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exg66 (H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老板和国立讨债公司合作无间是依法行政吗?
时间Mon Mar 8 20:36:38 2021
因为老板有时会找员工当人头,
员工为保住饭碗常常不得已为之,
但厂商来请款时老板赖帐
还叫厂商去叫执行署直接扣员工的财产
因为碰到好几位老板都是这样搞啊
员工怎麽办?检举就是又要换工作了?
总不能一直换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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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8.187.61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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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hexg66 (114.38.187.61 台湾), 03/08/2021 20:38:54
1F:→ saltlake: 不得已为之? 敢问倘老板要求员工做某些为法事情 03/08 22:29
2F:→ saltlake: 之後员工因此被告,作者是否也认为员工该判无罪? 03/08 22:29
3F:→ JustSad: 国立讨债公司是啥小? 03/09 00:13
4F:推 abc5073hg: 当人头一点也不正常 03/09 01:10
5F:→ KKyosuke: 当人头..常常不得已而为之? 你确定这很正常? 03/09 03:30
6F:推 taoist9999: 这种要员工当人头的公司,不会是正常的公司。 03/09 09:19
7F:→ maniaque: 那是公司治理的问题 03/09 10:23
8F:→ saltlake: 执行署 <- 作者应指此机关 03/10 00:18
9F:推 kery1120: 都成年人了,难道连签名要负责这种常识都不知道吗? 03/10 11:43
10F:→ maniaque: [他只是个孩子啊~~~~~] 03/10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