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nLi (IanLi)
看板LAW
标题Re: [政见] 连署新增LAW板板主
时间Sat Jul 3 19:40:08 2021
※ 引述《IanLi (IanLi)》之铭言:
: 在此请看板相关使用者积极参与看板的事物,若有遗漏欢迎随
: 时提醒,也对您的退出表示表示抱歉。
: 就看板上原则上是期望看板的积极使用者,在有了实际参与的
: 经验後,为了让看板更好而愿意投入进行管理。而之前自荐连
: 署而上任的前板主,纷争发生时有许多声音表示对其民意基础
: 而相关的讨论。
: 在此通知现有板友在小组进行自荐,达到达复数候选人後,达
: 成良性竞争的启动,请有志之士进行自荐。
: 若有任何疑问或对板主的期待也请推文讨论,谢谢。
小组收到板友samallan申请 LAW板板主的联署申请,也请其他有
意愿的板友到小组申请,若两周内达到复数人进行申请,将在本
板启动板主选举机制,若满一个月依然只有板友samallan申请,
将维持采用联署产生板主的机制。
文章代码(AID):
#1WtgOr89 (Law-Service)
[申请] 连署新增LAW板板主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Service/M.1625204277.A.209.html
请在这期间充分理解板主自荐人或是参选人,形成良好沟通的基
础,避免重演之前板主与板友间的冲突与抱怨。
财经法小组 小组长 IanLi 2021/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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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228.106.75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5312411.A.718.html
1F:→ taipoo: 没有板主反而更符合言论自由会更好的 07/03 21:30
2F:推 jenoren: 1楼,我一点也不这麽认为… 07/03 22:31
3F:→ jenoren: 德国威玛共和政权的崩溃殷监不远。尤其这里是专业的法律 07/03 22:31
4F:→ jenoren: 板,不少板友会上来寻求法律谘询,板上给出的建议更应於 07/03 22:31
5F:→ jenoren: 法有据、谨言慎行。毫无限制的发言(例如嘲弄或指责发文 07/03 22:31
6F:→ jenoren: 者,或反问一些无关争点的私人问题),甚至给予一些显然 07/03 22:31
7F:→ jenoren: 与现行规范、实务运作相悖的建议,不仅害了板友又斲伤一 07/03 22:31
8F:→ jenoren: 般人民对法律的信赖。 07/03 22:31
9F:推 taipoo: 那也要板主自己的修为是真正懂得言论自由的人才有资格担任 07/03 23:11
10F:→ taipoo: 但目前仲观台湾所有人,都没有人真懂得言论自由到底是什麽 07/03 23:12
11F:→ taipoo: 尤其PTT的每个板主的人际关系都很糟糕,这种人是不会懂得 07/03 23:13
12F:→ taipoo: 懂得言论自由的人的人际关系都是顶尖的,这对台湾人太难了 07/03 23:14
13F:→ taipoo: 也就是代表台湾人都不懂言论自由,所以没有人适合当板主的 07/03 23:14
14F:→ taipoo: 这大概就是我对台湾人整体印象的评价吧 07/03 23:15
15F:推 iscu: 我觉得平常跳最欢的那几个一定会特别反对有版主 07/04 00:35
16F:→ iscu: 大家本来也都觉得不需要版主,不过有些人太不像样了 07/04 00:36
17F:推 tommy134075: 就是有1楼这种人所以我才觉得需要版主,不要让一堆法 07/04 01:00
18F:→ tommy134075: 盲打着言论自由在版上乱喷淦话 07/04 01:00
19F:→ tommy134075: 对法律不了解没什麽问题,问题是明明就不了解就不要 07/04 01:00
20F:→ tommy134075: 乱教 07/04 01:00
21F:推 taipoo: 大多律师不懂法律了,社会需要强制淘汰这些学艺不精的律师 07/04 01:36
22F:→ celtics1997: @taipoo 欢笑钱奴 07/04 10:59
31F:推 q135q135: 推jenoren大及tommy134075大 07/04 18:48
32F:→ q135q135: 我猜某J和某m大概会觉得不需要板主吧 呵 07/04 18:49
33F:→ maniaque: 楼上二人组学有专精,请快去救援 taipoo乡民,谢谢 07/04 19:45
34F:→ maniaque: 不救就是承认自己是XX 07/04 19:45
35F:推 q135q135: 看到楼上这种推文 真的只能摇头了 07/04 20:33
36F:→ PowerPro: 小组长要不要解释为什麽前面两个参选人报名都无作为? 07/05 11:49
37F:→ PowerPro: 还有为何这次单个参选人就可以以联署通过的方式? 07/05 11:50
38F:→ JustSad: 没有其他人有意愿就连署通过,有其他人报名就投票。 07/05 12:01
39F:→ PowerPro: 笑死 那之前几个报名者怎麽没有联署 就这样摆着烂? 07/05 16:44
40F:推 JustSad: 听别人解释也能笑死?你的人生是有多坎坷? 07/05 16:47
41F:→ IanLi: 若有意愿或改变想法依然欢迎报名,另外小组可决定如何产生 07/05 21:02
42F:→ IanLi: 另外单纯连署产生的种种纷争也强调复数人选的重要性 07/05 21:05
43F:→ IanLi: 所以有任何建议或有意愿也请参加,感谢各位的热心与关心 07/05 21:05
44F:→ PowerPro: 啊 原来你解释了什麽吗? 连简单两个句子都看不懂 想必你 07/06 07:31
45F:→ PowerPro: 的人生更坎坷吧? 好好享受最後没板主的时光吧 乱源 07/06 07:31
46F:→ PowerPro: 所以小组长是承认有黑箱作业了吗? 还是单纯行政怠惰? 07/06 07:32
47F:→ PowerPro: 凭什麽一样的规则下 让两个参选人等一年不连署? 07/06 07:33
48F:→ PowerPro: 参选资格也是你订的不是? 07/06 07:34
49F:→ IanLi: 之前的若有意愿依然可以再来申请,另外若认爲现在订下落日 07/06 12:50
50F:→ IanLi: 期限不好,依然可以持续等待复数人选,谢谢。 07/06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