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llling (柳成汁)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如何证明电脑档案时间点的真伪?
时间Mon Aug 9 22:53:20 2021
朋友找到了一份多年前的电脑档案
虽然日期都是真的,
但是大家也知道,要更改档案的日期是很容易的
如果法庭上提出这样的证据,
提出证据的人要怎麽证明这是真的?
如果对方质疑这是变造的证据,
那最後,到底是谁得证明这个档案日期的真假?
https://i.imgur.com/BNA7e9W
https://imgur.com/Veqww2y
朋友的公司(良伟)最近跟健豪印刷公司
已经缠讼了好几年
https://i.imgur.com/0jXGhLW
因为良伟跟健豪要求给付货款(出货明细、发票都有)
刚去找了一下判决书,本金就八百多万
这真的挺神奇的,一家这麽有名的大公司
每年尾牙抽很多台汽车的公司
怎麽一笔帐款得要这麽多年
以上这些可以上司法院搜寻"健豪印刷"
判决文都有,我没有任何捏造没有毁谤。
(各位法律大大们,如果这篇发文你们觉得会有问题请快告知我)
两家公司很多年前是有合作关系的
後来撕破脸,就开启了诉讼的过程
健豪控告良伟侵犯智慧财产权
合作时期的价目表,他们主张那是他们的智慧财产
实际看到这种业界常见的表格,可以打这麽多年
真的是蛮强大的
已经搞很多年,北中南、民事、刑事
他们有很庞大的律师团
原本刑事的部分、良伟已经获胜
在台北的民事法庭,
法官问被告(良伟)要不要跟他们道歉、赔偿120万
说真的~普通的小公司被这种告法,期间还有冻结资产
应该也倒光了
被告真的也是累了,就说愿意赔偿120万并道歉
健豪不接受这样的条件,除非那笔近千万的帐款抵销才愿意
没想到。这又成了无止尽的回圈
开始又拿这个民事的证据(道歉、赔偿应该可以说是认罪吧)
继续告刑事....
最近朋友翻到了旧电脑中的档案
当初健豪提供,两家公司合作用的价目表
(千万元等级的价目表,这智慧财产真贵)
并不是朴窃他们的作品
而是近十年前他们所提供的
我有点疑问的是,这种电脑上面的档案时间能当成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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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3.39.11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8520802.A.5F0.html
1F:→ taipoo: 电脑上面的档案建档时间都可以查到的,很难变造08/10 01:45
2F:→ iscu: 不懂就不要乱发言...修改档案日期比发废文简单多了08/10 05:55
3F:推 loveloser: 楼上会被一楼骂不懂言论自由 乱讲话也是他的自由 笑死08/10 08:07
4F:推 q135q135: 楼上精辟 一针见血08/10 09:15
5F:推 taipoo: 难怪会说文组都是电脑白痴,看看楼上的发言就可知道真相了08/10 09:28
8F:→ celtics1997: @taipoo钱奴欢笑档案 欢迎参考08/10 09:44
大家别吵起来啊!会歪楼
10F:→ Barolo: 建档日期很难变造?????????08/10 09:53
12F:→ celtics1997: @taipoo钱奴来解释一下08/10 10:42
13F:推 taipoo: Linux解释建档日期很清楚,去了解一下就可以了解Win系统08/10 11:40
14F:→ celtics1997: @taipoo 钱奴都脑子果然不是盖的08/10 12:27
15F:→ celtics1997: 的08/10 12:27
16F:→ darkMood: 电磁记录只要有心几乎都能够变造,更别说是建档时间08/10 17:36
建档的时间,一些免费软体,都可更改。甚至修改bios时间应该也可以。目前,正在找寻
当年email往返的资料。
不过。原本的发问是,我提出档案的话,是我要证明这是真的,还是对方证明我的是假的
。
还是法官的心证?
※ 编辑: callling (42.77.7.191 台湾), 08/10/2021 21:17:20
17F:推 q135q135: 看到某t的发言 不难理解他为何会败诉 哈哈哈 08/10 22:44
19F:→ celtics1997: @taipoo钱奴被资遣告公司败诉 08/10 23:24
20F:→ celtics1997: 判决书节录 08/10 23:24
21F:→ iscu: 你可以假装这些档案是真的, 对方可以质疑 08/11 00:22
22F:→ iscu: 法官可以依照你们提出的证据来判定要相信谁 08/11 00:22
23F:推 taipoo: 都写得这麽清楚了,一堆文组的还是这麽白痴,连看都看不懂 08/11 01:29
24F:推 ton200168: 一般电脑上面的档案变更时间由於凭证过於薄弱,基本上 08/11 03:37
25F:→ ton200168: 无法做为证据。这个版有不少乱源,参考时记得思考下 08/11 03:37
26F:→ taipoo: 所以文组的最好要去学习一下电脑知识,无知的状况很糟糕的 08/11 04:52
27F:→ celtics1997: @taipoo 感谢钱奴大师开示 08/11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