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jrq5785 (问问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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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民事诉讼 既判力 更行起诉问题
时间Fri Jan 14 00:46:04 2022
第一次告:
https://bit.ly/2ZZvaxd
第二次告:
https://bit.ly/3yWhVxA
第一次判决以「没有确认利益」而驳回
原告没有上诉,而是直接以同一个被告,同一个事实向同一个法院告第二次结果胜诉
请问一下为何第二次还可以告?
为何没有被以民事诉讼法第249条1项7款驳回?
具体的理由是甚麽?
愿意奉上1000P给回答最好的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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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tamakochan: 无确认利益->不具权利保护必要->程序判决->无既判力 01/14 01:49
2F:→ tamakochan: 民诉249第2项第1款 01/14 01:50
谢谢,如果没有更好的或者更详细的回答者我会发1000p给您
3F:→ CCWck: 法官见解不同的事常有,但我觉得第一篇比较有道理 01/14 02:05
4F:→ q135q135: 小弟比较支持第二个判决 01/14 09:28
5F:→ GeorgeKimo: 被告应没提出同诉讼标已为确定判决的抗辩 01/14 09:31
6F:→ GeorgeKimo: 行政机关通常不会对所有权事实进行认定,应有确认利益 01/14 09:33
7F:推 jim23027: 第一次判决对於所有权归属无争执,且法院认为公法上的 01/14 10:25
8F:→ jim23027: 不利益,应循行政程序解决,所以认为无确认利益驳回。 01/14 10:25
9F:→ jim23027: 但第二次判决被告已否认拥有该车辆之所有权(已移转他人 01/14 10:25
10F:→ jim23027: ),因此对於所有权归属产生争议,自然而然就有确认利益 01/14 10:25
11F:→ jim23027: ,所以法院才会继续审理本案。 01/14 10:25
12F:→ jim23027: 所以打确认之诉之前,通常会建议当事人一定要制造确认利 01/14 10:25
13F:→ jim23027: 益,免得到诉讼上被法官认无确认利益而驳回。 01/14 10:25
14F:→ CCWck: 两者的原因事实都是原告不想负担公法上义务,即使拿到确认 01/14 10:41
15F:→ CCWck: 胜诉。并不因此改变监理所对车辆所有人的认定,原告之後还 01/14 10:41
16F:→ CCWck: 是会继续受到收到罚单和税单吧 01/14 10:41
其实大大去查就会知道,第二个判决是多数说,而且也确实能解决问题
案例一:
https://bit.ly/31S8TFW
案例二:
https://bit.ly/3KazFL2
案例三:
https://bit.ly/30Rv3Yo
案例四:
https://bit.ly/2EXtKvs
案例五:
https://bit.ly/2GzG3z2
案例六:
https://bit.ly/3riEXeG
依据我跟他们交涉的结果,监理机关其实反而希望有这个确认判决
因为他们有些不承认登记名义人拿去给他们看的私法契约书
还有,汽机车有三种费用
1.牌照税→主管机关是地方税务局
2.燃料费→主观机关是交通部公路总局
3.交通罚单→地方裁决中心
这三个地方都有相关的函释说假设没有过户,以实际所有人或使用人为课徵对象
但是...依据我本人实际跑的结果只有地方牌照税会承认私法契约书
罚单的部分道交条例有85条可以驾驶人转移但是他有时间限制而且非常短
总之...
只要这三个机关有一个不给你转,问题就会继续存在
所以才有很多人都去提起确认所有权之诉。
只要有确认判决上面三个机关都会买单
并不会向登记名义人课徵费用,这是本人亲身经历之事,否则会违反自己的函示。
牌照税函示:财政部83年第12月10台财税第831625627号函
燃料费函示:依交通部90年5 月 25 日交路 90 字第 038398 号函释示暨 87 年 12 月 8 日交路 87
字第 009650 号函
※ 编辑: ejrq5785 (218.173.36.102 台湾), 01/14/2022 10:59:36
17F:推 CCWck: 感谢分享 01/14 12:40
18F:→ maniaque: 两份判决的诉之声明不同,应该是有法律人士教过 01/14 13:07
19F:→ maniaque: 第一份声明是:确认车在97.10.19是被告所有 01/14 13:09
20F:→ maniaque: 第二份声明是:确认车在97.3.27已经不是原告所有 01/14 13:09
21F:→ maniaque: 第二份判决书内,虽然有载明原告主张,车已经是被告的 01/14 13:11
22F:→ maniaque: 但法院并未判这一块 01/14 13:11
23F:→ maniaque: 所以第二份判决,若监理机关不察,迳予登记,後续可能有事 01/14 13:14
24F:推 q135q135: 感谢分享 01/14 18:22
25F:→ CCWck: 有点好奇,第二个确认判决胜诉後,行政机关之後罚单要寄给 01/14 20:58
26F:→ CCWck: 谁? 01/14 20:58
27F:推 kery1120: 基本上这判决对监理机关没用,罚单还是照罚车主 01/14 21:50
28F:→ GeorgeKimo: 不太可能对监理机关没用,法院都已説车不是原告的。 01/15 00:16
29F:→ maniaque: 可能又会再来个行政诉讼,牌照登记是车主 01/15 08:12
30F:→ maniaque: 并非以 所有权人 为 登记人 01/15 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