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fine1117 (Rachel)
看板LAW
标题[问题] 主张恢复雇佣关系
时间Sat Dec 12 22:06:49 2020
之前在邮局储汇单位工作,进去三个多月时经理认为我有犯重大缺失想辞退我,後来营管
科跟我约谈,给我两周改善期,两周後主管跟营管科都认为我有改善,隔日调到邮务单位
看我是否能胜任。我在邮务单位表现不错,但又过两周人资忽然以我前三个月的表现为由
要辞退我。目前我已签了非自愿离职书也向劳工局提出恢复雇佣关系的调解,这期间我都
有找律师谘询,知道要确定无法胜任工作且需符合解雇最後手段性才能解雇。
但今天我又找律师做比较完整的谘询,律师认为是否能够胜任工作很主观,这对我比较不
利,且认为恢复雇佣关系通常在调解时无法和解,所以调解时自己与亲友出席即可,不用
请律师,若调解不成,走法律途径时再请律师即可。
我想请问如果我无法胜任,为甚麽在我转邮务单位後,每周六业务最复杂客人最多时还要
支援储汇,这样不就代表我是可以胜任的吗?
另外听律师讲完感觉胜诉机会不太大,律师认为如果要比较同时间其他局新进人员表现也
必须通过邮局提供资料,中间是不是有公正性的问题。
想请问大家有甚麽想法或意见,让我知道自己有甚麽考虑不周全的地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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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herrywo: 你是因为哪一条被资遣的,稍微说一下比较好分析12/12 22:10
因为劳基法11条第5款确不能胜任工作
※ 编辑: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台湾), 12/12/2020 22:41:34
2F:→ KKyosuke: 律师的意思其实是你调解要他去的话他也得收一次钱 可以 12/12 23:07
3F:→ KKyosuke: 省下来...至於解雇合不合法这点律师都已经跟你分析过了 12/12 23:08
4F:→ KKyosuke: 我只想说 要你上班支援跟你表现胜不胜任这两码事 12/12 23:09
5F:推 cherrywo: 基本上你可以去问法扶,月薪7万5以下可以申请免费律师 12/12 23:37
6F:→ cherrywo: 如果法扶愿意免费扶助的话,那基本上就等於赢了12/12 23:38
7F:→ cherrywo: 另外你有拿资遣费或者去用非自愿离职去申请失业补助吗? 12/12 23:39
8F:→ cherrywo: 如果有的话,即使资遣不合法,也可能构成合意资遣,这部 12/12 23:39
9F:→ cherrywo: 份要注意喔,因为最高法院在88年有一个见解认为拿资遣费12/12 23:40
10F:→ cherrywo: 支票并且兑现构成合意用资遣方式解除劳动契约,另外10912/12 23:41
11F:→ cherrywo: 年的台中高分院也有一个判决支持这个见解,所以拿了资遣 12/12 23:41
12F:→ cherrywo: 费後,几乎就不可能主张恢复雇佣关系,这点要注意12/12 23:42
我有拿资遣费并且有申请失业补助,所以该怎麽办?我能退回资遣费吗?
※ 编辑: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台湾), 12/12/2020 23:47:56
13F:推 KKyosuke: 没这种事 实务上多着是被塞资遣费以後还是告赢确认雇佣12/12 23:49
14F:→ KKyosuke: 关系存在的例子 12/12 23:49
那失业补助的部分我要停止申办吗?
