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kada (esk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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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问题] 抛弃继承-第一顺位有非婚生子女
时间Fri Jan 1 19:26:30 2021
父亲年轻时在外风流不断又不顾家庭,且以香火延续为由,导致我们被迫有一个同父异母
的弟弟。因为父亲在外有确定有债务,所以我妈 (因为她观念守旧所以到我爸死了都没
离婚)和我们姐妹都决定抛弃继承。
已经知道继承的顺序,除配偶外我们姐妹和这位弟弟和所有内外孙都是第一顺位,也没有
代位继承问题。妹妹想说姐妹们和我们的小孩一起办理,但是看到苗栗地方法院网站上有
一段补充说明:
第一顺序之继承人,其亲等近者均抛弃继承权时,由次亲等之直系血亲卑亲属继承。即须
子女辈全部抛弃继承时,孙辈始有继承权。
我想请教各位的是若依此说明内容,「子女辈《全部》抛弃继承时,孙辈始有继承权」:
在未知这位弟弟是否也会抛弃继承的情况下,如果我们姐妹先行去办理抛弃继承、而没有
找他一起办的话,我们的小孩(外孙们)必须等弟弟之後办理了才能办抛弃继承吗?
妹妹坚持她的看法是「不用,我们和小孩都是第一顺位,就一起办即可」。因为妹妹们非
常憎恨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根本不想与之接触,并判断他一定会办。但若是由上述的说
明来看,恐怕我们仍要找弟弟来一起办,才能在同一案一并帮小孩办理抛弃继承。
请各位熟悉抛弃继承的网友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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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03.73.245.157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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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ailungsheng: 恨他干嘛?他也不想跟你们当亲戚吧?最垃圾的不就 01/01 19:28
2F:→ Lailungsheng: 是你爸 01/01 19:28
3F:→ Lailungsheng: 至於抛弃继承,小弟是觉得你们自己去法院办就好,01/01 19:29
4F:→ Lailungsheng: 其他问题也不干你们的事QQ01/01 19:29
L大是的,最垃圾的是我爸,但妹妹们对他们都恨...
5F:→ maniaque: 你们若没有"法律证明文件"知道你们知道有这个弟弟01/01 19:34
6F:→ maniaque: 你们大可当作不知道有这个同父异母弟弟,01/01 19:34
其实这一年半以来,为了安置中风的爸爸住进养护中心、进出医院、分摊费用,主要是由
我跟这个弟弟联络很多次。不知道M大所谓的法律文件是哪一方面的?弟弟的所得税申报
,一直都有申报扶养我爸。我们知情但从不关切此事,当然也装不知道...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1/2021 19:53:32
7F:→ Nowitzki40: 子辈都抛完,才会轮到孙辈,你们要一起递也行阿,顶多 01/01 19:45
8F:→ Nowitzki40: 麻烦要备资料,然後被驳回,如果运气好,那人也有抛, 01/01 19:46
9F:→ Nowitzki40: 那就一起准01/01 19:46
N大的说明,看来我的想法是对的...
10F:→ maniaque: 证明文件->以你的名义,调你爸调得出的户籍资料01/01 19:56
11F:→ maniaque: 我是绝的啦,你家虽然都是母的,还是学习放下上一辈的恩怨01/01 19:57
後续是要办相关的除籍手续和除籍後户籍誊本。其实我爸是自己一户在别的亲戚家,没跟
弟弟他们家人同户,这样看得出来吗?
