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nggis (Чингис)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某乙该如何采取後续法律途径以兹救济?
时间Sat Aug 7 21:48:29 2021
某甲提告某乙妨害秘密罪,指控某乙装设窃录器设备於其办公室内,而後某乙被某分局
移送地检侦查庭。但後续某甲没有提出告诉,地检署也没有处分就签结。问题:请问某
乙可以怎麽救济其不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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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0.28.0.32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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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ipoo: 甲都不想告乙了,代表乙赚到好运,乙还想要求什麽不利益呢08/07 22:12
若乙有遭到搜索扣押这过程难道不是甲造成的吗?怎麽会是乙好运?
※ 编辑: Chinggis (110.28.0.32 台湾), 08/07/2021 22:14:54
2F:→ celtics1997: @taipoo钱奴欢笑档案 欢迎参考 08/07 22:23
4F:推 loveloser: 跟1楼认真你就输了 无视他就好了 08/07 22:26
5F:推 loveloser: 基本上 刑事滥诉 除非诬告 不然没有责任 所以一堆人很 08/07 22:31
6F:→ loveloser: 爱乱告 诬告又很难成立 造成司法负担 要司改又改不了 08/07 22:32
9F:→ celtics1997: @taipoo钱奴啊 08/07 22:36
10F:→ celtics1997: 被水桶告板主违反言论自由 08/07 22:36
11F:→ celtics1997: 不起诉就告检察官渎职 08/07 22:36
13F:推 KKyosuke: 没有不利益可言 马英九蔡英文天天被告... 08/08 02:52
14F:推 taoist9999: 推文有人示范过了,诬告罪很难成立。 08/09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