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kai123 (低端人口)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丢掉陌生人的挂号信
时间Thu Oct 7 22:34:59 2021
搬家两年,之前一直收到前屋主的信,
上个月警卫又请我签收一个不是我们家的人的挂号信。
想说又是前屋主的就签收,
过了几天都收在广告信的地方,
可能就跟其他广告信的一起回收了,
结果这个月邻居找警卫打电话上来说我签收了重要物品。
但我现在完全找不到,应该是真的当回收丢掉了。
那完全装在牛皮纸的信封,我跟家人也都没拆。
完全不知道里面是什麽,我真的以为是广告纸
如果邻居提 ,我有什麽办法可以处理吗?
先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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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0.7.43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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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ukai123 (118.160.7.43 台湾), 10/07/2021 22:36:09
1F:→ CCWck: 挂号你不签退信就好,干嘛要签了又丢,事实上你并非前屋主 10/08 00:05
2F:→ CCWck: 的代理人,签收确实有可能影响他人权利 10/08 00:05
3F:→ CCWck: 代收挂号应该会成立民法上的无因管理,管理人要负无过失责 10/08 00:15
4F:→ CCWck: 任(民法第174条第1项参照) 10/08 00:15
5F:→ KKyosuke: 不是自己的东西为啥要签.. 10/08 03:24
6F:→ sindyevil: 信封上有名字吧 要你签属就签属喔?可以交代管理员退件 10/08 09:06
7F:→ sindyevil: 邮差或者拿去邮局柜台处理啊. 10/08 09:07
8F:→ iscu: 楼上几位都答非所问,原po问被告要怎麽办,不是要讨论他的过错 10/08 10:36
9F:→ iscu: to原po:准备几万块和解就好了, 不是啥大事 10/08 10:36
10F:→ sindyevil: 又不知道对方告他刑事还民事式怎样建议? 10/08 11:44
11F:→ sindyevil: 只能建议止损,这种事情一次一个案子,不是? (无辜 10/08 11:45
12F:推 KKyosuke: 因为就不能怎麽办...躺平啊 10/08 12:53
13F:→ KKyosuke: 顶多要对方举证损失而已 10/08 12:53
14F:→ tentaikanso: 原PO提供资讯不足,立刻判断几万块能和解会不会太武 10/08 15:30
15F:→ tentaikanso: 断,人家里面要是摆个5克拉GIA钻戒,几万块想和解? 10/08 15:30
16F:→ tentaikanso: 更别说这还可能构成毁损罪。 10/08 15:30
17F:→ CCWck: 毁损要有主观故意 10/08 15:40
18F:→ tentaikanso: 以原PO目前的叙述而言,他对於签收信封为他人之物, 10/08 16:52
19F:→ tentaikanso: 且就回收该物有认知意欲,解释上足以被认定有故意。 10/08 16:53
20F:→ KKyosuke: 顶多说他有占有故意 签收要怎麽扯到毁损啊.. 10/08 17:36
21F:→ KKyosuke: "就回收该物有认知意欲"?! 10/08 17:37
22F:→ tentaikanso: 毁损罪态样包含以抛弃方式达到致令该物不堪使用 10/08 17:56
23F:→ tentaikanso: 原PO是签收取得实际支配後,将该物回收,予以抛弃 10/08 17:57
24F:推 OAzenO: 如果真的是"过失"的遗失 那就损害赔偿 10/08 21:50
25F:→ OAzenO: 不是"故意"要回收的话 应该是不会吃到刑事 10/08 21:52
26F:推 kejun: 最简单就赔钱。他要举证该信封内的东西价值多少来求偿。 10/10 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