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o520 (只想爱你)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有网友要提告我?
时间Mon Apr 12 23:46:34 2021
(非本人,只是转述,以下用第一人称写内文)
事情是这样的,我在论坛中跟某位网友在辩论。然後我打了"我替你的智商感到难过"。
对方说要提告我。但我不知道他要提告我什麽?
可否有专业人士(律师来跟我说一下)。谢谢各位。
我需要专业人的指导与批评。
更新:
我朋友昨天有私讯这个网友,结果他在公开平台说,我没有必要理你的私讯,然後说
「等司法来解决,祝好。」
我朋友有打电话给法律免费询问的专线,目前有两个说法
某个谘询者1说,这个已经构成刑事跟民事责任,你们都很爱当键盘侠。如果是我这种懂法
律的,我一定玩死你。然後还说,这会多一条公然侮辱罪。而且是会纪录在良民证上。
说得非常严重,然後我朋友瞬间吓到。
某位谘询者2说,等他提告再说,我朋友就把刚刚他跟谘询者1的对话跟谘询者2说,他说
根本是在让我朋友紧张的。因为这句话不知道哪里构成公然侮辱。上网google一下,应该
是查得到。就算真的要提告。那警方也好,检察官也好,法官也好,他们会受理吗?
因为一天这麽多刑事案件,这麽多民事案件。就只因为这句话要开庭。老实说,这个叫做
浪费资源。所以请不要紧张。
这是我朋友听到两个人法律知识者所说的。想问看看其他相关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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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9.9.62.59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18242396.A.6E5.html
1F:→ currykukuo: 检察官到时候会指导 04/13 00:29
2F:→ gogo520: 什麽意思? 04/13 01:52
3F:→ budaixi: 不要怕,这种大多都说说而已 04/13 02:25
※ 编辑: gogo520 (39.9.62.59 台湾), 04/13/2021 08:00:42
4F:推 taoist9999: 我个人是会不起诉或判无罪,因为真的是浪费司法资源 04/13 08:20
5F:→ taoist9999: 。 04/13 08:20
6F:→ taoist9999: 如果法院是判拘役得易科罚金的话,甚至警察刑事证明 04/13 08:20
7F:→ taoist9999: 书(俗称良民证)也不会有记载。 04/13 08:20
8F:推 jasonyeh: 这种牵涉到言论的要看整个对话内容,不是只看那句话,你 04/13 09:12
9F:→ jasonyeh: 朋友是在怎样的情况下讲出这句话?会不会人家发言好好的 04/13 09:13
10F:→ jasonyeh: 你朋友就说出来?既然是在辩论,为什麽不针对辩论内容表 04/13 09:13
11F:→ jasonyeh: 示意见,偏偏要说出那句话?就我个人的感觉,那句话似乎 04/13 09:14
12F:→ jasonyeh: 在嘲笑对方智商低,这样是否有公然侮辱的犯意还不一定 04/13 09:15
我先说一下,我朋友说对方先骂他"我替你家长辈们感到难过"。我朋友才回"我替你的智
商感到难过"。前後大概是这样的。所以我朋友是完全不知道这样有没有会提告?
然後我朋友後来有去查对方的脸书,就是因为他的立场跟我朋友的立场是不同的,
所以才会这样子。
※ 编辑: gogo520 (42.77.213.251 台湾), 04/13/2021 10:41:54
13F:推 JustSad: 嘴秋就不要怕被告,怕被告就不要嘴秋~自己选一个! 04/13 12:01
14F:推 taoist9999: 就争一口气,浪费大家时间及司法资 源。 04/13 12:18
15F:→ taoist9999: 连通奸罪都能除罪化了,妨害名誉权罪为何不能除罪化 04/13 12:19
16F:→ taoist9999: ? 04/13 12:19
17F:→ maniaque: 通奸除罪是因为性自主权,妨碍名誉是啥权??? 04/13 19:35
18F:→ taoist9999: 言论自由啊! 04/14 14:09
19F:→ taoist9999: 美国是没有妨害名誉的刑事责任,甚至有时候连民事责任 04/14 14:10
20F:→ taoist9999: 都没有。 04/14 14:10
21F:推 q135q135: 有人大概不知道什麽叫言论自由吧 04/14 2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