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雇用关系与雇佣契约
时间Wed Dec 16 05:52:38 2020
雇佣关系一定具备雇用人责任里面的选任与监督权限吗?
雇佣契约的定义里面只是用劳务时间换取酬劳为对价。固
然有劳务专属权之条文,不因此满足选任握监督要件之任
一吧?
但是官网该条相关判例里面有些用词还是雇佣。这就令人
有些费解。
例如: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56 年台上字第 1612 号》要旨指出:「雇佣契约於当事人间,固以
约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内为他方服务劳务,他方给付报酬为其成立之要件,然其与
第三人间之关系,受雇人既系以听从雇用人之指示而作为,倘受雇人确系因服劳务而生侵
害第三人权利之情事时,雇用人即不能藉口曾与受雇人有何约定,而诿卸其对第三人之责
任。」
《最高法院民事判例 57 年台上字第 1663 号》要旨指出:
「《民法》第 188 条第 1 项所谓受雇人,并非仅限於雇佣契约所称之受雇人,凡客观上
被他人使用为之服务劳务而受其监督者均系受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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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29.58.17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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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Kyosuke: 那你要怎麽分雇佣跟委任 12/16 07:29
委任是受任人承诺帮雇主办事,没承诺花多少时间,以此和雇佣分;
没承诺办成,以此和承揽分。
※ 编辑: saltlake (220.129.58.176 台湾), 12/16/2020 09:45:02
2F:推 KKyosuke: 是否必须定时定点上班这点就会被解释成监督权的一环 12/16 13:07
这样倒也言之成理。但是能监督几点上班,和能否监督受雇人上班时间执行职务
时和客户吵嘴打架,或者偷偷把客人下药迷昏拉出去杀掉,似乎不能说是一回事?
※ 编辑: saltlake (220.129.58.176 台湾), 12/16/2020 20:01:10
3F:→ sindyevil: 劳动部因为外送员有提出表单可以检验 可以去载来研究 12/17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