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ky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看板LAW
标题Re: [问题] 检察官希望我撤告
时间Sat Mar 27 14:52:12 2021
※ 引述《clbkan (行动代号龙卷风)》之铭言:
: 案由:分身ptt帐号被盗用贩售被站方砍帐号
: 开侦查庭的时候
: 检察官对被告说,如果成立也算是很轻的罪责,
: 接续对原、被告解释一些事项就开庭了。
: 过程中检察官在我的部分仅对笔录上的过程提问,
: 我解释的时候还频频打断不太让我解释案由中的细项,
: 反倒是对於被告的提问比较多。
: 在被告的解释中,
: 被告宣称自己在网站上卖的图片是复制其他卖家的图,
: 贩售的实际内容是其他帐号,并开了一个符合网页叙述的帐号当作举证,
: 检察官看完後采信该说法并做总结,觉得我方证据不足希望我撤告,
: 然後就立马把撤告书挪到我面前了。
: 检察官仅依据笔录做处分没有额外向第三方查证帐号真实性
: 这样做结论会太过草率吗?
: 还是我必须再请警方调查被删除帐号的异常登入ip再针对该ip做调查
: 感谢各位的解答
你应该问你自己想要得什麽结果
盗帐号人被制裁? 那就是告到底啊
回复PTT帐号?
那就是问检察官愿不愿意出公文帮你做证认非你出卖给PTT
然後PTT愿意回复你帐号 那拿回帐号可以彻啊...
如果不行 那你还是要告拿到证明该出卖行为非你所为啊
要体验中华民国刑事告诉程序? 也是告到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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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9.4.4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16827934.A.2B5.html
1F:推 maniaque: 楼主,原PO自己一开始就说是 "分身帐号被盗用,卖了" 03/27 15:04
2F:→ maniaque: 至於站方砍帐号原因,因该是"分身"这不被允许的行为吧 03/27 15:05
3F:→ maniaque: 既然ptt 站方不可能还原该分身帐号并归还开分身的原PO 03/27 15:05
4F:→ maniaque: 那,这份公文存不存在好像也没有意义 03/27 15:05
PTT 可以一人注册多个帐号
不能共用
不得出卖帐号
※ 编辑: kaky (36.239.4.4 台湾), 03/27/2021 15:57:51
5F:→ Henghengpig: PTT只有近期台大信箱注册的才只能一个 其余都是上限 03/27 17:00
6F:→ Henghengpig: 5个 这应该PTT老人都知道吧 03/27 17:00
7F:→ maniaque: 我算老了,但是我不知道........only one account 03/27 17:01
更早期PTT刚开时哪来的帐号限制...
※ 编辑: kaky (36.239.4.4 台湾), 03/27/2021 19:43:06
8F:推 q135q135: 因该是"分身"这不被允许的行为吧?黑人问号 ptt何时不 03/29 22:23
9F:→ q135q135: 允许分身了 不懂装懂真是可笑至极 03/29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