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dhuwei (turtlenick)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订单被取消有退款的债务不履行责任
时间Sat Apr 17 00:10:00 2021
我日前用某外送平台订购餐点,约定交期是在下订单後30分钟,我在交期期满後仍未收到
餐点,而且当天外送平台的APP没有即时联系客服的功能,於是我直接拨电话给餐厅
餐厅告知我,他们有看到订单显示「这是即将到来的订单,请先不要制作」,但不知道是
什麽意思,也没办法做任何操作
我原本是想联络平台客服看订单能不能取消、会不会退款等,但如同上面所述,当天APP
没办法即时联系客服,因此不确定我自行取消会不会无法退款,於是我就继续等待。
结果再过40分钟,也就是下订後70分钟,APP显示「订单已经被取消」,而原因是写「店
家无回应」,款项在订单取消後已退刷至本人信用卡。
几天後与外送平台联系上之後,被告知案发当天乃因本人下单後,外送平台媒合不到外送
员,延迟到下订後60分钟後才媒合到外送员,方通知餐厅备餐,但因餐厅当时系统已经关
闭,故订单因餐厅没有回应达10分钟,而在下订後70分钟时,被系统自动取消并退款
我事後多次联络餐厅与外送平台,认为其要负返还价金以外之债务不履行责任,我的主张
是因其债务不履行造成我白白挨饿的精神慰抚金,以及我在系统告知订单被取消後,为了
厘清原因所费之时间成本(将状况反映给外送平台、餐厅,其回电向我说明的时间),我
在向双方第一次表达诉求时的金额大约仅为80元。
但餐厅认为我是向外送平台下单,款项也是由外送平台收款与退款,因此认为我应向外送
平台求偿,而非餐厅。餐厅在後续沟通电话中,曾向我说「我们已经讲好由平台负责」,
并请我依照指示透过APP留言给平台,而我依照指示联络外送平台後,平台却是回覆「款
项会退款,请不用担心」等罐头讯息。
後来平台终於致电给我,重新叙明状况後,平台请我给他们两天时间内部讨论如何处理,
我同意了,但是平台後续没有回电。
几天後仍等不到电话,因此我向消保官提出申诉,并在提出申诉後不久,收到外送平台寄
的电子折价券(效期只有一个多月,满100元可折50元)。
我认为我一开始提的80元是为了让双方尽早达成共识的金额,但沟通过程中,餐厅不认为
他们有任何疏失,因此不愿意负责,外送平台则是搞消失到我向消保官申诉後,才寄送50
元折价券给我,因此我不能接受外送平台给予之赔偿方式,故选择继续走消保程序
消保协商时,外送平台未派人到场,餐厅派公关到场,但一样撇责,协商不成立。
我声请消保调解,调解委员会时,外送平台一样未到场,餐厅一样撇责,但消保官因为有
外送平台高层电话,消保官询问我的诉求,我提出某个赔偿金额後,消保官当场联系平台
高层,平台高层告知稍晚会请同仁了解状况并联络我。
我当晚接获平台信件,信件内容再次说明订单被取消的原因,并且以「餐厅说有建议你可
以取消订单,是你自己不要」以及「我们有补偿折价券给你而且你用了」等理由拒绝提供
赔偿。然而如上面所述,我当时根本无法确定订单我若自行取消订单会不会无法获得退款
,餐厅虽然有建议我取消订单,由餐厅直接不透过平台交易外送过来,但其亦表示不清楚
状况故无法保证我自行取消订单可以退款,此情形下我自不可能接受餐厅自行配送的建议
。
由於沟通许久,平台与餐厅皆不愿提供赔偿,我打算为此打小额诉讼,赔偿金额大小不是
重点,为的是争一口气。
若平台确认订单後可以片面取消订单,尽管有退款,对於有餐点这类即时需求的消费者而
言,实在显失公平,消费者与平台要约後就不可能再去跟其他管道购买当下需求之餐点。
本人疑问如下:
1.我能否以订单被片面取消,导致本人挨饿所生之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责任?
预计依据民法人格权中的身体权主张
2.我能否主张因债务不履行所生,在我提出诉求前的必要沟通的时间成本?
即询问「餐点为何还没送到」、「为何订单被取消」等,不含餐厅提出解决方案(即请我
联系外送平台)之後的沟通时间
3.倘若外送平台的服务条款中有提到「平台为餐厅的代理人」,餐厅是否应负同样之责任
?
4.倘若外送平台的服务条款有「由於餐厅商品数量有所限制,在您成功下单後,店家有可
能因备货不足取消您的部分或全部订单,取消後本平台将尽速通知您并且提供取消部分之
全额退款」,其是否可以依此主张免责?
5.外送平台在我下订後10分钟左右,曾寄信告知我「餐点已经在路上」,我是否能主张外
送平台已完成确认机制而契约成立,餐厅与外送平台应履行契约。
6.外送平台服务条款有提及「交期原则上为两小时,预估送达时间仅为参考」,当时平台
预估餐点在30分钟内送达,但在下订後70分钟平台却告知订单取消,这样我挨饿的时间应
该怎麽主张?若我能说服法官交期是30分钟而不是两个小时,挨饿时间又该如何主张?
