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ppyjerry (就是杰瑞)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三角诈骗 被告受体询问
时间Sat Sep 11 23:18:26 2021
版友大家好
小弟在今年初网路买相机被诈骗
总价15000元 使用LINE与嫌犯及银行汇款
嫌犯使用三角诈骗 由於帐号提供者也是被害人 是一间通讯行
嫌犯向通讯行说要买手机
然後给我通讯行的帐号 我汇款後通讯行就给嫌犯手机
我约在四个月前收到判决书
判决为不起诉处分 因为被告也是受害者
并且检察官在判决书中说至通讯行取手机者(有监视器拍到)疑似通缉犯杨胜智
已经在各地犯下类似的罪刑
小弟的问题是
我需要再去警局报案吗?
若再次报案和警察要如何陈述?
因为这一次收到的判决书被告受体也是无辜的通讯行老板
是否应该由我再继续追告下去
另外闲聊一下
检察官理论上应该是要继续追查此案?
还是就如同这份判决书一样 不起诉处份就完结了
那未来这位嫌犯若被抓到了 我还会与此案子有关联吗?
我还可以打民事诉讼吗?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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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f2net4589: 一事不再理,除非是可以直接推翻的证据 09/12 00:19
2F:→ lf2net4589: 然後有实际的影像,检调单位会自主调查 09/12 00:20
3F:→ lf2net4589: 打民事是要跟确定负刑事责任的求偿,但是现在没人 09/12 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