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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开车下班回家 在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 隔壁线道的机车自己自摔 我觉得不干我的事情就直接开走了 回家过几个小时警察打来说对方指控我擦撞她 於是我就去警局协助警察了解案情 酒测也测了 车子照片也给他们拍了 行车记录器也给他们看了 影片里面很明显我好好的开在内车道 机车自己骑在中线道 我中间也没有变换车道 更完全没有擦撞到他 离他离超级远 问题来了 警察昨天看完也只有说 他会将行车记录器给对方看 话讲的非常保留 我就好奇 我没有变换车道也没撞到他 到底干我什麽事情? 可以这样随便乱指控吗? 想上来请问大家有没有什麽可以保护自己的方法 因为警察讲的很保留让我很担心 深怕对方看了行车记录器还是不接受 硬要闹我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2.45.11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34175917.A.736.html
1F:推 thanatos0906: https://reurl.cc/524RbM10/14 11:02
2F:→ thanatos0906: http://i.imgur.com/i0pdiT4.jpg10/14 11:12
3F:→ thanatos0906: 重点是你走了,依法你就是不能走,即便你当下主观认10/14 11:25
4F:→ thanatos0906: 定是对方的问题,你反而更应该留在现场协助後续警方10/14 11:25
5F:→ thanatos0906: 厘清这样的事实10/14 11:25
他在我隔壁车道耶 你是不是没看清楚内文
6F:推 jerry1214: 他的重点不在於无过失,而是在於有无肇事10/14 11:31
7F:推 jasonyeh: 原PO疑问在於他的车和对方有一定距离,明显不是因为他导10/14 11:34
8F:→ jasonyeh: 致对方摔车,但为什麽对方可以随便就说是他,一楼的回答10/14 11:36
9F:→ jasonyeh: 算是答非所问吧10/14 11:36
不止是前後 他根本在隔壁车道
10F:→ thanatos0906: 因为我自己也有发生过类似情形,我开车在前,对方骑10/14 11:49
11F:→ thanatos0906: 机车在後,对方未保持安全距离,对方後来莫名紧急煞10/14 11:49
12F:→ thanatos0906: 车自摔,双方完全没擦撞,我当时自认无肇事、无过失10/14 11:49
13F:→ thanatos0906: ,就是很一般的开车而已,又刚好赶时间,正打算继续10/14 11:49
14F:→ thanatos0906: 开走时,车上家人就叫我停下来关心一下骑士,也有打10/14 11:49
15F:→ thanatos0906: 电话叫警察来,最後才没发生任何事情10/14 11:49
16F:→ brian900530: 一楼不要误导 根据他的描述他的情形根本没有肇事10/14 11:54
17F:→ brian900530: 与本次185-4修法後之内容无涉10/14 11:55
18F:→ brian900530: 照你的逻辑来说 我前方或後方有一定距离的机车即便看10/14 11:56
19F:→ brian900530: 起来像自摔 我也都要停下来留在现场吗10/14 11:57
20F:→ thanatos0906: 所以我有说反而要留在现场让警方知道原po没有肇事啊10/14 11:57
重点就是那是隔壁车道发生的事情啊 离我那麽远谁会想要留下来查看啊 路上每个人出车祸 我都要下来看吗 ※ 编辑: lianihate12 (101.12.45.114 台湾), 10/14/2021 11:59:49
21F:嘘 brian900530: 隔壁车道自摔你都要留下来让警方知道不是你的问题 10/14 12:00
22F:→ brian900530: 我是不知道你时间那麽多== 10/14 12:00
23F:→ thanatos0906: 肇责不是当事人自己说了算,若事故现场就只有原po与10/14 12:01
24F:→ thanatos0906: 对方,原po又自认没有肇责,那就更应该留下来协助警 10/14 12:01
25F:→ thanatos0906: 方厘清,同时关心对方伤势是否需要叫救护车之类的, 10/14 12:01
26F:→ thanatos0906: 这是我看该脸书文章的解读 10/14 12:01
27F:→ brian900530: 该篇文章与本人所遇情况根本不同 勿随意解读误导 10/14 12:03
28F:→ brian900530: *本文10/14 12:03
29F:推 crann: 现实生活中就是你觉得莫名其妙 还是会挨告 你可以不用留下 10/14 12:06
