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inessiam (IAM)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婚纱店提告妨碍名誉
时间Sat Jul 10 07:53:34 2021
去年11月初在ptt上po文描述自身经历,
今年约3月对方中请我们协助撤下文章,我们也撤下了。
前天却忽然得知被告,
我想若是有我不对的地方,我会向婚纱店致歉。
所以,
请各位帮忙审视我们被告的这篇文章,是否有妨碍名誉的状况(内容并无捏造)。
若当初文章有叙述不妥的地方也请指教。
-----------------------------文章如下----------------------------------------
本来以为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没想到也有人遇到类似的状况。我们其实也是看Ptt上学长
姐的推荐就选定婕诗了。从预约到当天下订其实都没有什麽状况,我们也很乾脆的就付订
金了。过几天後我们在Ptt上看到礼服拍卖,想说租借礼服的费用怎麽会比二手礼服贵,
本来想说是不是品牌比较好所以租借的费用较高,所以询问了婕诗礼服的问题,隔天我们
去婚宴场所确定时间後,那边的专员也跟我们说了一些婚纱的状况,包含摄影当天的餐费
,说有些摄影师的餐费我们不用准备,因为准备了他们也不一定会吃之类的。
种种我们有的疑问,我们询问了婕诗,然後婕诗就爆炸了。主要我们问,1.伴娘服有没有
机会可以送,2.人员餐点是否需要我们准备,3.礼服问题。文字叙述就差不多这样。这些
其实也都是婚宴人员跟我们说可以再跟婚纱工作室确认的,之後婕诗开始对我们酸言酸语
,如同乡民回覆的一样"说我们功课做不够,希望我们退订找别家"之类的……
事後我们反省觉得礼服的用字可能不恰当,给对方感受不好,之後也说我们没有恶意,算
是跟他们致歉,也电话联系过,但婕诗态度还是很高傲。我们也想说当面说比较不会产生
误会,但回覆就是"建议线上谘询,有文字留存"。之後合约就email来给我们自己看,签
约前还一直说"希望我们退订,怕我们期待太高有落差之类的",最後才又说要我们一定要
当面来一趟,因为我们对合约有很多疑问,明明之前询问何时有空时都拒绝或是说没空,
而且我们看完合约後也只说好没多问什麽。
在结婚时去挑戒指、喜饼、婚宴场所等等,遇到的服务员很多种,虽然不见得多有礼貌,
但也不至於会让人不高兴,婕诗这种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我想我们并不是奥客,也许问
题多了点,但这也是婕诗自己说的有任何问题都可以问……我们也都是尽量配合,婚宴场
所晚上确定後隔天也跟婕诗回报,但也被说因为我们确认时间晚,导致合约比较晚打出来
...真的觉得满无辜的,况且我们也没怪罪婕诗合约晚出甚麽的。希望後续不会再有甚麽
状况~以上状况见仁见智,也许有人喜欢婕诗觉得很棒,但我想服务也是很重要的一环。
----------------------------------------------------------------------------
以上为当初的po文,并未做其他修改。
另外也想请问,若是分享类似的文章,需要怎麽保护自己才不会被告呢?
对方的提告是否合理,若不合理是否有方法可以反制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50.140.22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5874816.A.585.html
※ 编辑: businessiam (111.250.140.227 台湾), 07/10/2021 07:55:57
1F:推 JustSad: 得知被告? 07/10 08:04
2F:→ JustSad: 分享类似文章不要有加油添醋、想像、情绪用语,对方没辙 07/10 08:06
3F:→ JustSad: 提告是每个人权利,没有合不合理,又不是随便告就能成立 07/10 08:08
4F:→ iscu: 对方高兴就可以提告 理由不用充足, 要不要起诉看检察官 07/10 10:59
5F:→ iscu: 也有可能是业绩不佳 随意找人提告看能不能赚点钱 07/10 11:00
6F:推 taipoo: 这没有什麽问题吧!言论自由,会被驳回的,不用担心 07/10 12:01
7F:推 loveloser: 台湾告人不用成本 不合理提告你也只能吞下去 除非捏造 07/10 12:55
8F:→ loveloser: 事实才会有诬告 07/10 12:55
9F:→ loveloser: 你就吃饱睡好等他告 不起诉再去嘲讽法院认证的烂 笑死 07/10 12:56
10F:推 ton200168: 提告是他们的权利,现在就只能等起不起诉。我觉得是不 07/10 13:52
11F:→ ton200168: 会 07/10 13:52
12F:推 Blue6: 看起来没甚麽问题 纯粹店家人品 07/10 18:03
13F:推 jhongyou0721: 法院又不是他家开的,你怕什麽 07/10 21:16
14F:推 smt3457: 赶快找律师处理。 07/10 21:31
15F:→ saltlake: 台湾告人不用成本 <- 公诉罪并非我国独有 07/10 23:25
16F:→ getto: 看起来没问题,现在可以敍述 嫌服务态度要加强,小心会被告 07/12 12:32
17F:→ getto: ~ 07/12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