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90051kevin (セイカ)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直播经纪公司违约金问题
时间Tue May 18 20:23:29 2021
我太太走在路上被某直播的经纪公司看上,
并邀约我和我太太前几天一同到他公司听他讲直播工作的内容,
那时候签约订定了6/1开始进行直播。
但太太离开公司回家後再仔细了解直播和合约内容後,
发现自己没有那个能力也没有时间可以胜任那个工作,
必定会违反合约的内容,所以我和太太讨论後,
想要撤销契约的内容。
但是契约中提到
「乙方(我太太)不得提前解约,若有违反,
乙方则须赔偿甲方(经纪公司)新台币150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如双方另行约定有分润机制者,乙方亦须同时赔偿甲方本合约剩余期间之预估分润...」
因为原契约是6/1开始直播,
所以我们还没开始进行直播,
另外我们也没有从经纪公司拿到任何金钱补助。
请问这个惩罚性违约金是合理的吗?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24.99.21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21340611.A.FE3.html
※ 编辑: c90051kevin (36.224.99.216 台湾), 05/18/2021 20:34:02
1F:推 KKyosuke: 上法院一定会被酌减 但应该不会被减到零 05/18 21:17
2F:→ c90051kevin: 因为昨天才签约的,请问适用审阅期来撤销合约吗? 05/18 21:40
3F:→ taoist9999: 这应该不是消费关系,并不适用消费者保护法相关的审阅 05/18 23:31
4F:→ taoist9999: 期规定。 05/18 23:31
5F:推 taoist9999: 一、硬着头皮履行契约。 05/18 23:34
6F:→ taoist9999: 二、准备上法院打官司。 05/18 23:34
7F:→ taoist9999: 两者自己选一样。 05/18 23:34
8F:→ KHlawtel: 赶快终止契约就对了,越快越好 05/19 00:29
9F:推 q135q135: 推楼上 05/19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