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ngzhi (壶心)
看板LAW
标题[问题] 被公然侮辱找不到被告?
时间Fri Jan 29 19:57:28 2021
各位先进大家好,
小弟之前在PTT上被人以不雅字眼辱骂,
然後我提告对方,
想说警方调资料也需要时间,所以没有太催促警方办案,
直到过了将近八个月,我觉得很奇怪,都没消息才打电话去问...
结果警方说PTT只有回函给警方一个「不存在」的IP???
因为该IP不存在,所以警方自己签结了...
说我不满意的话自己跟PTT站方联络...
这样是正常的吗?!
想请教大家,我还能采取什麽行动?
先感谢各位观看及解惑,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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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01.12.10.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11921450.A.0C4.html
1F:推 loveloser: 警方不就说了 不然自己去查阿 01/29 20:28
2F:→ iscu: 就没有积极处理而已, 毕竟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每天不知道几起 01/29 22:52
3F:→ iscu: 然後还要消耗司法资源去处理 01/29 22:52
4F:→ taoist9999: 我一直认为这类妨碍名誉的行为应该除罪化。 01/29 23:28
5F:→ mudafucka: 除罪化+1 01/29 23:52
6F:推 JustSad: 白话文就是:有本事自己去找,别浪费社会资源 01/29 23:52
7F:→ JustSad: ptt至少有6个人说要告我~ 01/29 23:54
8F:→ JustSad: 另外有两个没讲的偷偷去报案提告。 01/29 23:54
9F:→ JustSad: 就我所知至少有完成警局提告的不超过四个 01/29 23:56
10F:→ JustSad: 只有第一次我想了解流程,有配合所有的动作。 01/29 23:57
11F:→ JustSad: 总共只有两个人算完成提告,两张不起诉处分书。 01/29 23:59
12F:→ JustSad: 第二次我根本不知道是谁,懒得鸟警察。 01/30 00:00
13F:→ JustSad: 最近收到不起诉处分书才答案揭晓。 01/30 00:00
14F:→ JustSad: 但报案人的ID根本就不是不起诉处分书上所载明。 01/30 00:01
15F:→ JustSad: 过完年,换他有事。 01/30 00:02
16F:→ JustSad: 另外一个说要告我的忠孝,结果个资因此被查到。 01/30 00:04
17F:→ JustSad: 听说他的同乡有人跳出来警告他,但他後来还是乱版 01/30 00:04
18F:→ JustSad: 无法确定传闻是否属实。 01/30 00:05
19F:→ JustSad: 其实PTT各版的版规远比法律上的公然侮辱还要严格 01/30 00:06
20F:→ JustSad: 我有两张不起诉处分书,但我常被水桶,懂? 01/30 00:07
21F:→ JustSad: 除了乱版疯狂使用者,一般人被水桶已经算惨 01/30 00:08
22F:→ JustSad: 他可能主要逛那个版,不能发言去半条命。 01/30 00:09
23F:→ JustSad: 组务版就很多笨蛋,需要发言权还跟我吵架。 01/30 00:10
24F:→ JustSad: 被桶就不用申诉了,很傻很天真。 01/30 00:11
25F:→ JustSad: 所以我後来不会检举任何人,觉得太狠。 01/30 00:12
26F:推 JustSad: 九成以上的ptt使用者,ID无法连结现实本人。 01/30 00:18
27F:→ JustSad: 白话文就是:就算他把你祖宗十八代骂翻可能都没事 01/30 00:18
28F:→ JustSad: 你找到他结果他不起诉,你觉得比较开心? 01/30 00:19
29F:→ JustSad: 以上,并不代表你在ptt就可以肆无忌惮的骂 01/30 00:20
30F:→ JustSad: 还有不到一成的ID,被骂是可以提告成功。 01/30 00:20
31F:推 smt3457: 除罪化+1 01/30 00:42
32F:推 taipoo: 提倡网路实名制,这样找人就方便了! 01/30 04:06
33F:→ km0220: 楼上中共就这样?你开心? 01/30 06:00
34F:推 taipoo: 我觉得很ok的! 01/30 06:06
35F:→ wim1990: PTT都回说找不到 你要警察就掷爻问神吗? 01/30 09:52
36F:推 loveloser: 看看现在八卦废文的风气 我觉得宁愿实名制 01/30 10:04
37F:推 taoist9999: 不爽不要看,不就那麽简单。 01/30 10:20
38F:→ taoist9999: 绿共现在一定很想学中共那一过去BBS实名制的作法,但 01/30 10:22
39F:→ taoist9999: 连他们都不敢讲出口。 01/30 10:22
40F:推 mas1995: 现在抹黑的都是这麽简单的 01/30 14:30
41F:推 mas1995: 认为中国官员素质高的柯屁应该也满想当习近平吧 01/30 14:33
42F:→ saltlake: 连他们都不敢讲出口 <- 为何? 01/30 17:00
43F:推 toyland: 就说找不到了,你有本事就自己找到去告啊 01/30 18:44
44F:推 maniaque: 自费啊,大概花个几百万就可以了 01/31 12:10
45F:推 onizuka7kimo: 除罪化+1。名誉到底哪里受到影响? 01/31 13:24
46F:推 chumush: 实名上网的话 政府要灌罪名很快的 01/31 15:18
47F:→ Henghengpig: 讼棍吃瘪 爽 01/31 23:07
48F:→ ioupoiu: 骂一下是怎麽了吗?PTT本来就骂来骂去 01/31 23:16
49F:推 jinstyle: 居然有人认为骂一下又不会怎样 02/03 22:27
50F:→ ktvzn: 所以骂一下会怎麽样吗?会断手脚还是钱会变少?有什麽可证 02/04 16:23
51F:→ ktvzn: 明的损害吗?你的玻璃心还要用刑法保护会不会太好笑 那别 02/04 16:23
52F:→ ktvzn: 人看到你长那麽丑心情不好也要用刑法保护吗? 02/04 16:23
53F:→ Henghengpig: 某些职业会少了坑钱的藉口 很不方便 02/04 16:35
54F:推 Dennis0525: 推自己花钱去告,大概几十万就可以了 11/11 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