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天边散云 专业飘)
看板LAW
标题[公告] JustSad禁止发言七天
时间Mon Feb 14 09:50:12 2022
一、处分依据
板规第二条第七项
七、人身攻击:人身攻击、谩骂、侮辱、挑衅等除依法院既有判决外,
概由板主认定,依违规发文论处。
板规第五条第一项及第二项
一、违规发文者,禁止发言三日。
二、自最後一次违规日起算,一年内再犯者,加重处分。
首次再犯:七日;二度再犯:三十日;三度再犯:十年。
二、违规事实
文章代码(AID):
#1Y1Iu7ee
R: [问题] 有牵绳的狗主人没抓好挣脱,狗咬伤我
1F:→ JustSad: 本版我养了两只狗,牠们不定时会自己出来放风,别介意!02/11 16:53
三、判决理由
法律板作为学术性质讨论板,不涉入它板纠纷、私人恩怨,仅提供学术
讨论平台(下略五百字)。
查系争推文虽未明示指涉何人,然观推文前後相关回应并不难察觉指涉
对象;复经板友於本板置底检举区提出检举,爰依相关规定处禁止发言七
日。
另,本板为法律学讨论板,依个别问题可拓及实务见解与做法,但对於
个人行为,如未违反法律规范而仅系有可议之处,不宜作为回覆或推文之
主要内容;纵非主要内容,亦期望於不影响文意之范围内能避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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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淡,不是我潇洒,我想
只是我习惯了,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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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2.146.248.9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44803415.A.257.html
2F:推 b0986: 这人就驻版酸民,很多人跟他讲过,他也没在反省啦! 02/14 11:01
3F:→ b0986: *驻板酸民 更正错字 02/14 11:11
4F:推 cape129: 谢谢板主。但觉得罚太轻了。 02/14 11:26
5F:推 q135q135: 感谢板主 感觉判太轻+1 02/14 11:36
6F:→ q135q135: 请问板主 其他的检举不处理吗? 02/14 11:36
7F:推 maniaque: 下指导棋? 02/14 12:46
8F:→ ultratimes: 我是其中一只狗吗^U^ 02/14 21:44
9F:→ maniaque: u大湿,您很闹欧~~~~ 02/14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