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ons1 (Leon)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这样有构成诽谤/侮辱吗?
时间Mon Aug 9 11:06:13 2021
状况是这样的:
我任职於某公家机关,某日在与合作厂商人员传line讨论问题时,
说了些容易令人误会的字眼,对方不爽投诉到我们机关,
我随即向对方道歉,对方也说没关系,只是误会,不想再追究。
结果我们机关竟说我「侮辱、骚扰」对方,并将这些字眼记载於公文书中,对我予以惩处
我不服惩处,陆续提出复审、行政诉讼,机关於答辩书中一再指控我「侮辱、骚扰」,
我自认没有「侮辱、骚扰」的意图,对方在经我解释後也觉得没什麽,
请问我可以对机关滥用法律名词指控我,提出诽谤告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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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ilungsheng: 提告是你的权利,只是公务人员是先走行政还是先提 08/09 11:13
2F:→ Lailungsheng: 告我就不知道 08/09 11:13
3F:推 taipoo: 你碰到的是不懂言论自由的公家机关,对牛谈情会没有用处的 08/09 11:14
4F:推 JustSad: 一个巴掌拍不响,但是如果你走法律诉讼,有考虑过後果? 08/09 11:16
5F:→ JustSad: 除非你是六都、而且不怕有後台的公开单位~ 08/09 11:16
6F:→ JustSad: 比较封闭单位、不在六都,不论对错你走诉讼已经没事找事 08/09 11:17
7F:推 KKyosuke: 看不出哪里诽谤 你想提就提吧 不会成就是了 08/09 11:18
8F:→ KKyosuke: 被检察官起诉而被判无罪的人天天都有 诽谤不是这样用的 08/09 11:19
9F:→ JustSad: 讲白一点,刑法不一定能定罪,自己有没有自己最清楚。 08/09 11:19
10F:→ KKyosuke: 更何况照你一路要打复审跟行政诉讼看来你是一路输啊... 08/09 11:19
11F:→ JustSad: 另个面向是~你们是内部隐密公文还是公告? 08/09 11:21
12F:→ JustSad: 简单说,公司没有公告搔扰客户,你要告公司?自白告诉? 08/09 11:23
13F:→ celtics1997: @taipoo 琴 你这样要怎麽当天子批阅公文 08/09 11:32
14F:→ buzzard: 原po不能以复审、行政诉讼救济吧。该惩处没有影响公务员 08/09 12:23
15F:→ buzzard: 身分、官等及俸给等权益,并非行政处分,只能依保障法第7 08/09 12:23
16F:→ buzzard: 7条申诉、再申诉 08/09 12:23
17F:→ buzzard: 另外各机关都有平时奖惩标准,如言行失检,未必要有主观 08/09 12:23
18F:→ buzzard: 意图才能惩处吧 08/09 12:23
19F:→ sindyevil: 所以你觉得用那些令人误会的自眼反覆陈述也比侮辱骚扰 08/09 12:44
20F:→ sindyevil: 还可以接受? 两方交锋时不能使用这些中性法律用语的话, 08/09 12:45
21F:→ sindyevil: 是要怎样说? 08/09 12:46
22F:推 KKyosuke: 有见解认为释字785做成以後连考绩都可以提了 08/09 12:46
23F:→ KKyosuke: 如果被惩处(申诫或记过)能提行政诉讼救济倒是没啥问题 08/09 12:47
24F:→ supera: 我是想一方面就惩处部份走行政诉讼,另方面就诽谤部份走刑 08/09 14:11
25F:→ supera: 事诉讼,因此想了解机关这样写算不算诽谤 08/09 14:11
26F:推 Lailungsheng: 小弟问个另外无 08/09 14:33
27F:推 joker7788996: 考绩甲乙等现在都改认行政处分了,不过提救济有可 08/09 14:41
28F:→ joker7788996: 能不具争讼权能就是了 08/09 14:41
29F:→ joker7788996: 刑事上要提告诉固然是您的权利,不过我满好奇您究 08/09 14:44
30F:→ joker7788996: 竟是说了什麽字眼 08/09 14:44
31F:推 maniaque: 既然都走到复审甚至行政诉讼,表示原PO你都是一路输?? 08/09 15:42
32F:→ maniaque: 假如你都一路输,你觉得另辟诬告战场,赢还是输?? 08/09 15:43
33F:→ maniaque: 况且,你要先搞清楚诬告罪是哪边,惩处是那边 08/09 15:43
34F:→ maniaque: 诬告罪的要件是什麽??? 08/09 15:43
35F:→ Chinggis: 能撤销你就该偷笑了 08/09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