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mi2009 (曼珠沙华)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剩余财产与遗产分配问题讨论
时间Mon May 24 15:39:54 2021
※ 引述《TaylorS (泰勒丝)》之铭言:
: 被继承人甲过世时名下有两块土地
: A土地值价1000万 有跟银行贷款100万 甲过世後被法拍900万卖出,100万被银行拿走剩下
: 800万
: B土地价值200万
: 甲生前有立下遗嘱
: A土地给儿子继承
: B给配偶继承
: 现在配偶要求履行剩余财产分配
: 假设配偶名下财产是0
: 那该如何分配呢?
: A土地价值(1000-100)万+B土地200万
: 所以剩余财产分配请求 配偶可以先拿550万走?
: 那遗产继承如何分配呢?
: 如果配偶又可以拿走B土地,等於儿子只能拿800-550=250万
: 这样好像不公平?
: 一般实务上是如何分配呢?
好奇这样的案子,
所以自己查了资料理解,
不知道以下的想法是否有误?
(一)夫妻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
假设两人均为婚後财产,且遗产中没有继承/赠与/无偿取得,妻子财产0且无负债。
丈夫 遗产:现金800万 + B土地
妻子可分得:400万现金 + 1/2 B土地所有权
扣除妻子取得,剩余400万现金+ 1/2 B土地 <---再由妻子与儿子平均取得
(Q:直系直系血亲卑亲属只有一名子女? )
妻子:共计600万现金+ 3/4 B土地
儿子:200万现金+ 1/4 B土地
(二)遗嘱不可侵害特留分
配偶之特留分,为其应继分1/2。
直系血亲卑亲属之特留分,为其应继分1/2。
扣除[夫妻剩余财产分配]中,
妻子取得的400万现金+ 1/2 B土地所有权
剩余400万现金+ 1/2 B土地。
妻子与儿子的应继分==> 每人可取得200万现金+ 1/4 B土地
妻子与儿子的特留分==> 每人可取得100万现金+ 1/8 B土地
不论是妻子or儿子:最低限度都不可低於100万现金+1/8 B土地
综合上面这两种权利:
妻子基本上可取得:400万现金 + 1/2 B土地所有权 (夫妻剩余财产分配)
再加上特留分100万现金+ 1/8 B土地所有权
=500万现金+ 5/8 B土地所有权
儿子: 300万现金 + 3/8 B土地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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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jim23027: 第一个观念就错了,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分配的是金钱, 05/24 20:49
2F:→ jim23027: 不是分配不动产... 05/24 20:49
3F:推 fmhuang: 依据台税财产字第10204045590号函, 05/26 14:29
4F:→ fmhuang: 生存配偶可能取得现金、动产或不动产 05/26 14:29
5F:推 lawer1314: 基本上不动产是看登记谁的抢不走!剩余财产是请求金钱 05/27 17:53
6F:→ lawer1314: ,不动产要看市值计算婚後财产(应然面),但有可能有 05/27 17:53
7F:→ lawer1314: 无法分配情形(实然面)! 05/27 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