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berace (MM)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遗产继承与分割
时间Sun Nov 14 21:54:37 2021
家里目前有遗产继承的问题, 先感谢可以帮忙回答的大大不吝於分享
小弟家祖父最近刚过世, 名下有一栋房子和一块田地要办理继承
家祖父有2个儿子, 另外有4个女儿
而家祖父临终前已经说好女儿们不继承遗产, 女儿们也同意签下抛弃继承
而我爸是大儿子, 现在和我叔叔要讨论遗产继承分割的问题
目前已经有共识那栋房子给我叔叔
而田地遗产协议後则由我爸分割後占较多持份, 叔叔分割後持份较少
问题是这样的, 代书说要先办理"继承"後才能进行土地"分割"的法律动作
而过程中必须先将房子继承给我叔叔, 田地则是会先"共同持有"
而我们担心办理"继承"後, 叔叔那边会反悔"分割"的协议, 坚持要共同持有(50/50)
从而让我们的利益损失 (因为房子已经继承给叔叔)
请问我们问的代书说法是对的吗?
还是可以先处理遗产分割协议书的部分, 确保我们的分割共识
然後再进行继承的法律动作?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23.193.192.5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36898079.A.08E.html
1F:→ Blue6: 换一个代书 他观念不对 11/14 23:44
2F:→ Blue6: 继承的时候就可以依协议继承的比例 11/14 23:45
3F:→ maniaque: 代书说的是实体(地籍线)的"分割" ,继承要做的是持分比例 11/15 09:51
4F:→ maniaque: 程序上先完成继承协议持分,做完土地继承持分登记後 11/15 09:52
5F:→ maniaque: 要做实体分割(地政要收分割手续费,以及测量放点确认界址 11/15 09:53
6F:→ maniaque: 代书没讲错,只是他没有讲清楚 11/15 09:53
7F:→ maniaque: 顺序上是两阶段,换句话讲就是 "要收两次费用" 11/15 09:54
8F:→ maniaque: 所以,代书是正确的,比较可能是"听的人"没听懂,就酱 11/15 09:55
9F:→ maniaque: 代书(地政士)是国考通过领有执照的,这种基础观念是基本 11/15 09:57
10F:→ maniaque: 以一个合格地政士而言,个人不认为会讲错 11/15 09:58
11F:→ maniaque: 你要跟一般老百姓解释 公同共有,跟 区分共有,很耗时的 11/15 09:59
12F:→ maniaque: 继承遗产分割 不等同於 地政土地分割 11/15 10:01
13F:→ yuusnow: 地政可以持分割继承协议书直接登记持分(你姑姑们如果没有 11/15 11:22
14F:→ yuusnow: 走法院的抛弃继承,她们也要在分割继承协议书上盖印监章) 11/15 11:22
15F:→ yuusnow: 这是地政方面的持有分割,实际上的确实土地分割(不是共有 11/15 11:23
16F:→ yuusnow: 状态),要看是否要直接分割,因为农地有规定除了继承以外 11/15 11:24
17F:→ yuusnow: 的分割有最小面积限制,不是很清楚你们的代书是不是意思 11/15 11:25
18F:→ yuusnow: 是指这个。 11/15 11:26
19F:推 saur176: 常常会有最後姑姑签了只是让爸爸心安,最後还是要按照应 11/15 17:34
20F:→ saur176: 继份的案例 11/15 17:34
21F:推 q135q135: 区分共有......?唉 真无言 11/15 21:22
22F:→ taoist9999: 先弄出完整的遗产分割协议书草案再说呗。 11/16 17:52
23F:→ taoist9999: 分割继承登记案附的遗产分割协议书,是采分别共有方式 11/16 17:54
24F:→ taoist9999: ,之後还得再办一次共有物分割登记。 11/16 17:54
25F:→ taoist9999: 如果土地共有的话,是不能直接办理共有物分割的。 11/16 17:55
26F:→ taoist9999: 我的意思是无法从一块「公同共有」的土地,直接办理共 11/16 17:59
27F:→ taoist9999: 有物分割登记。 11/16 17:59
28F:→ taoist9999: 11/16 18:01
29F:→ taoist9999: 也有一种方法比较特别是全体继承人多数决先办理土地分 11/16 18:01
30F:→ taoist9999: 割後,再办理分割继承登记。 11/16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