案件比较复杂,再麻烦各位予本人您的宝贵见解,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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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6.185.88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18589402.A.F40.html
1F:→ maniaque: 反正会输,就告一告吧 04/17 00:12
请问打不赢的理由为何?我询问过政府的法律谘询,以及法研所毕业的朋友,他们都说明
显构成债务不履行
2F:→ JustSad: 为了80块你写这麽一大篇,人才!04/17 00:54
金额大小不是重点,企业就是看准消费者不会为了小钱争取到底,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吧
3F:→ maniaque: 你用讲的,他们对你的询问懒得分析,直接告诉你这样很正常04/17 00:55
4F:→ maniaque: 反正成本你在付,你问你法研所朋友看愿不愿意无偿代理人? 04/17 00:55
5F:→ maniaque: 你看他接不接嘛~~~~~~04/17 00:56
6F:→ maniaque: 我若是你朋友,我也很想快快打发掉你04/17 00:56
7F:→ maniaque: 直接跟你讲 "对,没错,这是债务不履行,快去告,晚安"04/17 00:56
很抱歉,他跟我整整谈了三个小时,我们彼此分享自己的观点,也大概知道怎麽防守。发
这篇文是希望能交流不同见解,如果您没有要给具体意见,何必留下毫无帮助的内容
8F:推 JustSad: 民事诉讼你裁判费要缴多少? 04/17 01:08
1000元,如果真的败诉也没关系,但我很想知道法官会怎麽看这类新型态消费所衍生之争
议。今天我不提告,我相信之後一定也会有人遇到类似案例而提告
9F:→ taoist9999: 因为他们觉得浪费公司成本及司法资源,就这麽简单。04/17 01:19
如果在第一次通话就答应补偿个价值80元左右的商品,让我觉得至少有被补偿,事情就解
决了,他们後续也不用再花人力与我沟通协商了
10F:→ taoist9999: 我要是外送平台,根本不鸟你。04/17 01:21
11F:→ taoist9999: 大不了依《消费者保护法》第51条五倍赔你,你还得举证04/17 01:22
12F:→ taoist9999: 损害赔偿金额咧!04/17 01:23
本案消保法不适用,因为没有侵权行为,这部分我已经做好功课查询相关判决了。在本板
,您的回答应该不是「若您是外送平台」会怎麽做,如果我是外送平台,我也不会理我自
己。问题是我今天是以消费者立场来询问法律上会怎麽认定本案,您假设您是外送平台所
生之回答,与法律没有关系吧
13F:→ JustSad: 那麻烦你告,告诉我们大家答案,坐等你消息~我认真!04/17 01:31
14F:→ JustSad: 虽然我们大家不看好,但也许你能证明你是对的。04/17 01:32
谢谢您的建议
※ 编辑: ndhuwei (223.136.185.88 台湾), 04/17/2021 01:37:31
15F:推 currykukuo: 卡等原PO告 希望能更新~~~ 04/17 02:09
16F:推 q135q135: 某个法学天才喜欢留一些没有帮助的内容也不是一天二天的 04/17 05:52
17F:→ q135q135: 事 我也认为这构成债务不履行 支持你提告 我也很好奇 04/17 05:52
18F:→ q135q135: 法官会怎麽判 04/17 05:52
19F:→ taipoo: 短期间内,厂商与人民有消费纠纷,一律政府买单,安抚民心 04/17 07:12
请问民法195条的「情节重大」应该怎麽判定?另外该条的解读时「其他人格法益」情节
重大,还是前面正面列举的人格权也要情节重大
※ 编辑: ndhuwei (223.136.185.88 台湾), 04/17/2021 09:43:33
20F:推 taipoo: 民法可以全部废掉,完全违宪 04/17 09:56
21F:→ taipoo: 中华民国只要中华民国宪法与刑法,剩下的每个法律违宪废掉 04/17 09:58
22F:→ taipoo: 只留个劳基法就好04/17 09:59
23F:推 maniaque: 我觉得原PO一直少做一件事情.... 04/17 10:05
24F:→ maniaque: "你有先研读当初签下的契约条款,并跟法研朋友讨论吗??" 04/17 10:05
有喔,我把条款中的每个字都看过了
25F:→ maniaque: 我没看你把条文有利以及不利己方的部分列出来欧 04/17 10:21
26F:→ maniaque: 我只能说,调解and 诉讼对於双方都是成本的支出 04/17 10:22
27F:→ maniaque: 或许最後可以得到你自认的正义,但实际上可能人家算一算04/17 10:22
28F:→ maniaque: 法律程序所需要支出成本跟公司政策抵触,和解比较划算04/17 10:23
29F:→ maniaque: 我只能说,在隔壁公务员版看到检察官逃难潮 04/17 10:24
30F:→ maniaque: 现职检察官不堪业务负担,纷纷跳船04/17 10:24
31F:→ maniaque: 再回头看这篇.....嗯........不跳才怪.....04/17 10:25
32F:→ maniaque: 哈哈哈哈哈~~~~04/17 10:25
我问的6个问题,如果跟条款有关,早就已经列上去了,请问到底是我没列还是你没在看
?而且这是民事案件,跟检察官何关?
