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stSad (职业被告)
看板LAW
标题Re: [板务] 关於自删文章的投票结果
时间Sat Sep 25 22:37:24 2021
之前没有版主,我本来想到组务建议禁止自删文~
碰巧当时有人站内信拜托我删除文章。
当时觉得编辑文章马赛克关键字仍可以供其他人参考,但编辑完文章没参考价值了。
关键字如果只是人名称谓,并不影响文章价值与阅读。
但关键字如果是因果关系、事发经过,就像谜片全身打粗框马赛克~
不如不看!
禁止自删文章,如果无法限定编辑功能,可以参考历史版。
某个ID被m~只有ID,没有标题,没有内文~她不想分享她的文章。
除非版主先收入到(暂存区)无法编辑,这种人这种案例仍可能出现。
禁止自删文章,原意应该是要让其他人有参考资料吧?
换句话说,如果里面的案例有分门别类整理,参考价值未必逊色於一篇自删文。
操死累的是版主,你不一定会得到掌声跟谢谢。
以前我也跟版主或其他法律版友的角度一样,觉得可以当参考范例~
结果原PO大手一删,跟变了心的女朋友一样,今生无缘再见。
後来想留下对方足迹我就回文。
怕被原PO删文,回答者可以回文吧?
低调的推文、懒得回文只推文~是我们的选择。
我们选择低调、选择懒惰,却禁止原po选择他的言论自由,好像也不适当吧?
大家可以截图、可以备份、可以回文啊!
这是法律版,有些是被告想删文不想让原告看到,有些是原告想删文不想让被告知道。
虽然大部分删文的只是怕亲友认亲。
我的建议是:如果版主觉得哪篇文章有参考价值,可以用版主权限把文章拉回来修整放。
没有版主时期没有人可以这样做,有人自删文也许扼腕。
现在有版主,版主可以捞文章,没必要禁止。
重点是收录整理,不是自删文。
我只是回文,就有人站内信要求我删文章,禁止自删文,这些人会放弃?
我觉得未来可能还是会有三宝写信给版主要求删文章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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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完整看完小笠原佑子五片,
没资格说自己看过日本谜片。
没原速仔细看完雪乃明全片,
没资格说自己看过日本谜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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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嘘 cape129: 写了一堆,建议有兴趣的人直接看结论才不会头晕。 09/26 08:15
2F:嘘 cape129: 结论和板主报告的差别是:原PO删文後,板主救回後,板主 09/26 08:18
3F:→ cape129: 没写放那,这篇主张放在菁华区。 09/26 08:18
4F:嘘 q135q135: 所有的自删文被板主救回後 一律放? 09/26 12:59
5F:→ q135q135: 变成了回收区? 09/26 13:00
6F:→ Fujiwarano: 不用理楼上没有公开过律师执照的人的言论 09/29 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