M大的想法我懂,我自己来说已经看开了,可以很平和跟这个弟弟沟通,但是我妈和妹妹
始终放不下,我怎麽也说服不了...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1/2021 20:08:24
12F:→ maniaque: 你们都会找他分摊费用了... 01/01 20:01
13F:→ maniaque: 真那麽恨,那为何还要半血缘的弟弟分摊?? 01/01 20:01
14F:→ maniaque: 那时候爸爸整个是你家的了,对吧????01/01 20:02
15F:→ maniaque: 而且,要是你妈当年跟你爸离婚,搞不好现在会更恨吧.. 01/01 20:03
16F:→ maniaque: 甚至还会恨你妈,让你的sweet home 破碎,成为单亲家庭 01/01 20:04
17F:→ maniaque: 在学校都被人家讥笑甚至霸凌......01/01 20:04
18F:→ maniaque: 你可以演一下,跟你妈凶回去啊,直接反问他01/01 20:12
19F:→ maniaque: "既然放不下,为何当初不离婚,当大家这麽难过"??? 01/01 20:12
20F:→ maniaque: "人都死了,还在那边计较,你若当初都把我们生成男的" 01/01 20:13
21F:→ maniaque: "爸还会去出找人传香火吗? 爸没有家族香火压力吗???" 01/01 20:14
M大......其实我们家一直在上演八点档,而且这些我都说过了XD (欵感觉咱们要来去婚
姻板聊了 XD) 但无奈我改变不了他们的想法,唉。
谢谢各位的分享。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1/2021 20:41:39
22F:→ yami2009: 第一顺位:配偶+子女 ,所以内外孙不能说是第一顺位 01/01 20:46
23F:→ maniaque: 楼上,是"直系血亲卑亲属",孙子女确实属於卑亲属01/01 20:48
24F:→ maniaque: 而辈分上,子女辈若没有全数抛弃,不会降到孙子女辈01/01 20:49
25F:→ maniaque: 这算比较少遇见的情况,或者是一般写继承系统表时 01/01 20:49
26F:→ maniaque: 受谘询者就会提到这一点了01/01 20:49
27F:→ yami2009: 对耶~是我漏掉直接想到而已,抱歉! 谢谢maniaque解说01/01 20:50
28F:→ maniaque: 要轮到孙子女当第一顺位,就得由子女辈全抛弃才有的当 01/01 20:50
29F:→ maniaque: 第一顺位 01/01 20:51
30F:→ maniaque: 但孙子女辈基本上都是子女辈所生,应该没人会放债给自己 01/01 20:52
31F:→ maniaque: 儿女(自己抛继承,然後债务重担丢给未成年子女) 01/01 20:52
32F:→ yami2009: 不过既然直系血亲卑亲属都算第一顺位,抛弃要3个月内办 01/01 20:53
33F:→ maniaque: 实务操作,有的可能是要把遗产直接放给孙子女,可以这麽做 01/01 20:53
34F:→ yami2009: 民法》第1174条规定:「Ⅰ、继承人得抛弃其继承权。 01/01 20:55
35F:→ yami2009: Ⅱ、前项抛弃,应於知悉其得继承之时起三个月内,以书面 01/01 20:55
36F:→ yami2009: 向法院为之。抛弃继承後,应以书面通知因其抛弃而应为继 01/01 20:56
37F:→ yami2009: 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01/01 20:56
38F:→ yami2009: 这样是否代表 还是要书面通知同母异父弟弟?01/01 20:58
39F:→ maniaque: 以原PO情况,确实是需要,毕竟实际情况是知道有这弟弟存在 01/01 21:15
40F:→ maniaque: 但原PO是本家很多人不爽旁家(只是这个恨原...跟旁家无关01/01 21:16
41F:→ maniaque: 就是类似移情作用....01/01 21:16
若依Y大所提,若我妈+女儿抛弃继承并书面通知弟弟了,但假设他故意 (我不确定他是
否也恨我们)在得知继承後「近3个月」才抛弃继承、他就可以顺便帮他小孩办抛弃,接
下来换他得书面通知我们的小孩吧?但已临届3个月了,对我们的小孩不就反而有申办的
时间压力?
