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832k7 (no end)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代位求偿的时效,如何认定?
时间Fri Dec 10 15:12:13 2021
大家好,
请问,甲乙双方在将近五年前发生一场车祸,
乙方因投保车体损失险,其保险公司向甲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但甲方常年不在国内,保险公司及其後来委托的信用管理公司始终难以联系。
最近甲方因疫情回国,
收到委托信用管理公司寄来的「债权委外催收通知书」及「债权催收通知函」,
当中明示:
为此代为函告 台端速於文到後,悉数清偿上揭款项,或电洽本公司专员洽商还款事宜,
否则将依法进行必要之法律程序,特此告知,幸勿自误为祷。
在这个case里,请问:
1)这封存证信函,是否适用於民法关於「消灭时效」的认定,亦即已逾二年时效?
《民法》第197条第1项规定:「因侵权行为所生之损害赔偿请求权,自请求权人知有损害
及赔偿义务人时起,二年间不行使而消灭,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
2)除了这封存证信函,损害赔偿请求权行使的认定是?
以下哪些项目,若在两年内发生即可成立?
A. 传简讯给甲方 B. 传电子邮件给甲方 C. 致电甲方未接 D. 致电甲方有接但谈不拢
E. 致电甲方亲属(家电)亲属有接但告知甲方不在 F. 寄挂号信件给甲方未签收
G. 寄挂号信件给甲方,由亲属签收 H. 寄挂号信件给甲方,由本人签收
3)「自有侵权行为时起,逾十年者亦同」的意思是,即使在二年内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逾十年未讨回,则自动消灭?
谢谢大家协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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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7.135.147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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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告知甲不起诉也没用 12/10 15:36
请问:意思是车祸发生後二年内必须起诉,否则其他通知都无效吗?
※ 编辑: ru832k7 (118.167.135.147 台湾), 12/10/2021 16:13:23
2F:推 leptoneta: 要通知甲且在通知甲後6个月内起诉才算中断 12/10 16:23
3F:→ leptoneta: 但所谓起诉包含声请强制执行 支付命令或调解 12/10 16:25
4F:推 leptoneta: 另一方面 若甲承认有这个债权就算时效中断 12/10 16:26
5F:推 leptoneta: 所以D选项有可能造成时效中断 12/10 16:29
谢谢。意思是D选项+六年内起诉才算中断对吗?
假设在D发生後半年内未起诉,现也逾事故二年,
是否就代表这封存证信函没有效力,就算六个月内起诉也一样?
(但不懂寄存证信函的目的、优点在於?)
另外再详细确认,「起诉」的认定,是否必须由甲方保险公司针对损害赔偿请求进行?
若是车祸後申请初判表、其後又申请交通事故裁决所的监定会议,是否算在起诉范围内?
若反过来说,车祸後半年内乙方曾申请刑事诉讼,是否影响损害赔偿请求的时效认定?
6F:推 KKyosuke: 谈不拢不算承认啊XD 12/10 16:42
※ 编辑: ru832k7 (118.167.135.147 台湾), 12/10/2021 16: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