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ratimes ()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共场所偷录音的问题
时间Tue Jul 20 20:36:00 2021
公共场所拍摄 录音好像没有什麽问题
但如果故意要用来抓别人的有没有问题?
假设A和B是柜台服务生,这时某人故意去和他们起争议,搞得很大声
然後"顺便不小心"掉了一个可以录音的装置在地板上
之後走了以後
他知道A和B一定会开始在背後对他脏话连篇
A和B一定也觉得反正客人走远了就大声骂,反正"其他客人"也不知道他们在骂谁
之後可以拿那个偷偷掉的录音装置来提告吗?
问题在於 录音装置因为在公共场合,录音应该是合法?
然後A和B在那边骂他的时候,因为公共场合有第三者,所以构成公然的情况
用这种方式提告公然侮辱可以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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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JustSad: 关键字「偷偷」~地球文字有那麽难理解吗? 07/20 20:54
2F:推 cape129: 真心希望,该回在八卦版的,不要再来法律版八卦了。 07/20 21:26
3F:→ taipoo: 偷偷来的非正大光明的做法都不算证据 07/21 01:11
4F:→ Reichenau: 最好是 08/01 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