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职业被告)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公然侮辱
时间Thu Dec 2 09:18:28 2021
※ 引述《bettyboop ()》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公然侮辱
: 时间: Thu Dec 2 02:07:30 2021
你三不五时重新编辑文章补充的资料,改变故事内容就像粪game,更称不上公然侮辱。
: A君的家人B君开了一间公司,B君某天替他的公司员工在某个百货里的楼上吃到饱自助餐
: 厅办聚餐,并且要求A君也一定要去。
: A君到达餐厅内时,当大部份员工都去夹菜时,女员工C君指着前面一桌空的座位并且跟A
: 君说这边的座位都可以坐喔。当A君选了一个座位要坐下来时,C君突然大吼”这是X先生
: 要坐的”。餐厅的服务生听到C君的大吼声以为A君不属於C君公司的员工就把A君赶出餐厅
: 外。
: A君於是就坐在餐厅外的位子上等家人B君来。过不久有个同一间公司的女员工D君突然蹲
: 着走到餐厅门口并只把整颗头伸出来左转脸朝向A君并且眼睛翻白眼的看着餐厅外的A君。
: A君觉得备受歧视针对D君这举动。因餐厅内外均属公众场合,并且餐厅内外的天花板
: 都有监视器监控。
: 请问D君有涉嫌公然侮辱罪吗?
: 谢谢
我原本由以上的内容猜测,但你补充的资料勾勒出来事实完全不同走向。
故事内容的部分先搁置~
公然侮辱的部分:
你没证据没人愿意当目击证人,你把重心寄托在监视器却不知道有没有录到。
重点是你把对方翻白眼当成是侮辱你的行为。
不管你有没有钱请律师,如果你能告的成对方公然侮辱,我拜你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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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53.186.247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38382052.A.E85.html
: ※ 编辑: bettyboop (27.53.186.247 台湾), 12/02/2021 02:19:55
: ※ 编辑: bettyboop (27.53.186.247 台湾), 12/02/2021 02:21:37
: 推 q347: A不会讲喔? 是不会表达? 12/02 03:13
: → bettyboop: 讲啥? 12/02 03:39
: → bettyboop: 跟D君反应?就算要讲时D君也已经头像乌龟一样缩回去。 12/02 04:50
: → bettyboop: D君通常会否认有此伸缩头动作。 12/02 04:50
: 推 JustSad: http://i.imgur.com/y7DAuCi.jpg 12/02 05:03
: → JustSad: 如果内心那麽脆弱那麽容易受伤害,可以躲在家里不要出门 12/02 05:05
: → bettyboop: 文章有提到A君是被”要求”去聚餐,如不去家人B君不会 12/02 05:10
: → bettyboop: 让A君住B君家。A君在外名下没房子。 12/02 05:11
: 推 JustSad: 寄人篱下本来就要看人脸色,不想被瞧不起自己搬出去。 12/02 05:14
: → JustSad: 被要求要去吃饭,告对方的职员公然侮辱~对方认同? 12/02 05:15
: 推 JustSad: 如果你的理解能力与正常人不同,我换个方式说: 12/02 05:17
: → JustSad: 被要求去吃饭~不想给对方难堪,所以一定要参加。 12/02 05:18
: 刚有说过,A君不去不是给对方难看,是A君会没地方住。之前A君被B君赶出去住在外面过
: 。A君才不管B君的面子,而是只管自己有没地方住。
: → JustSad: 不管你有没有被侮辱~告对方的职员,就不会给对方难堪? 12/02 05:19
: A君才不管B君的面子难不难堪,因为告D女并不会造成B君不给A君住家里的情况。
: → JustSad: 要嘛就不要去吃饭,要嘛私底下跟对方反应~你选择提告? 12/02 05:20
: 有跟B君反应,但B君说不去会不让A君住家里。
: → JustSad: 再讲白一点,你觉得两个职员看轻,主要是你自己看衰自己 12/02 05:21
: → JustSad: 而且我觉得翻白眼,是他们觉得你的举动太奇怪太极端。 12/02 05:23
: → JustSad: 会告诉你哪边可以坐,不是叫你去坐主位,白目被吼以後~ 12/02 05:24
: → JustSad: 不管服务生有没有搞清楚,正常人会解释清楚或打给B说明。 12/02 05:26
: → JustSad: 一开始装熟,有争执就装可怜到外面候位~翻白眼很奇怪? 12/02 05:29
: → bettyboop: B君没瞧不起A君,只是被要求去聚餐。然後事後A君告知B 12/02 05:29
: → bettyboop: 君D君跟C君等人种种侮辱行为时,B君竟然说出”那就好 12/02 05:29
: → bettyboop: 啊”,或是针对有些君的行为说不相信要请餐厅调监视器 12/02 05:29
: → bettyboop: 。但B君事後跟本没向餐厅调监视器。 12/02 05:29
: 推 JustSad: 你们都没有资格调监视器,现在有个资法一般餐厅不会给。 12/02 05:32
: → JustSad: 你逻辑真的很奇怪!觉得B没有瞧不起你,事发时却不打给他 12/02 05:33
