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832k7 (no end)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代位求偿的时效,如何认定?
时间Sat Dec 11 16:13:04 2021
先谢谢板上专家们的回应。
初步判断这份存证信函确实已逾时多年了,乙方可以「消灭时效」进行抗辩。
不过新的问题来了!实务上,
消灭时效是否一定必须被动等待保险公司声请强制执行(冻结帐户等),
才有机会由乙方在收到法院通知单20天内提出异议、转诉讼,
才能提出抗辩并结束债务?
毕竟这段过程有诸多风险如:没收到法院通知单、错过20天、诉讼时无法出庭等。
想请问:
1) 若乙方错过20天後,因为户头的使用等才发现自己被假扣押了,
还能向法院提出异议并予以解除吗?从提出到解除通常需要多久?
这段过程有必要条件吗(譬如必须由乙方本人亲自至该法院申请?)
2)假扣押会影响乙方的信用纪录吗?
另外,似乎看到有一说是:诉讼过程中虽乙可提出消灭时效抗辩,$无须缴纳,
但这笔债务还是存在。等於这笔债会背一辈子,影响信用纪录?
毕竟乙方时常出国在外,考量未来的诸多风险,一辈子都要提心吊胆,
考量工作奔波下没时间也没资源和财团耗,很可能乾脆认赔了事。
但内心仍然觉得保险公司的手段(包含缺乏修车明细的债权催收函)没有公理正义可言。
想问问板上专业的大大们,能否给予乙方一些建议?
或是想知道有没有任何方式可以由乙方主动出击,以尽早解除这笔债务?
(譬如,有没有任何方式预先提供法院证据留底,
让未来甲方保险公司声请强制执行时,由法院自动驳回?)
(或是,主动与保险公司联络,请他们直接走诉讼程序?但乙方需要负担诉讼费用吗?
与保险公司联系时是否有些细节须格外注意?或是建议不要联系好呢?)
希望不是异想天开,让大家见笑了<(_ _)>,先谢谢各位专家读完这篇文章!
※ 引述《ru832k7 (no end)》之铭言:
: 大家好,
: 请问,甲乙双方在将近五年前发生一场车祸,
: 乙方因投保车体损失险,其保险公司向甲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 但甲方常年不在国内,保险公司及其後来委托的信用管理公司始终难以联系。
: 最近甲方因疫情回国,
: 收到委托信用管理公司寄来的「债权委外催收通知书」及「债权催收通知函」,
: 当中明示:
: 为此代为函告 台端速於文到後,悉数清偿上揭款项,或电洽本公司专员洽商还款事宜,
: 否则将依法进行必要之法律程序,特此告知,幸勿自误为祷。
: 在这个case里,请问:
: 1)这封存证信函,是否适用於民法关於「消灭时效」的认定,亦即已逾二年时效?
: 《民法》第197条第1项规定:「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
: 及赔偿义务人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
: 2)除了这封存证信函,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认定是?
: 以下哪些项目,若在两年内发生即可成立?
: A. 传简讯给甲方 B. 传电子邮件给甲方 C. 致电甲方未接 D. 致电甲方有接但谈不拢
: E. 致电甲方亲属(家电)亲属有接但告知甲方不在 F. 寄挂号信件给甲方未签收
: G. 寄挂号信件给甲方,由亲属签收 H. 寄挂号信件给甲方,由本人签收
: 3)「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的意思是,即使在二年内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 逾十年未讨回,则自动消灭?
