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Hephaestus (普林斯心灵坊)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关损害债权
时间Thu Oct 14 16:54:50 2021
债权人有支付命令(103/3/20)及债权凭证(104/3/24)
债务人名下无财产只有薪资收入
债务人加盟A公司,创立B公司(106/2/2)
当知道债权人要强执的时候(106/6/15)
债务人先提起债务人异议之诉(106/9/6)
强执暂停
106/12/18债务人败诉
强执继续
107/4/13债权人声请拍卖债务人B公司的出资额
债务人就把B公司地址迁到他的户籍地然後解散自己的加盟公司(B公司)(107/7/27)
108/3/27债务人对债权人提出刑事告诉
110/3/31债务人一审败诉後於110/5/5提出上诉
110/9/16债务人二审败诉
母公司(A公司)在原地址另设立C公司(107/3/28)
过了两年又在原地址设立D(110/2/1)公司,随後才废止C公司(110/5/7废止)
D公司的负责人是债务人的法定伴侣
债务人目前还是在原地址上班
母公司坚称债务人非第三人员工却在业务上一直都有往来
税籍资料107~109年是债务人领取C公司的薪资
请问
1. 债务人这样的行为是否有违反刑356毁损债权
2. 母公司的负责人有好几家公司,但是从公司名称可以辨别都是同样类型的公司
我可以对母公司的负责人提出刑342诈欺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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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Kyosuke: 关毁损债权跟诈欺啥事 10/14 17:23
K大您好
因为债务人一直都有从A公司领取薪资
而A公司以债务人不为该公司的员工拒绝扣薪
债务人工作的地点有一个很明显A公司的招牌
所以我才觉得债务人跟该公司有密切的合作
刑342
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损害本人之利益,
而为违背其任务之行为,致生损害於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
※ 编辑: MrHephaestus (111.248.241.165 台湾), 10/14/2021 17:58:10
2F:→ tentaikanso: 都不可能,刑法第356条要有处分财产的行为,但公司并 10/14 19:56
3F:→ tentaikanso: 非他的财产;刑法第342条是背信罪,是要行为人与被害 10/14 19:56
4F:→ tentaikanso: 人间有委任或类似关系,那位负责人又不是帮你做事。 10/14 19:57
5F:→ tentaikanso: 话说欠很大,何不去谘询律师? 10/14 19:58
6F:推 KHlawtel: 扣薪资 10/14 2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