※ 编辑: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台湾), 12/12/2020 23:51:23
15F:→ KKyosuke: 前面的终止行为不合法 後面给的资遣费顶多拿来抵销该发12/12 23:50
16F:→ KKyosuke: 的工资12/12 23:51
17F:→ KKyosuke: 但如果你拿完资遣费都没有动作 过个几年才突然来告公司 12/12 23:51
18F:→ KKyosuke: 那当然会被认定其实已经合意资遣了12/12 23:51
19F:→ KKyosuke: 建议就先去调解 然後拿调解资料找律师处理12/12 23:53
好的,谢谢
※ 编辑: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台湾), 12/12/2020 23:56:12
20F:推 cherrywo: 最高法院 88 年台上字第2170号民事判决,这个判决确实有 12/13 00:05
21F:→ cherrywo: 谈到拿资遣费不利的後果,另外我们事务所的确有当事人 12/13 00:07
22F:→ cherrywo: 因为拿资遣费跟失业补助所以输掉官司的,或许每个个案都 12/13 00:07
23F:→ cherrywo: 不同,但是只是基於好意提醒一下,要多查查看能怎麽主张 12/13 00:08
24F:→ cherrywo: 比较好,然後还是先去问法扶,看法扶要不要扶助再说 12/13 00:08
25F:推 cherrywo: 最高法院88年度台上字第1773号这个判决也有提到 12/13 00:13
26F:→ cherrywo: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108年度劳上字第16号这个也是 12/13 00:13
27F:→ cherrywo: 建议你多研究这样比较知道要怎麽讲可以避开雷区 12/13 00:14
请问要从哪个网站去查呢?因为我直接google搜寻找不到
※ 编辑: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台湾), 12/13/2020 00:17:42
28F:推 cherrywo: 到司法院的判决书查询,输入字号就可以找了,记得要找民12/13 00:22
29F:→ cherrywo: 事判决。 12/13 00:22
30F:→ cherrywo: 或者是用 法源 这个法律网站去找也可以 12/13 00:24
有,找到了,谢谢你,我会多研究的
※ 编辑: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台湾), 12/13/2020 00:27:43
31F:推 KKyosuke: 那不是一个「绝对」的判断标准 12/13 09:25
32F:→ KKyosuke: 就跟就算签了自愿离职,也可能主张是因公司强势胁迫并非 12/13 09:27
33F:→ KKyosuke: 真意一样,是否真为合意离职仍然要个案判断 12/13 09:27
34F:→ sindyevil: 时间点在试用期,单位转换是邮政的例行作业,新人期间 12/13 09:56
35F:→ sindyevil: 藉着单位转换测试劳工工作状况是正常的。 12/13 09:56
36F:→ sindyevil: 两周改善期和会谈已经是在走最後手段的流程。12/13 09:58
37F:→ iscu: 储汇单位是指柜台存钱转帐领钱的吗 ?12/13 15:45
38F:→ iscu: 听说每天结帐有多钱少钱大家都要留下来等点算清楚 12/13 15:46
39F:→ iscu: 你要不要说说你搞错几次 金额多大? 12/13 15:46
我比较严重的是有四次要先提款再办业务的部分忘了先提款,总共加起来应该有300万,
但都有即时发现,有时候是自己发现,有时候是送主管审核的时候发现,(前三个月每项
业务都要送主管逐笔审核),晚上结帐时没有真的赔过钱,这些错误在给我的两周改善期
时就没有再犯过了。
※ 编辑: refine1117 (27.247.1.85 台湾), 12/13/2020 18:20:09
40F:→ maniaque: "比较严重有四次" <= 那"比较不严重"的呢??? 12/13 18:28
前两个月小错比较多,例如存提款单号码未写完全,後面就很少了,主管主要是针对我没
有先提款再办业务的部分认为我不胜任。
※ 编辑: refine1117 (180.214.191.167 台湾), 12/13/2020 18:54:39
41F:→ sindyevil: 简单说就是没有照SOP程序走 虽然有靠其他内规降低或者 12/14 11:19
42F:→ sindyevil: 免於损失 但是内规还是有触犯 然後并不适一次两次 情节 12/14 11:20
43F:→ sindyevil: 也不是轻微而是重大过失 这样? 12/14 11:20
44F:→ sindyevil: 也许邮政必非突然 而是针对该批次新人以固定期间内的状 12/14 11:22
45F:→ sindyevil: 况综合评估 然後就等级状况在某时间内某流程内依法资遣 12/14 11:23
46F:→ sindyevil: 解雇 Y 12/14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