: 谢谢大家协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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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ru832k7 (118.167.139.28 台湾), 12/11/2021 16:36:38
1F:推 JustSad: 你可能对强制执行认知太抽象~能强制执行干嘛还要假扣押 12/11 18:23
2F:→ JustSad: 简单说,没执行能力的小催收公司只是寄信吓吓你; 12/11 18:24
3F:→ JustSad: 有执行能力的催收公司、债权公司,会送件强制执行~ 12/11 18:26
4F:→ JustSad: 除非你们已经协商中,或者不管你是否担心影响不大。 12/11 18:26
5F:推 maniaque: 不太懂 赖帐不付,跟公理正义有啥鸟关系???? 12/11 18:47
6F:→ maniaque: 有意见可以到法院谈,可以主张要看帐单,可以抗辩啊 12/11 18:48
7F:→ maniaque: 保险公司就算车体险,也不是客户想修啥就修啥..... 12/11 18:48
8F:→ maniaque: 你有拿到初判表吧?? 肇事主因次因有写吧??? 12/11 18:49
9F:→ maniaque: 而你不在国内期间,保险也无从联络,先问看看有没有被扣掉 12/11 18:50
10F:→ maniaque: 想必你也没有把你的联络方式给对方吧 12/11 18:50
11F:→ maniaque: 总之,不会被冻结,也不会被假扣押,判决後直接强制执行 12/11 18:51
12F:→ maniaque: 若真让你逃过期间,那也只能说你运气好 12/11 18:52
13F:→ maniaque: 反正看起来应该一块都不想付就对了..... 12/11 18:52
14F:推 JustSad: 讲白一点就是~如果能强制执行,摆烂也赖不掉这笔帐。 12/11 19:04
15F:→ JustSad: 想不想摆烂赖掉这笔帐其实不太影响结果。 12/11 19:05
16F:→ maniaque: 对了,强制执行是会要求银行端,就债权金额范围内的 12/11 20:31
17F:→ maniaque: 先圈住,当收到这公文後,银行就会先圈住这些,不给你提领 12/11 20:31
18F:→ maniaque: 之後会有第二份公文,告知银行要把这些圈住的钱,转帐到哪 12/11 20:32
19F:→ maniaque: 阿你既不愿意上法院讨公道,又只想说拖到时效期满来赖帐 12/11 20:33
20F:→ maniaque: 另外,保险公司取得的是代位求偿权,而非事故当事人 12/11 20:37
21F:→ maniaque: 受亲权而产生的债权 12/11 20:38
22F:→ maniaque: 受侵权 12/11 20:38
23F:→ maniaque: 更何况,人家保险公司,又是何时取得代位求偿权呢?? 12/11 20:40
24F:→ maniaque: 不过,站在法的立场,主张时效完成是你的权利,尊重 12/11 20:43
25F:→ maniaque: 简单主张时效就好了,剩下就是对方举证问题 12/11 20:45
26F:→ stevenchiang: 你第一段把两个东西混淆了,声请支付命令跟强制执行 12/11 21:08
27F:→ stevenchiang: 不同,收到後20日异议转诉讼的叫做支付命令 12/11 21:08
28F:→ stevenchiang: 支付命令->20日内异议转民事诉讼,出庭主张时效抗辩 12/11 21:09
29F:→ stevenchiang: 被强执->提债务人异议之诉,出庭主张时效抗辩 12/11 21:10
30F:→ stevenchiang: 然後修法後,你就算支付命令20日内没异议,对方强执时 12/11 21:12
31F:→ stevenchiang: 你还是可以提债务人异议之诉,出庭主张时效抗辩 12/11 21:13
非常谢谢楼上每位专家的分析,每一个细节我都读完了。
确实过去甲乙方有协商不快的情形
(听来的细节是基於修缮金额不合理,乙和甲要求估价单後,甲及保险公司就消失了。
乙方也没继续追,也可能因人在国外未接到甲方保险公司电话,
直到现在收到存证信函)
乙方也不想躲,很希望能直接上法庭,主张修缮金额不合理及时效抗辩,
以免声请支付命令、开庭时间又发生在他不在台湾的时间,
但似乎只能等甲方保险公司行动了对吗?
听起来似乎很难捉摸。
经过大家的分析,也渐渐明白为何资产管理公司在五年後还会寄来这封信,
对他们来说应该不乏时间及出庭资源,
对一般市井小民来说,却等於一辈子守着一颗令其提心吊胆的未爆弹......
除非乖乖接受一份狮子大开口的修缮金额。
※ 编辑: ru832k7 (118.167.139.28 台湾), 12/12/2021 18:10:42
32F:嘘 JustSad: 修缮费用都要有单据哪来的狮子大开口? 12/12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