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已办理限定继承,却收到债务凭证
时间Fri Jul 9 22:52:39 2021
※ 引述《danse (成功必然条件是努力...)》之铭言:
: 标题: [问题] 已办理限定继承,却收到债务凭证
: 时间: Fri Jul 9 10:18:30 2021
:
: 家母去年初二月罹癌走了,因为妈妈户头也没多少现金(约2200元)也没有不动产,我
: 们也申报了财产清册,但是因为之前有些保单的要保人是妈妈(也都有写在财产清册上
: ),但是保单都是有附约正在进行而且都是我们自己缴纳。
: 但一直到今年才陆陆续续接到一些债权人的电话,因为申报出去现金只有户头的2千多元
: (我们也没领出),是否债权人只能依现金部分做财产切割分配,就以上内容是否可以
: 不理债权人了?
: 因为一直接到债权银行来电,我们也希望能赶快放下心中的大石,恳请详答
:
:
: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7.247.128.8 (台湾)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5797112.A.CDE.html
: 推 taipoo: 要继承就全部继承包含债务,除非你办理抛弃继承 07/09 10:20
: → kaky: 严格来说现在是概括继承责任限定 所以1F发言也没错... 07/09 14:37
: 推 CKYww: 现在应该说是概括继承 有限责任 仅需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负 07/09 14:38
: → CKYww: 责清偿 07/09 14:38
: → jenoren: 39楼,就是「严格来说」他的发言才是大错特错R~XD 07/09 19:58
: → jenoren: 如果被继承人的积极财产大於消极财产,遗产继承人何必选 07/09 19:58
: → jenoren: 择抛弃继承?即使消极财产大於积极财产,按现行概括继承 07/09 19:58
: → jenoren: 法定有限责任制,只要继承人不隐匿遗产、不在遗产清册为 07/09 19:58
: → jenoren: 虚伪记载、不意图诈害债权人而为遗产处分,并按时限、程 07/09 19:58
: → jenoren: 式陈报法院,即可依1148第2项,对超过遗产部分之债务拒 07/09 19:58
: → jenoren: 绝清偿。 07/09 19:58
第 1148 条
继承人自继承开始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
承受被继承人财产上之一切权
利、义务。但权利、义务专属於被继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继承人对於被继承人之债务,以因继承所得遗产为限,负清偿责任。
法条清楚的规定了继承
一切权利义务
第二项做"责任"限缩
而不是"不继承债务"
: → jenoren: 反而选择只采抛弃继承来处理被继承人债务者,在实务上曾 07/09 19:58
: → jenoren: 有忘了通知&帮後顺位幼儿或久未联络之亲属一并办理抛弃 07/09 19:58
: → jenoren: 继承而衍生的问题和纠纷。 07/09 19:58
你假设一堆再说人家错 如果不是你假设的状况岂不是你错
只有你的假设是对的?
一楼只有那样子一句话
你自己假设一堆
再说别人错
如果人家继承人不愿意处理债权债务问题抛弃继承又有何不可?
真是靠杯 这板上先是出了一个要审查学术的
再来一个别人说的跟他假想的不一样 就说别人大错特错
这麽多想当法律系教授来改学生作业的人吗?
: 推 cute101037: 保险有写受益人就不算在遗产内吧,没写就会变成遗产. 07/09 20:25
: → cute101037: 这样可以安心了吧,除非没写受益人 07/09 20:26
: → buzzard: 留意一下最近有些判决(如台湾高等法院109年度保险上更一 07/09 21:20
: → buzzard: 字第6号民事判决 )认为寿险的要保人对保险公司有保价金 07/09 21:20
: → buzzard: 债权,属其责任财产,且可由要保人的债权人代位终止後取 07/09 21:20
: → buzzard: 回以清偿债务 07/09 21:20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8.76.13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5842361.A.DCF.html
1F:→ taipoo: 一开始办理抛弃继承就没事了 07/10 01:00
※ 编辑: kaky (36.238.76.138 台湾), 07/10/2021 01:17:48
2F:→ jenoren: 正是你先在原发文下推文说某人「发言也没错」,我担心有 07/10 04:37
3F:→ jenoren: 板友误会才会推文澄清。且若用你「严格来说」的标准来检 07/10 04:37
4F:→ jenoren: 视那段话,结论就会是大错特错阿XD(感觉你是要支持他, 07/10 04:37
5F:→ jenoren: 但却误用了严格标准来审查ww) 07/10 04:37
6F:→ jenoren: 原文底下不少板友推文和板上其他专业的板友回文,都告诉 07/10 04:37
7F:→ jenoren: 你「要继承就全部继承包含债务,除非你办理抛弃继承」那 07/10 04:37
8F:→ jenoren: 段话有什麽问题了,希望你有空可以平心静气地看看别人怎 07/10 04:37
9F:→ jenoren: 麽说。 07/10 04:37
10F:→ jenoren: 你编辑文章後有新增现行法条文字,看起来是有想回归问题 07/10 04:37
11F:→ jenoren: 本身就事论事、依法论法,希望日後大家就聚焦争点,进行 07/10 04:37
12F:→ jenoren: 学术讨论。至於情绪性、攻击性的辱骂字眼;以及扣帽子甚 07/10 04:37
13F:→ jenoren: 至贬低他人个人特质(像是职业)等人身攻击言论,则大可 07/10 04:37
14F:→ jenoren: 不必。 07/10 04:37
15F:→ q135q135: 推楼上 07/10 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