我想充分了解这些来说服妹妹,乾脆跟那个弟弟沟通一下大家一起办,这样才有效率,而
不是反而自己麻烦。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1/2021 22:42:30
42F:→ Nowitzki40: 法院会通知次顺位 01/01 22:59
43F:→ Nowitzki40: 司法院网站也有抛弃继承的公告 你真担心就每个礼拜去 01/01 23:00
44F:→ Nowitzki40: 查他有没有去抛 01/01 23:01
嗯明白了,谢谢N大告知。也谢谢楼上M大Y大的解说。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1/2021 23:11:22
45F:推 stevenchiang: 你小孩没有时间压力阿,你小孩是等到被通知後才开始 01/02 01:32
46F:→ stevenchiang: 算3个月 01/02 01:33
47F:→ stevenchiang: 你们子辈要全部都抛弃完,孙辈才得继承 01/02 01:33
48F:推 stevenchiang: 所以法条才会用「知悉其得继承之时起三个月」的写法 01/02 01:36
49F:推 stevenchiang: 通知这点要看法院,有些法院会帮忙通知,有些法院会要 01/02 01:39
50F:→ stevenchiang: 你去办理抛弃继承时就要你拿出有通知的书面来一起办 01/02 01:40
我是想到孙辈跟子辈都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群组,应该算是第一时间知道继承的;不过现
在想想也可能有些家庭会有另外的状况,所以法条这麽规定。这样明白了,谢谢S大!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2/2021 09:07:48
51F:推 mas1995: 要恨也是恨爸爸吧 弟弟又不是自己选择生在你们家... 01/02 09:31
52F:→ yuusnow: 所以这个弟弟有被你父亲认领吗? 弟弟的父亲栏是你爸没错?01/03 16:30
Y大 我不确定法律程序是否落实,但我判断应该是有的,因为印象中小时候好像是为了让
这个弟弟念小学,爸爸想让他入我们家户口,当时为此事吵得不可开交。因为大家都跟阿
公阿妈同一户口名簿,老人家当然是接受此事让他入籍。为此我们後来都避免去看到户口
名簿上的「外来人」......
※ 编辑: eskada (49.216.21.219 台湾), 01/03/2021 20:03:23
53F:→ yami2009: 你的父亲过世,要先去户政申请除户证明+手抄本 01/03 20:09
54F:→ yami2009: .可确认为全体合法继承人之原始全户户藉誊本01/03 20:10
55F:→ yami2009: ,然後再申请全部继承人现户户籍(含记事栏)01/03 20:12
56F:→ yami2009: 你就可以知道弟弟的父母栏登记姓名是否有你父亲了01/03 20:12
57F:→ yami2009: 如果你弟弟的父亲栏是别人,即使有血缘好像也不能继承 01/03 20:14
58F:→ yami2009: 详细资讯建议多请教户政人员/国税局/税捐处/律师 01/03 20:14
明白了,谢谢Y大提醒。我下周会找时间去办理。
另外有一点不太明白的是,我可以这样直接申请出全部继承人的现户户籍吗?不须其他什
麽证明?(当然我会带身分证件啦)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3/2021 23:21:26
59F:→ maniaque: 旁系应该不行吧.... 01/03 23:58
60F:→ sindyevil: 抛弃有个通知要件,这里的通知意思是我要抛弃继承了接下01/04 09:23
61F:→ sindyevil: 就换你继承),如果真的要讲你们姊妹可以合并存信通知弟 01/04 09:24
62F:→ sindyevil: 和孙然後就去法院办抛弃继承程序,至於弟或孙辈要不要继 01/04 09:25
63F:→ sindyevil: 承就不关你们的事情,顺道提醒一下,如果你跟你妹有小孩01/04 09:25
64F:→ sindyevil: 也是这里的孙辈,民法没有内外孙差异都是孙. 01/04 09:25
65F:→ yuusnow: 问题总是要处理,不喜欢他讨厌他都没问题,但该处理的还 01/04 12:26
66F:→ yuusnow: 是要处理,我查了一下,提出相关证明文件可以以利害关系 01/04 12:31
67F:→ yuusnow: 人的身分申请其他继承人的户籍誊本,具体需要什麽要洽询01/04 12:34
68F:→ yuusnow: 户政,你妈跟你妹不喜异母的弟弟无所谓,其实也不用劝01/04 12:35
69F:→ yuusnow: 但还是要跟他们说清楚,这些事情不是不理他就好了 01/04 12:36
70F:→ sindyevil: 你也可以跟令妹说清楚 这手续没有规定非得你跟她一起送 01/04 13:39
71F:→ sindyevil: 件,但基於时效,你可以先送你的,抛弃继承权是各自独立. 01/04 13:39
谢谢S大 Y大以及前面各楼提供建议的网友。已向妹妹解释清楚了,她们已了解事实并决
定以最效率的方式进行。我们会试着跟异母弟弟沟通好一起办理。
再次谢谢各位的热心解惑。谢谢~
※ 编辑: eskada (203.73.245.157 台湾), 01/04/2021 19: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