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noren (right)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检查官的做法是否合理
时间Sun Jul 18 07:16:12 2021
※ 引述《Shrugg (好柿花生)》之铭言
: 上周生平第一次进入地检署
: 原因是之前在警局洽公找人却被警察暴力驱离
: 所以我对对我动手的警员提起伤害告诉
: 希望这也可以避免警察动不动就想以公权力诉诸暴力的制衡
: 侦查庭一开始就被检查官要求不要冗长发言
: 接着我就述说经过
: 然後换被告述说,期间我认为被告说谎
: 我就跟检查官说抗议,然後准备表达被告说谎
: 但是却被检察官制止我发言
: 只跟我说对方发言也没打断你,你怎麽可以打断对方
: 接着检查官继续让被告说完
: 等被告说完,我以为会给我时间阐述抗议的点
: 结果检查官直接拒绝我的发言提议
: 他让程序直接进入相验查看案发时现场监视器画面
: 检查官查看画面时因为影片太长,
: 他直接说他要跳着看,
: 一面看一面以他的认知做注解,
: 期间我要做补充说明也都被检查官制止
: 我就只能看着检查官挑他想看的秒格看图说他认为的故事
: 後面我问检查官,请问地检署是追求真相还是追求时间?
: 检查官直接跟我讲“时间”
: 这边想请问对侦查庭程序熟悉的朋友
: (1)原告在侦查过程除了一开始的诉说过程後就不能有发言权了吗?也不能主张发言
吗?
: (2)检查官相验影片是跳着看还自己看图说故事做注解,这合理吗? 如果影片刚好
只跳
: 到被告有利的部分或是原告有利的部分,那不是背离事实了吗?
: (3)如果地检署以时间重於真相跟事实,那就不要开庭最省时间了不是?他为什麽开
庭
: 了却又赶快想要草草结束,一秒都不想浪费的感觉呢?
: 上面的程序我有什麽地方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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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G9860.
(一)刑事诉讼程序之科普与概念辨正
四点叙明:
1.没有「检查官」,只有「检察官」;
2.刑事诉讼程序(含调查、侦查、审理、裁判等)里,并没有「原告」,应为「公诉检
察官」或「自诉人」;
3.你的身分看叙述应属「告诉人」(诉讼关系人),不是「原告」;
4.「相验」是遇有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者,检察官检视屍体,厘清死亡原因及死亡方
式,判断是否因犯罪行为所致;你所述情形应该系检察官因调查证据及犯罪情形,而实
施之本案「勘验」。
(二)刑事诉讼程序侦查阶段
【前言】因为板友并非本案之承办检察官,亦非当事人或诉讼关系人,以下六点凭本人
对刑事诉讼程序侦查阶段的经验,陈述可能之情形,供原波参考:
1.实务上不少告诉人都会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说起,或是讲很多与本案无涉的东西,侦
查庭就会开很久很久…所以检察官对不具律师身分的告诉人,请求简要陈述告诉意旨,
算是满合理的。
2.检察署之侦查庭和法院之审理庭都有一定的流程与先後次序,在法院应尊重审判长的
诉讼指挥;於检察署则应尊重检察官的程序指挥,以维持开庭过程之基本秩序。倘若允
许开庭时当事人或诉讼关系人可以插话、大乱斗,甚至吵成一片,案子就会无限延滞,
对告诉人绝非好事。
3.在被告开始为答辩陈述时,你不应该直接打断他的发言,而应该让他尽情陈述(最好
越扯越好,言多必失);而你应该全程认真纪录,写下被告陈述里不合理或与事实不符
的地方,待最後检察官讯问告诉人有无意见时,一并将纪录内容分点分项、有条理地陈
述。
4.勘验标的之影片如果很长,检察官通常会事先请检察事务官看过,纪录好影片要旨(
重要时点、画面重点),检察官再针对那些部分为勘验。勘验时你应该也不是急着补充
说明,而是一样要认真看与听、认真纪录,注意检察事务官或检察官有无漏了哪些部分
,想表达的意见一样待最後检察官讯问告诉人有无意见时一并为陈述。
5.侦查庭最後检察官讯问告诉人有无意见时,这麽重要的时刻,你应该把前面(二)3.
和4.的纪录内容按逻辑先後、分点分项地陈述,并注意书记官有无将你陈述之内容确实
记明笔录;但你却选择问检察官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检察官其实依法没有受告诉人诘问
与答覆之义务,但他还是回答了,而且这里显与本案无关,书记官也不会纪录。(看你
叙述,我可以感觉到承办检察官开这个侦查庭不会很开心)
6.司法院和法务部确实有检讨法官与检察官现行员额编制之必要,目前国内院、检过劳
的状况依旧严峻、始终没改善,检察官每个月要处理的案件量非常惊人,你可以爬文看
看。诚你所言,开侦查庭势必会耗费大家的时间,其实对检察官来说最省事的,是直接
认为本案显无成立犯罪之可能,不开侦查庭而迳为不起诉处分。你当初知道本案要开侦
查庭时,就应该先谘询一下律师等专业人士,事先做好功课,告诉人的角色是求顺利影
响检察官之心证,将其导向认为被告有罪之程度。
(三)具体建议
针对这次侦查庭,属程序已终结的部分,你不用纠结太多,因为也无济於事。
如果本案你认为被告确实有罪,且愿意为此而付出劳时费用,你可以找律师谘询,寻求
专业协助,甚至委任律师作为本案之告诉代理人。
本案若幸运有下一次开侦查庭的机会,请你与律师讨论後,开庭时默默在告代旁边看即
可(等到该你发言时再表示意见,也可以请告代帮忙回答);或乾脆请告代帮你具状表
示不出庭,既省事又不用受气。
最後,也是非常重要的建议:激怒可能会帮你起诉被告的检察官,并不是一个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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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10.196.7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6563774.A.D93.html
1F:推 taipoo: 检察官如果都可以胡乱判决不起诉的话,那根本不须有检察官 07/18 07:31
2F:→ taipoo: 我遇过的检察官全部都有利益勾结关系,全部胡乱判决不起诉 07/18 07:32
3F:→ taipoo: 所以这些检察官,我全部都以渎职罪提告,这也是我行使权利 07/18 07:33
4F:→ jenoren: 1楼你说你「遇过的检察官都有利益勾结,全部胡乱判决不 07/18 07:37
5F:→ jenoren: 起诉(编按:是处分喔,非法院判决。)」,这样已经具体 07/18 07:37
6F:→ jenoren: 特定了欸…如果需要帮你删除那段留言,可以推文告知。 07/18 07:38
7F:推 taipoo: 不需要,这些推文留下来就可以了 07/18 07:42
8F:→ celtics1997: @taipoo 欢笑钱奴 07/18 08:56
9F:→ celtics1997: taiwan poopoo 07/18 08:56
18F:推 DaveLu: 推,尤其最後一段 07/18 13:16
19F:推 JustSad: 最後一句才是重中之重! 07/18 20:04
20F:推 q135q135: 推最後一句 另补充一点 文中的"告代"=告诉代理人 07/18 23:21
21F:→ q135q135: 补充这一点是怕原原PO看不懂 大推本篇专业文 07/18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