: 因为A君遭C君大吼跟一名女员工E君大小眼,A君跟本不想进去吃,一般人遇这种状况也不
: 会进去吃吧。如果打给B君,B君也只会叫A君进去吃。所以A君只能坐在外面等B君来看到
: ,让B君知道A君有来不至於不让A君住家里。
: → JustSad: 有状况不敢据理力争,而且还觉得被对方的员工污辱~ 12/02 05:34
: → bettyboop: 没坐主位啊,C君说位子都可以坐时大家都去夹菜,看不出 12/02 05:35
: → bettyboop: 哪些位子有人坐也没人放东西在座位上。X先生不是坐主 12/02 05:35
: → bettyboop: 位,是坐在C君对面的一般小位子。 12/02 05:35
: → JustSad: 我那张贴图你不觉得在侮辱你?为什麽你觉得员工翻白眼是 12/02 05:35
: 喔,你那图A君刚没仔细看。A君跟你没仇恨不会想太多。A君觉得你那张图刚好可以昭告
: 天下D君就是这种眼。D君曾经把A君20年前暂时寄放在D君家的三万块的床占为己有跟D君
: 的先生拿去睡,前几年D君想起要拿回来时A君不愿意归还。跟B君反应B君竟然跟A君说A君
: 已经送D君了。但A君跟本没有要把床送给D君。
: → JustSad: 我只是随便猜 12/02 05:37
: → bettyboop: 而且一开始也没跟C君装熟,我到达时总该跟C君打声招呼 12/02 05:39
: → bettyboop: 说来了,难不成自己不让公司人知道来了然後去坐别桌? 12/02 05:39
: 推 JustSad: 你不认识的人也不是他同事去跟他打招呼不是装熟? 12/02 05:41
: 虽然所有君不是B君同事但是都是B君雇用的员工,文章第一行有写”A君的家人B君开了一
: 间公司,B君某天替他的公司员工.....”
: https://i.imgur.com/A3TpTkN.jpg
: → JustSad: 你後面都可以躲在外面候位了,为何不可? 12/02 05:42
: 自己去坐别桌就没办法让C君知道A君有来,A君无法被算到公司付费的人头数。
: → JustSad: 我也不只一次去参加过几乎我都不认识的餐会~ 12/02 05:43
: → JustSad: 但从未跟任何一个我不认识的人开头就打招呼,没介绍不会 12/02 05:45
:
: → JustSad: 要麽乖乖坐着有我认识的人来,要装熟一定互相自我介绍。 12/02 05:47
: → bettyboop: 我解释清楚一下,文章中所有君都是B君公司的员工A君也都认识。 12/02
: 05:4
: 7
: → JustSad: 你们的关系好复杂,你还有很多细节关系没有讲清楚~ 12/02 05:48
: → JustSad: 你自己玩吧,恕不奉陪。 12/02 05:49
: → bettyboop: 虽然所有君不是B君同事但是都是B君雇用的员工,文章第 12/02 06:25
: → bettyboop: 一行有写”A君的家人B君开了一间公司,B君某天替他的 12/02 06:25
: → bettyboop: 公司员工.....” 12/02 06:25
: → bettyboop: https://i.imgur.com/IrXlWdD.jpg 12/02 06:25
: 文章中所有君都是B君公司的员工A君也都认识。 A君认识C君已经三十多年了,A君没有跟
: 她装熟。B君的公司只是一间小公司,人不多所以彼此都认识,因为A君之前也有在里面上
: 过班。大部份员工都是B君跟A君的亲戚。
: 推 q347: 认识三十多年不熟 坐错位置大骂? 我看了也笑笑的 12/02 07:51
: → bettyboop: 所以认识三十多年不会不熟啊,可能一开始文章没提到所 12/02 07:57
: → bettyboop: 以被J大误解。 12/02 07:57
: → bettyboop: 而且还不是坐错位置,是C女一开始说谎说那些座位都可以 12/02 08:01
: → bettyboop: 坐,等坐了之後又那个不能坐这个不能坐。 12/02 08:01
: ※ 编辑: bettyboop (27.53.186.247 台湾), 12/02/2021 08:03:51
: ※ 编辑: bettyboop (27.53.186.247 台湾), 12/02/2021 08:08:58
: 推 tommy134075: 先不说前面落落长的废话,光是「翻白眼」这个动作有 12/02 08:38
: → tommy134075: 没有第三人看到就不清楚了,哪来「公然」侮辱的要件 12/02 08:38
: 推 tommy134075: 再问一个更刁钻的,哪台监视器的解析度好到可以看到D 12/02 08:40
: → tommy134075: 君翻白眼,如果有的话我觉得我也想买一台 12/02 08:40
解析度这麽高的监视器价格一定很不凡。
认识30几年,还很神奇把床借给对方占用,被吼一声就退到门口装小媳妇。
你是来参加聚餐还是来演戏?
别说是他,我都想翻白眼了!
不来聚餐就不给你住,但你告他职员不会有事?
是因为你告不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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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看完小笠原佑子五片,
没资格说自己看过日本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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