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nyirob (莲子)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公司法190条公私变更登记撤消问题
时间Fri Dec 4 12:48:34 2020
各位好,
关於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文件有违法情形,欲请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想请教实务情况,若有
人方便回答,感激不尽。
若依公司法190条:决议事项已为登记者,经法院为撤销决议之判决确定後,主管机关经法
院之通知或利害关系人之申请时,应撤销其登记。
但曾有案例发生地方法院驳回申请,理由是公司法第190条中,撤销登记的应该是主管机
关,而不是法院,所以驳回。
想请问是否有案例,法院对於决议内容有误提出判决的情形?或是有其他法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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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inyirob (223.136.53.223 台湾), 12/04/2020 12:48:54
1F:推 a9301040: 你通知主管机关违法,主管机关就不会下核准行政处理 12/05 15:26
2F:推 CZXtar: 你找A登记就是找A撤销,找B当然不会理你(那不是他职责 12/07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