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ullyQQQ (治癒系腹黑系)
看板LAW
标题[问题] 申请国赔但不知道找谁?
时间Tue Feb 9 00:02:47 2021
不好意思 请教版上的各位前辈
小妹我在上班途中因路面施工未清除沥青砂石而导致摔车 (膝盖韧带受损、门牙断裂)
https://i.imgur.com/f2hsoDp.jpg
当下没有报警但事後有去警察局报案拿三联单
也有打1999请他们尽快清除避免下一个受害者出现并告知对方我将会提出国赔。
几天後,新工处打来说调阅监视器後发现不是他们施工造成的是台电施工造成的,要我
找台电但我找台电後他们也说不是他们的@@
去警察局调阅监视器有照到车牌(黄色的工程车)但看不清他们在做什麽工程,台电也说
查了车牌不是他们的公务车
(大家都在推卸责任?)
警察也无法帮我查车牌是属於谁的...
我资料都收集好了 (申请书、受伤照片、行车记录器、地上都是砂石的照片、就医证明
、诊断证明书、三联单)
但不知道要投给谁啊...
如果按照国赔法第三条的规定是不是直接投新工处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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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50.116.47.20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12800169.A.CB3.html
1F:推 JustSad: 当下没有报警,警方没有帮你去现场蒐证采证02/09 00:24
2F:→ JustSad: 你觉得你要提告,证据会自己自动跑出来? 02/09 00:25
3F:→ JustSad: 还是觉得有人笨到会自己跳出来说凶手是他?02/09 00:26
4F:推 JustSad: 有车牌,不必在乎警察说什麽,提告过失伤害。02/09 00:28
5F:→ JustSad: 但如果不是车祸事故,是施作,你必须先证明车祸因果。 02/09 00:29
6F:→ JustSad: 白话文就是,他们做完你就出车祸,同一地点两段画面02/09 00:30
7F:→ JustSad: 缺少其中一段,不管警察是不是摆烂,都有可能推卸02/09 00:31
8F:→ JustSad: 你要加强证据的部分,不是论述的部分02/09 00:32
9F:→ JustSad: 证明因果关系的证据,不是因果关系的论述02/09 00:33
10F:→ JustSad: 地上有砂石的照片,後来被清除的照片。02/09 00:34
→ JustSad: 各单位不承认的对话,列出当天工程。 02/09 00:35
11F:→ JustSad: 马路要施工一定要申请,没申请罪加一等。02/09 00:36
12F:→ JustSad: 这部分你可以打1999,查询当天该路段有哪些工程发包02/09 00:36
13F:→ JustSad: 不管是不是台电,有些单位自己也搞不清楚。02/09 00:37
14F:→ JustSad: 不管装死、摆烂,你现在需要的是证人跟队友,不是敌人。02/09 00:39
15F:→ JustSad: 就算真的不是他们单位,除非毫无相关,能问尽量问。02/09 00:39
16F:→ JustSad: 到最後装死也好、真忘记也罢,就会跳出事主。02/09 00:40
17F:→ JustSad: 如果你要我帮你找谁,你觉得我为什麽要帮?02/09 00:41
18F:→ JustSad: 除了1999,大部分都会得到这种结果。02/09 00:42
19F:→ JustSad: 台电、大台北、公家机关,发包施作都会公告,有告示牌。02/09 00:44
20F:→ JustSad: 如果「你怀疑」不是「你确定」,证据更重要02/09 00:45
21F:→ JustSad: 差别在於是否第一时间报案,警方采证和你自己搜证02/09 00:46
谢J大 当天申请施工的只有台电 但施作厂商说没有做AC工程...(该区没有监视器)
22F:→ maniaque: 台电一堆外包的厂商....02/09 02:14
23F:→ maniaque: 先查到车牌所隶属厂商,先告该公司 02/09 02:14
24F:→ maniaque: 另外,应该是养工处而不是新工处吧.....02/09 02:15
25F:→ maniaque: 然後交通局查看看有没有申请施工,补一张罚单看看02/09 02:15
谢M大 该厂商为台电中华电信 旁边施工公园的下包商(有够多...)
26F:推 cape129: 奉劝原po上PttLifeLaw版发问(请看一下该版版规),会有不 02/09 06:35
27F:→ cape129: 同的专家回应。02/09 06:35
不好意思 谢C大
28F:推 asmp: 从照片中来看,路边有一长条管沟挖掘埋设线路後重新铺设的沥02/09 07:07
29F:→ asmp: 青,所以是有人挖掘道路重新铺设时没有将沥青压实,所以粒料02/09 07:08
30F:→ asmp: 被往来车轮刮起,以台北市为例,道路养护和道路挖掘都是由新02/09 07:09
31F:→ asmp: 工处负责,新工处的道管中心有全市道路挖掘的申请资料,所以02/09 07:10
32F:→ asmp: 他们很快查出那一段时间只有台电进行道路挖掘,而道路挖掘通 02/09 07:12
33F:→ asmp: 常都是另外委由厂商办理,很少台电自办,所以台电的说法明显02/09 07:13
34F:→ asmp: 是推托之词,他们和施工厂商是直接应负责之人,至於新工处是02/09 07:14
35F:→ asmp: 道路养护机关,而且在厂商道路挖掘回填完毕後,也需书面审查02/09 07:15
36F:→ asmp: 沥青是否铺设确实,这点看来新工处也没做好。02/09 07:15
谢A大 果然没人会跳出来说自己是凶手@@但监视器无法证明他们在做什麽工程...
