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wc928 (普通人)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共停车场分配
时间Sun Apr 25 02:55:31 2021
各位好
想请教一个社区公共停车场的问题思考
社区区分权人为X户
有一地下公共停车场 可停车辆数小於Y
(此停车场为无产权的公共设施 原先设计为防空洞)
目前社区是有汽车的住户可以去停
但发生问题如下:
有一个住户A有两台汽车
於是她就跟没有汽车的住户B说好
住户B是租屋给住户A 因此 住户A说他是以租屋人的身分来停第二台车
(但住户B的实际租客(没有汽车)不是住户A)
此举动造成其他住户反感 但似乎也没有办法
不晓得有没有任何合法的办法让住户A没有办法停放两台汽车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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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aplaceDemon: 区权会 04/25 04:46
2F:推 JustSad: 每个社区管理方式不同,如果你们没有事先拟定相关规则~ 04/25 08:08
3F:→ JustSad: 如同一楼所言,区权会表决。但未必会如你所愿。 04/25 08:09
4F:→ JustSad: 大部分社区停车位都会比较少,都会严格规定。 04/25 08:11
5F:→ JustSad: 但你的叙述看起来好像是早期的社区,停车位没有严格划分 04/25 08:12
6F:→ JustSad: 你的观感认知是「住户都觉得反感」,搞不好很多人都不会 04/25 08:13
7F:→ JustSad: 划分停车格的,车位不是购买就是承租,别人停管委会开罚 04/25 08:15
8F:→ JustSad: 简单讲,如果你们是新型态的社区,你找比较有说服力的 04/25 08:16
9F:→ JustSad: 召开区权会前,记得先拉好票拟具共识~如果表决没通过 04/25 08:17
10F:→ JustSad: 不止白忙一场,变相帮对方穿撑开保护伞。 04/25 08:18
11F:→ JustSad: 如果你们是早期社区,区权会的召开与作用可能更弱。 04/25 08:19
12F:→ JustSad: 另一个方法,你们找住户B的房东「租车位」。 04/25 08:22
13F:→ JustSad: 如果车位不用租、或者房东默许,你觉得不舒服,对方没错 04/25 08:23
14F:→ JustSad: 车位大家抢的情况下,不是有两台车你们就觉得这个人过分 04/25 08:24
15F:→ taipoo: 就算是住宅规则,也不可违宪与违背刑法,否则一律违宪无效 04/25 08:45
16F:推 JustSad: 楼上你老实说我不会笑你~你是不是跟U大师交往吃到他口水 04/25 08:53
17F:→ maniaque: 有第二台,就可以有第三台,甚至还可以拉客出租车位..... 04/25 09:29
18F:→ maniaque: 不开会大家讲清楚说明白???? 04/25 09:29
19F:→ maniaque: 不然照这模式,外人可以直接找没车的住户租车位喽 04/25 09:31
20F:→ maniaque: 停车权利若具有转让性质,以後你们会很难摆平的... 04/25 09:31
21F:→ maniaque: 跟着房产权走,停车权利不得个别出租让与使用 04/25 09:33
22F:→ maniaque: 出租房子的,租户车辆要拿车子证明文件去登记 04/25 09:34
23F:→ maniaque: 租客没有权利把停车权做二转 04/25 09:34
24F:→ maniaque: 照原PO所述,应该是住户A除了自有房产, 另外跟 住户B租房 04/25 09:36
25F:→ maniaque: 产,来转租给不知名第三人(文内的实际租客)吧 04/25 09:37
26F:→ maniaque: 另外,也要讲清楚把一些漏洞补起来, 04/25 09:38
27F:→ maniaque: 不然假设外人 A 跟 住户B 租了一间厕所,也可以用B车位? 04/25 09:38
28F:推 q135q135: 除了一楼的意见 其他的废话没什麽参考价值 04/25 11:38
29F:→ taipoo: 未来的住宅规则,都要经过台湾各地方政府审核,行政院批准 04/25 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