算写错了 这个人习惯就 05/10 20:27
11F:→ q135q135: 是过了就过了 原PO确定要问这样的人??那我只能祝福了 05/10 20:28
12F:推 cape129: 真心建议,略过m先生的发言 05/10 20:33
13F:→ maniaque: cap 不甘寂寞,火力支援?? 呵呵~~~好准时 05/10 20:41
14F:→ zp50000: 谢谢各位前辈,但是否能给小弟一个比较明确的答案呢? 05/10 20:56
15F:推 Nipperdey: 建议委任律师处理 05/10 21:38
16F:→ Blue6: 你不是房屋所有权人 光有权状也没办法买卖阿 05/10 21:47
17F:→ zp50000: 房屋跟土地的所有权状都在我这里 05/10 22:31
18F:→ zp50000: 贷款也都是我在缴纳,都有银行的证明 05/10 22:31
19F:→ Blue6: 先打借名登记 再打抵押权涂销 结束 05/10 22:59
20F:→ maniaque: 楼上....原PO意思应该是土地建物名字都是他的吧? 05/11 10:10
21F:→ maniaque: 只是以第三人名义去贷款,抵押标的是这土地建物 05/11 10:11
22F:→ maniaque: 因为债务人是前妻,银行将清偿证明跟涂销全都寄给债务人 05/11 10:12
23F:→ maniaque: 抵押物人没拿到这张,办不了涂销,才来提问 05/11 10:13
24F:推 jasonyeh: 看不懂这件跟借名登记有什麽关联 05/11 10:45
25F:→ asmp: 跟前妻约个时间交付那些文件,或是附个回邮信封请她寄回都不 05/11 10:57
26F:→ asmp: 肯吗? 05/11 10:57
27F:推 asmp: 能好好谈就不要用诉讼方式解决,前妻当初肯为你背债,应该用 05/11 11:19
28F:→ asmp: 道理可以讲得通。 05/11 11:19
29F:→ sindyevil: 原PO语意上没有很清楚让B大误会,如果所有权登记名义人 05/11 12:22
30F:→ sindyevil: 都是原PO,当然没有借名登记的问题. 05/11 12:22
31F:推 kery1120: 如果你是所有权人,就找原银行办理,银行不理,试看看 05/11 19:34
32F:→ kery1120: 申诉金管会 05/11 19:34
33F:推 Blue6: 原PO如果是所有权人很难搞到抵押权涂不掉 我看他一直提到权 05/11 22:02
34F:→ Blue6: 状 才以为所有权是前妻 他只是保管权状那种 05/11 22:03
35F:→ Blue6: 前妻愿意处理是上策 如果不想和前妻接触 那就只能找银行了 05/11 22:03
36F:→ a9301040: 发律师函银行可能比较会理你 05/11 22:14
37F:→ a9301040: 其实涂销很简单,银行出个清偿证明而已 05/11 22:14
38F:→ a9301040: 只是卡在你这是物保,申请人到底能不能是所有权人而已 05/11 22:15
39F:推 asmp: 债务人和抵押人失和的情形不少见,银行应该有一套作法,不知 05/11 23:04
40F:→ asmp: 道原PO洽询银行处理的结果如何? 05/11 23:04
41F:→ maniaque: 银行端以副本名义发一份给担保人,其实并不为过 05/12 08:56
42F:→ maniaque: 至少就以律师函先行方式要求银行对担保人出具一份清偿 05/12 08:57
43F:→ maniaque: 证明,以担保人角度来讲,也可以确立担保责任结束 05/12 08:58
44F:推 KKyosuke: 那不是银行端的责任啊 05/12 10:33
45F:→ KKyosuke: 债务人有没有清偿债务那也算是个资,银行也不能随便讲 05/12 10:34
46F:→ maniaque: 但是....他是担保人啊..... 05/12 13:31
47F:→ maniaque: 他用他名下的不动产替某人担保借贷...... 05/12 13:32
48F:→ yuusnow: 我看了半天都没有说所有权是谁的阿 原PO一直强调"权状" 05/12 14:51
49F:→ yuusnow: 在你那里,缴贷款也有留存,但始终没有说所有权人是谁 05/12 14:51
50F:→ yuusnow: 还是哪边有清楚说明所有权人是谁? 05/12 14:52
51F:推 asmp: 原OP有提到抵押权登记未涂销会影响他日後买卖,理论上应该是 05/12 19:35
52F:→ asmp: 所以权人,否则也没啥好担心的。 05/12 19:35
53F:→ zp5000: 没说明清楚 所有权人是在下本人没错... 05/13 02:55
54F:→ zp5000: 前妻对此事相应不理 毕竟当年分开并不是多愉快的事情 05/13 02:59
55F:→ yuusnow: 银行好像没做错,那现在就是银行愿不愿意再发给清偿证明 05/13 14:46
56F:→ maniaque: 所以才说银行是否可以给 清偿证明 "副本" 05/13 15:03
57F:推 sindyevil: 联系银行问问看除了债务人发放证明外,有没有例外可发放 05/13 15:22
58F:→ sindyevil: 给标的物所有权人? 如果给副本,记得问地政能不能用. 05/13 15:23
59F:→ maniaque: 真要是什麽都拿不到? 就...走法院了....让法院判决 05/13 15:44
60F:推 mechman: 原po是所有权人,房贷也还完了,是可以直接请银行开抵押 05/17 17:11
61F:→ mechman: 权涂销同意书的啦,不用再诉讼。 05/17 17:11
62F:→ mechman: 银行不从,就去金管会投诉 05/17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