※ 编辑: scullyQQQ (150.116.47.20 台湾), 02/09/2021 11:34:38
37F:推 JustSad: 你只要有证据,冤有头债有主。 02/09 12:44
38F:→ JustSad: 例如有施做痕迹、前後对照、哪些单位发包 02/09 12:46
39F:→ JustSad: 监视器外人看不出,发包单位、承包商,甚至一眼就能辨识 02/09 12:47
40F:→ JustSad: 你不要先讲你要申请国赔,不会所有人都说谎掩盖 02/09 12:48
41F:→ JustSad: 最後工程收尾是谁,他们想要赖也赖不掉 02/09 12:49
42F:→ JustSad: 我自己几次打交道的经验,他们真的很废 02/09 12:51
43F:→ JustSad: 谁发包?谁承包?哪天施作?是不是我的投诉对象? 02/09 12:51
44F:→ JustSad: 一问三不知,问来问去没人承认,不追查就会不了了之 02/09 12:52
45F:→ JustSad: 只要有证据,能锁定目标,後续就简单多了 02/09 12:53
46F:→ JustSad: 以前面叙述,让我看起来无法确定。 02/09 12:54
47F:→ JustSad: 简单说,你只要找主办单位,有权、有钱、又不能摆烂。 02/09 12:56
48F:→ JustSad: 你只要能足以证明当天工程导致你车祸。 02/09 12:57
49F:→ JustSad: 他们要不要踢皮球卸责,你不必听它们唬烂。 02/09 12:57
50F:→ JustSad: 主办人一定要赔偿你,其他人你可以不必理会。 02/09 12:58
51F:→ JustSad: 政府发包单位很多,夸张的主办方不知道自己有几个小包 02/09 13:01
52F:推 JustSad: 如果你第一时间已经有报警现场采证 02/09 13:04
53F:→ JustSad: 警局就能提告:过失伤害,附带民事求偿。 02/09 13:05
54F:→ JustSad: 范本网路上有,真凶可以丢给警察局与政府调查 02/09 13:06
55F:→ JustSad: 如果你是事後报警拿三联单,抱歉我现在才看到这叙述 02/09 13:07
56F:→ JustSad: 警方没第一时间采证,不会帮你背书证据,搜证也要你自己 02/09 13:08
57F:→ JustSad: 车祸事故监定,自费申请是3000元 02/09 13:09
58F:→ JustSad: 提过失伤害,请法院提出车祸监定,不必付钱。 02/09 13:09
59F:→ JustSad: 但你没有第一时间采证,自己收集证据车祸监定时提出说明 02/09 13:10
60F:→ JustSad: 简单说,就是你致胜的关键。 02/09 13:11
61F:→ JustSad: 证据不齐全,车祸监定结果可能会不如你预期。 02/09 13:12
62F:→ JustSad: 大部分车祸大部分驾驶人,都会输在应注意而未意 02/09 13:12
63F:→ JustSad: 讲白一点,施工完成除非只有你这一台车经过~ 02/09 13:13
64F:→ JustSad: 其他人为什麽经过不会摔车? 02/09 13:14
65F:→ JustSad: 换句话说,只要你能证明自己是不可避免而出车祸 02/09 13:15
66F:→ JustSad: 一定是有人过失造成你受到伤害,就能找凶手 02/09 13:16
67F:→ JustSad: 差别在於,检警要不要介入调查证据。 02/09 13:17
68F:→ JustSad: 白话文就是,你们民事纠纷,警察为何要背书?要认真? 02/09 13:17
69F:→ JustSad: (还是有认真积极的好警察,但数量有限 02/09 13:18
70F:→ JustSad: 你因为别人疏失有受伤,有凶手、有伤患,检警就要介入 02/09 13:20
71F:→ JustSad: 最後证明主办单位责任最重,他要不要找小包商赔与你无关 02/09 13:22
72F:→ JustSad: 车祸监定的部分,除非对方完全免责。 02/09 13:23
73F:→ JustSad: 就算主因在你,不必灰心,对方仍有过失责任。 02/09 13:23
74F:→ JustSad: 没画面,监定会依照路权与会专家主观认定 02/09 13:26
75F:→ JustSad: 所以你必须在车祸监定前收集对你有利证据 02/09 13:26
76F:→ JustSad: 偷吃步的方法确认有利证据是否有效。 02/09 13:28
77F:→ JustSad: 报案三联单,对你可能没有什麽保障作用。 02/09 13:29
78F:→ JustSad: 你要申请国赔,申请条件不足,一样是结案。 02/09 13:29
79F:推 Blue6: 这篇好多热心高手~ 02/09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