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ilungsheng (狼不会入眠)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散布个资法疑虑
时间Wed Sep 29 09:24:14 2021
抱歉,因为有大大已经推文回一串
※ 引述《Beanoodle (津崎似超人平匡先生)》之铭言
: 大家安安: 乳题
: 承接我下午po的那篇文章
: 目前厘清的事实是
: 假设A把自己的个资公开在脸书
: B引用了A脸书的个资在PTT发文
: 然後CDEFG......回了B的文
: 也留有B文章里的A个资
: 那A要告BCDFG......等人散布个资是可以告得成吗?
小弟以为,提告是当事人权利,告一定能告,
能不能成立,一样是看每个法官的见解…(就是後续未知)
A公开,B引用转贴…这部分我不确定法官会怎麽判,
但在CDEFG回文部分,只要不是针对A的个资回文,
我认为完全没有问题,即使出庭,只要主张ptt的回文机制就是如此,
A不喜欢可以请板主或私信要求删文,
提告根本浪费司法资源,这样主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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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37.36.18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32878657.A.E8D.html
1F:推 psychehealer: ptt的回文机制其实可以选择要引用还是不引用原文, 09/29 10:48
2F:→ psychehealer: 回文者明知可以不引用,但仍选择引用,那就不能推给 09/29 10:48
3F:→ psychehealer: 回文机制,而且ptt很多人其实都是故意利用回文机制 09/29 10:48
4F:→ psychehealer: 来帮备份的(藉回文之名行恶意备份之实),所以我个人 09/29 10:48
5F:→ psychehealer: 认为若以回文机制来抗辩,不被采信不符『故意』要件 09/29 10:48
6F:→ psychehealer: 的机率很高 09/29 10:48
7F:推 ilw4e: 回文系统预设是引用阿,就说你习惯用default就好 09/29 11:44
9F:→ sunmoonzhang: 正想回文ptt就问我是否要引用了,哪来default??? 09/29 11:57
10F:推 ilw4e: 菜...你开电脑板的enter enter enter完就自然引用了 09/29 12:00
11F:→ ilw4e: 通常只有知道自己回文内容跟主题完全无关才会刻意去选 09/29 12:03
13F:→ sunmoonzhang: 第二个enter就是在问是否要引用原文了 09/29 12:23
14F:→ sunmoonzhang: 一样哪来default 09/29 12:25
15F:→ Lailungsheng: 回:是,我是引用回文,不然我怎麽回应B的文?…我 09/29 12:26
16F:→ Lailungsheng: 个人如此主张。 09/29 12:26
17F:→ sunmoonzhang: 照这逻辑,那ptt不论电脑版、手机版都干脆不要问回 09/29 12:31
18F:→ sunmoonzhang: 文者是否引用原文了 09/29 12:31
19F:推 ilw4e: 你发了几千篇文後通常就一路enter到底,预设当然就是第一 09/29 12:38
20F:→ ilw4e: 个Y,就说了除非特殊情况才会跑去更动 09/29 12:38
21F:→ psychehealer: 个人习惯应不能阻却违法事由,『故意』这点有争执空 09/29 12:51
22F:→ psychehealer: 间,但要看司法官怎麽想,而我个人认为重点应在於另 09/29 12:51
23F:→ psychehealer: 一个要件,即是否『意图损害他人利益』或『意图为自 09/29 12:51
24F:→ psychehealer: 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 09/29 12:51
25F:→ psychehealer: 即便『故意』,但司法官若认定『无不法意图』,还是 09/29 12:58
26F:→ psychehealer: 会不起诉、无罪。总之文章中若有他人个资,且他人是 09/29 12:58
27F:→ psychehealer: 不愿意被利用的,本应审慎为之,尊重他人意愿 09/29 12:58
28F:→ psychehealer: (即便讨厌这个人) 09/29 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