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ltlake (SaltLake)
看板LAW
标题[问题] 户长的权责
时间Sat Oct 17 21:46:30 2020
固然户籍法规定户口名簿由户长保管,且户长可以代为
申请户籍变更和户内人出生死亡等登记。但是并非唯一
。例如户籍变更也可本人办理,而户籍的迁出照说是以
本人意愿为主,户长虽可办理,但实质居住的本人不愿
迁出也不能代办吧?
至於户籍迁入,决定权该在房屋所有人而非户长。
看来所谓的户"长"其实没有啥特别权限,不像当邻里
长还有薪水领。
另方面,各种法律文件乃寄送到本人户籍地,而户长
有义务通知本人文件的送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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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24.92.17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M.1602942392.A.71A.html
1F:→ spirit119: 邻里长没有薪水 10/18 00:16
2F:→ mechman: 里长有薪水吧 10/18 11:37
3F:→ stevenchiang: 我记得里长没有明确写是「薪水」的收入,而是由各地 10/18 12:44
4F:→ stevenchiang: 公所编列类似事务补助费的东西给里长 10/18 12:45
确实没有名义上的薪水而是各种福利措施。
比方说事务补助费、保险费甚麽的。
这些费用有些还不好变现金,比方报纸补助费。有邻里长没有订报纸却去申请补助,
就上新闻了。
※ 编辑: saltlake (114.24.92.17 台湾), 10/18/2020 14:49:24
5F:→ maniaque: 就跟学校班长差不多意思 10/18 16:39
6F:→ ken211812: 从通知的效力那看有没有户长的责任? 10/18 20:43
这边疑惑的就是,户长就各种通知函的代为管领行为是附有代为通知到本人
的法定义务。
如果本着权益与义务相随的原则,不应该课户长此种法定义务,毕竟中华民国
一毛钱薪水乃至於福利都没给户长,凭啥要求户长执行公务?
一般公寓或大楼的管理员代住户管领通知都没这种法定义务,而管理员好歹还
领住户(们)给的薪水。
7F:→ ken211812: 迁不迁出的问题 如果成年了那就合理吧 除非有扶养问题? 10/18 20:45
8F:→ spirit119: 里长没有薪水,所以可以兼职,补助费要凭收据核销不是 10/18 21:50
9F:→ spirit119: 直接发钱 10/18 21:50
反正确定户长无薪水也无补助款可请领,而邻里长是靠福利(如保险补贴等)和补助款
(要凭收据)请领。
其实这倒满有我国习俗的特色。比方庙里面办活动的炉主,虽然可以挂锦旗与得到
办活动的领头权,也是无给职。实务上还得比捐钱多寡来争取。
从这角度看来,我国法制最小的自治首长是乡(镇、市)长罗?
算是依法有资格领中华民国官俸的最基层自治长官?
※ 编辑: saltlake (114.24.92.17 台湾), 10/19/2020 00:00:21
10F:→ sindyevil: 可以不当户长,或者同地址多户,人人都是户长. 10/19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