30F:→ crann: 来 但进到司法程序你就没办法不去说明了 10/14 12:06
31F:→ thanatos0906: 原po文章看起来比较像是车祸现场勉强有因果关系的, 10/14 12:08
32F:→ thanatos0906: 就自摔者与原po而已,所以即便原po自认与自摔者蛮远 10/14 12:08
33F:→ thanatos0906: ,自摔者会指控原po也不无道理,而且远近是个人主观 10/14 12:08
34F:→ thanatos0906: 感受,没亲自看过行车记录器都无法知道车祸实情 10/14 12:08
35F:→ brian900530: 我仅就原PO描述做回覆 毕竟我不知真实情况 10/14 12:11
36F:→ thanatos0906: 司法本来就有一堆原本觉得莫名奇妙的小事,最後却被 10/14 12:13
37F:→ thanatos0906: 判刑的案例,搞到後来即便自认没有任何疏失,当下都 10/14 12:13
38F:→ thanatos0906: 宁愿谨慎处理 10/14 12:13
39F:推 crann: t大你的例子实务上太多了 前车认为後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自摔10/14 12:14
40F:→ crann: 後车咬定是前车突然减速 这种被认定是发生交通事故的机率非10/14 12:14
41F:→ crann: 常高 後来就算认定前车无过失 依照新法也是能否减免刑责的 10/14 12:15
42F:→ crann: 问题 10/14 12:15
43F:→ crann: 原PO讲的情况 因为仅限於他的叙述 所以没法判断到底两车间10/14 12:15
44F:→ crann: 隔到底多远 交通法规还是有注意两车并行间距的规定 也不是 10/14 12:16
45F:→ crann: 你认为对方自摔就是自摔 10/14 12:17
46F:→ crann: b大讲的通常都是真的隔很远的 如果是前後车跟相邻车 建议还 10/14 12:17
47F:→ crann: 是要留在现场比较好 因为这次修法还是没把无过失排除在本条 10/14 12:17
48F:→ crann: 的刑责10/14 12:18
重点是昨天在派出所 连警察看完行车记录器都说真的没什麽关系 我就好奇到底还有什麽可 以告的? ※ 编辑: lianihate12 (101.12.45.114 台湾), 10/14/2021 12:19:29
49F:推 brian900530: 根据原po的描述 我觉得比较不像t大说的那样啦 10/14 13:06
50F:→ thanatos0906: 其实网友大家只是就事论事理性讨论而已,司法实务上 10/14 13:19
51F:→ thanatos0906: 十个法律人都可能有十个不同的见解了,作最後决定的 10/14 13:19
52F:→ thanatos0906: 是检察官、法官,不会是网友,我只觉得原po情况跟我 10/14 13:19
53F:→ thanatos0906: 只在『位向』上的概念有别而已,原po是左右位向,我 10/14 13:19
54F:→ thanatos0906: 是前後位向,期盼原po最後根本没什麽事,换成是我也 10/14 13:19
55F:→ thanatos0906: 觉得很莫名其妙,只是台湾司法本来就有时确有很讨厌 10/14 13:19
56F:→ thanatos0906: 、很扰民的地方 10/14 13:19
57F:→ DaveLu: 好奇不同车道都要留下的话,同车道前後车不就更应该留? 10/14 15:32
58F:→ DaveLu: 市区车祸很常见,但还真的很少看到机车车祸一次停3台车的 10/14 15:34
59F:推 JustSad: 分两个部分:你的证据、他提告的权利。 10/14 18:58
60F:→ JustSad: 你行车纪录器如果有侧面全景证明两车无擦撞~侦查没事。 10/14 18:59
61F:→ JustSad: 但大部分行车纪录器只有前後,就有可能需要监定、辩论。 10/14 19:01
62F:→ JustSad: 对方坚持提告,虽需要证明你有,警方受理侦办走流程。 10/14 19:03
63F:→ JustSad: 简单讲,他有画面证明你有或你有画面证明你没有~ 10/14 19:04
64F:→ JustSad: 没有直接证据,这些流程只是浪费社会资源与彼此时间。 10/14 19:05
65F:推 mazinnng: 我也发生类似的事情 被检察官罚两万缓刑一年 很衰… 10/15 13:02
66F:→ mazinnng: 打错 缓起诉 10/15 13:02
67F:推 adamas0422: 警察讲保守一点是应该的,他又不是法官凭甚麽直接断定 10/18 18:20
68F:→ adamas0422: ? 10/18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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