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ttuserbbs (蓝色天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爷爷房子买卖给未成年孙子疑问
时间Mon Nov 15 23:02:08 2021
大家好,请问爷爷名下房子,透过买卖方式给予『未成年』孙子(国小四年级)是否可行,
原本预计用以下方式移转不动产,但询问代书後却说因未成年孙子,不可以跟三等亲以内
买卖不动产??这与我查询的资讯有些落差,因可提供明确的汇款明细,每位赠与金额也
没超过220万,想请问各位是否我理解错误,谢谢大家回覆。
一、110年期间,奶奶汇100万、父亲150万、母亲150万,每人汇款220万以内额度给小孩
,总共400万,有汇款明细资料提供国税局查询资金来源。
二、爷爷名下房子,土地现价与房子价值共400万。
三、111年,孙子透过买卖方式跟爷爷购买名下房子,移转不动产。
四、代书有提供其它方案,请问哪个方案比较可以节税。
I. 爷爷房子分二年赠与
II.爷爷赠与一半房子给奶奶,爷爷、奶奶再赠与给孙子
谢谢各位的大大回覆,爷爷房子约89年持有至今,若能采用买卖方式,土地公告现值约35
0万内,则采用买卖方式,并看是否符合一生一次自用住宅优惠资格,买卖金额也会透过
汇款至爷爷帐户,房子建物评定现值约50万内,可能采用赠与方式或直接买卖,所得税估
算约9万内,爷爷本身并无其他收入所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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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9.199.33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36988530.A.28F.html
※ 编辑: pttuserbbs (39.9.199.33 台湾), 11/15/2021 23:07:40
1F:→ SiaoBen1996: 直接问国税局比较快,房屋用赠与的未来房地合一扣死11/16 00:17
2F:→ SiaoBen1996: 赠与申报基准跟未来成本变成公告现值 11/16 00:17
3F:→ SiaoBen1996: 除非是很乡下地区市价低於公告现值的11/16 00:17
4F:推 taoist9999: 目前看文中叙述应该可行,未成年人的资金来源、流程 11/16 06:51
5F:→ taoist9999: 及去向规划好,还有提供资金来源及流程的书面证明资11/16 06:51
6F:→ taoist9999: 料。11/16 06:51
7F:→ taoist9999: 二亲等买卖跟赠与,差在能否申请自用住宅优惠税率土11/16 06:54
8F:→ taoist9999: 地增值税(至少是否要件是另一个问题)。11/16 06:54
9F:→ taoist9999: 再来就是要不要缴赠与税的问题。 11/16 06:55
10F:推 maniaque: 看来已经有前置作业(赠与款项),确定了买卖的金流这部分11/16 08:26
11F:→ maniaque: 赠与房产持份也是赠与的一种.....至於税金只要未达免税11/16 08:28
12F:→ maniaque: 额度,税的部分可免,但手续费(如地政/代书)可能就比较多11/16 08:28
13F:→ maniaque: 而且爷爷卖房所得要不要缴税? 也是要考虑11/16 08:29
14F:→ maniaque: 当然,增值税也要考虑11/16 08:29
15F:推 leptoneta: 二等亲内买卖不动产推定为赠与 需金流证明给国税局11/16 09:13
16F:→ leptoneta: 也就是要有给爷爷钱的证据 否则当赠与课20%11/16 09:15
17F:→ maniaque: 本案前面已经有分批赠与现金给子女(or祖赠孙)11/16 10:18
18F:→ maniaque: 已经具有资金流回流的基础11/16 10:18
19F:→ maniaque: 看起来就是想要用买卖完成土地移转11/16 10:19
20F:→ maniaque: 又或者是今年度继续,改赠与土地建物持分给子女(祖赠孙)11/16 10:19
21F:→ maniaque: 但就像前述,每一次的地政登记就要缴一笔费用11/16 10:20
22F:→ maniaque: 再加上可能出现的房地税增值税等等,所以才在方案选择吧11/16 10:21
※ 编辑: pttuserbbs (1.200.12.166 台湾), 11/16/2021 13:37:44
23F:→ witness0828: 我想原PO要的是懒人包 首购VS赠与? 11/16 15:55
24F:→ witness0828: 阿 我误会 是未成年 抱歉 11/16 15:56
25F:→ yami2009: 孙子的金钱来源合法(亲人赠与),但是买卖时的文书签名? 11/16 20:53
26F:→ yami2009: 建议可以直接询问国税局or税捐处 11/16 20:55
27F:推 taoist9999: 仅就税赋考量,遗赠应该是较佳的作法。 11/16 23:22
28F:→ maniaque: 签名有法定监护人,且非对受监护人不利益,没什麽问题 11/17 09:46
29F:→ maniaque: 钱都可以收了,房产有啥理由不能收?? ^_^ 11/17 09:46
30F:→ yami2009: 请问若是爷爷使用遗赠,这样不是会影响原本的继承人? 11/17 15:09
31F:→ yami2009: 爷爷不在->继承人=配偶+直系血亲子女(若都健在) 11/17 15:10
32F:推 maniaque: 应该是赠与 吧,两个都在同一部法律里面啊.... 11/17 15:18
33F:推 q135q135: 看到楼上某m的推文 只能摇头了 11/17 21:27
34F:→ maniaque: 楼上的功能还真狭隘 11/18 11:07
35F:→ maniaque: 在板上看这麽久,就只有 点头 跟 摇头 11/18 11:08
36F:→ maniaque: 套句韩总的话 可怜呐~~~~~ 11/18 11:08
37F:推 q135q135: 某m除了爱不懂装懂、睁眼说瞎话 以及说些言不及义的话 11/18 23:13
38F:→ q135q135: 和说X话之外 还会些什麽??真心好奇 11/18 23:14
39F:→ q135q135: 对了 还会数落发问者对吧 哈 11/18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