※ 编辑: ndhuwei (223.136.185.88 台湾), 04/17/2021 10:30:19
33F:→ maniaque: 所以才说啦..... 04/17 11:20
34F:→ maniaque: 要是你只直觉的看民事刑事,那我只能说你不懂我讲的 04/17 11:21
35F:→ SiaoBen1996: 其实餐厅还愿意派人陪你玩已经很好了 从头到尾跟餐 04/17 13:10
36F:→ SiaoBen1996: 厅就没关系吧 透过平台预定餐厅要被抽成 有事当然就04/17 13:10
37F:→ SiaoBen1996: 是平台去扛 他的金流往来也是平台跟餐厅呀04/17 13:10
但就「代理人」的法律关系来说,我的契约是直接生效於我跟餐厅
※ 编辑: ndhuwei (223.136.185.88 台湾), 04/17/2021 13:29:19
38F:推 windwater: 我猜m大是要表示80元的小额诉讼,跟一堆人动不动就因为 04/17 15:07
39F:→ windwater: 网路上与人起争执就告妨害名誉,刑事案件爆增才有逃难 04/17 15:08
40F:→ KHlawtel: 餐厅又没同意卖你...契约根本没成立 04/17 16:03
41F:推 SiaoBen1996: 餐厅收到的通知是“即将”成立的订单,就是还没成立 04/17 18:31
42F:→ SiaoBen1996: 所以我才是自始而终都是你跟平台的问题 04/17 18:31
43F:→ SiaoBen1996: 没有成立的东西怎麽会是你跟餐厅的契约 04/17 18:31
44F:→ SiaoBen1996: 另外不管订房还是订餐平台,一般都有很多霸王条款 04/17 18:33
45F:→ SiaoBen1996: 支持你争取该有的权利 04/17 18:33
46F:→ SiaoBen1996: 也希望如果不是和解能更新最终结果 04/17 18:33
47F:→ yuusnow: 这个案例我不觉得餐厅有接单,所以你跟餐厅的契约到底 04/17 19:16
48F:→ yuusnow: 有没有所谓的契约存在,我个人是持否定的看法。 04/17 19:17
49F:→ yuusnow: 订单"成立"的流程 订餐人(买家)下单-平台媒合外送员-餐 04/17 19:18
50F:→ yuusnow: 厅(卖家)接受订单,但在你的案例中,中间的外送员媒合 04/17 19:18
51F:→ yuusnow: 一直没有成功,所以餐厅也一直没有接单,直到终於媒合到 04/17 19:19
52F:→ yuusnow: 外送员,但此时餐厅已经休息闭单,所以也没有接单,系统 04/17 19:19
53F:→ yuusnow: 最後因餐厅10分钟没有接单而自动取消,这个问题我觉得是 04/17 19:21
54F:→ yuusnow: 平台问题,平台应该有一个机制,在一定时间内(ex:10-15分 04/17 19:21
55F:→ yuusnow: 都没有找到外送员,就应该询问订餐人是否愿意续等,若5分 04/17 19:22
56F:→ yuusnow: 分钟都没有回应则订单也是自动取消,这个案例的问题在於 04/17 19:22
57F:→ yuusnow: 平台媒合外送员是无限时媒合,导致过一小时才找到外送员 04/17 19:23
58F:→ yuusnow: 然後餐厅已经休息,最後订餐人花了70分钟白等。 04/17 19:23
59F:推 yktktkyure: 这案就算告赢了一次,也不过就让平台条款写清楚一点, 04/17 22:29
60F:→ yktktkyure: 你付款仅为表达邀请契约的意思,当平台做了某某动作後 04/17 22:30
61F:→ yktktkyure: ,才是同意你的订单。实际应该会是找到外送员的时候吧 04/17 22:31
62F:→ yktktkyure: ,就是怕平台的条款其实早已写好了。 04/17 22:53
63F:推 taoist9999: 外送平台律师一定会把契约条款改成附条件、附期限之 04/18 10:20
64F:→ taoist9999: 契约或要约引诱等等,外送平台感谢您帮他们找出法律 04/18 10:20
65F:→ taoist9999: 条款漏洞。 04/18 10:20
66F:→ taoist9999: 你真的要想讨论的话,请把外送平台完整的法律条款一 04/18 10:21
67F:→ taoist9999: 条条PO上来检视。 04/18 10:21
68F:→ taoist9999: 然後大家帮外送平台作免费的法律志工。 04/18 10:22
69F:推 mechman: 看契约有没有违约条款,若没有,基於民事契约自由原则, 04/18 11:23
70F:→ mechman: 您应该啥赔偿都要不到。 04/18 11:23
71F:推 kery1120: 你这个上法院..大概率一毛钱都拿不到=.= 04/19 10:29
72F:推 kery1120: 小额诉讼要先交裁判费1000元~然後出庭时间、出庭费用... 04/19 10:35
73F:推 iscu: 人争一口气 佛争一柱香 04/19 17:53
74F:推 roger1937: 是真的要争道理还是要写做业 05/03 0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