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uclearoscar (bb)
看板LAW
标题和解与代行告诉人
时间Tue Apr 13 09:50:38 2021
各位大大早
小弟妈妈日前车祸
目前被判定精神重残(我是代行告诉人)
因为第一次调解不成且快到过失伤害追诉期半年快到了 我们先去告对方
现在在调解会调解
目前双方金额已大致合意了
只是调解成功的话
对方要求撤告 我有办法撤告吗?
还是有其他办法撤告(请我爸撤告? 但是是我提告的)
还是我直接去找地检署 说明我们已不追究 请检察官不起诉处分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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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依照司法院院解字第3658号解释意旨,代行告诉人并非 04/13 11:54
2F:→ taoist9999: 有告诉权,仅代被害人实行告诉,故不得撤回告诉。 04/13 11:54
3F:推 taoist9999: 除非嗣後你妈意识清楚,表达能力正常,反对代行告诉 04/13 12:14
4F:→ taoist9999: 人提出告诉,依司法院院字第1142号解释同一法理,刑 04/13 12:14
5F:→ taoist9999: 事诉讼法第236条第2项准用第233条第2项,扩张解释认 04/13 12:14
6F:→ taoist9999: 为告诉不合法,检察官始得依第255条第1项为不起诉处 04/13 12:14
7F:→ taoist9999: 分。 04/13 12:14
8F:推 joker7788996: 楼上见解并可参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非字第196号判决 04/13 12:47
9F:推 joker7788996: 简单来说告诉撤回权人限有告诉权且已实行告诉之人 04/13 12:49
10F:→ joker7788996: ,但你是代行告诉人,仅是代替告诉权人执行告诉, 04/13 12:49
11F:→ joker7788996: 而本件告诉权人是你母亲 04/13 12:49
12F:→ joker7788996: 但你母亲并没有实行告诉 04/13 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