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pio (秋天了说)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时间Mon Dec 21 13:47:16 2020
各位好,我的问题如下。
我父亲持有轻度精障手册,
常用此来装傻卖疯,但辨识能力无丧失。
从我小开始也曾对家母暴力相向,(我们之後都有开始录音,警察也来过很多次)
家母为传统女性,一直吞忍,
也怕我们之後没房子住。
在几年前因为父亲倒债,为避免财产被查封,
将房子转移到我跟姊姊两人底下。
近期又因父亲被传直销洗脑,投入大笔金额与保单借款。
又开始喊穷,并伸手跟我与姊要扶养费。
(感觉比较像他贷款还不出来了)
父亲每月有年金12400+家里基地台租用约3000以及残障手册租人开彩券行之收入。
他近期提出扶养费之义务。
1:我想询问看看我能否就家暴这一部分对他提起告诉
2:如家暴成立,是否能适用民法1118-1条
3:父亲名下除固定收入外,且还有车与几笔房产(与他兄弟姊妹持分)
这样是能够提出扶养费的权益吗?
谢谢各位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61.56.138.6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08529638.A.0FC.html
※ 编辑: opio (61.56.138.6 台湾), 12/21/2020 13:48:24
1F:推 km0220: 3.可参考民法1117 12/21 13:56
2F:→ maniaque: 收入超过基本所得,申请扶养机率0 12/21 14:35
他因为之前欠钱,所以跟我借户头把年金转到我这边
不知道这个在法院到时候判会不会找的到
3F:→ maniaque: 虽然1117二项但书,但不代表法院会真判给他.... 12/21 14:37
4F:→ maniaque: 既然房产在名下,就直接拿去抵押贷款,把钱藏起来算了 12/21 14:37
这个我有想过,避免他再乱搞
※ 编辑: opio (61.56.138.6 台湾), 12/21/2020 14: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