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324 (冬城飞雪)
看板LAW
标题[问题]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条违宪?
时间Wed Oct 14 18:22:35 2020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条
教育召集或勤务召集之范围、人数、时日,由国防部按年度计画实施,於
退伍後八年内,以四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二十日。
但国防部得视军事需要
酌增年限、次数及时间。
条文对於国防部教育召集或勤务召集之年限、次数及时间给予无上限的授权,
(依据条文内容,国防部即使要把每次教召的时间延长为1万年,理论上也是可以的)
应该很明显已经违反比例原则。
因为即使是为了国防目的,也不可能允许国家强制人民服数十年的兵役。
但是否还有另外涉及违反授权明确性原则?
比较有疑问的点是授权明确性原则一般多用在法律授权於法规命令上,
然而本条文的授权并非是藉由法规命令的管道,而是简单粗暴的直接 无上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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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taoist9999: 应该会有人声请释宪,问题是立法院再修法的话,还是 10/14 18:29
2F:→ taoist9999: 改变不了跟目前一样的结果。 10/14 18:29
是这样没错
但要修法的话至少要多经过立法院那关
而不是国防部一句话就直接延长
3F:→ spirit119: 情势紧绷时什麽都可能发生...陆一特表示: 10/14 18:45
我想现在还没紧绷到那种程度
不然早就改回徵兵制了
4F:→ maniaque: 你还不如打只挑七年级,违反宪法平等原则比较实际一点 10/14 18:46
5F:→ maniaque: 当初降成四个月是国防部,现在优先挑老兵也是国防部 10/14 18:46
6F:→ maniaque: 那当初只训四个月,训三小呢??? 10/14 18:47
不延长训练役年限当然是明显违反平等原则
不过因为这篇我的主要疑问在於兵役法施行法第27条与授权明确性原则的关系
就没有特别提到这个部分
7F:→ maniaque: 都说酌增了,你得举证违反比例原则欧.... 10/14 19:01
8F:→ maniaque: 不然建议你要就一起写上去 10/14 19:02
假如真的要诉讼
那当然是把所有能提出的都写上去啊
至於如果把酌增解释为有上限
那就变成是违反法律明确性原则
你国防部觉得可以酌增到17年
我觉得最多让你加到10年就是极限了
9F:→ saltlake: 干嘛不更乾脆要求男女平权当兵? 10/14 19:16
不可能有立委敢动这块的
即便是相对独立的大法官
当年也都不敢宣告违宪了
立委怕以後再也不用选
大法官也会怕被广大的女性民众丢鸡蛋
10F:推 taoist9999: 司法院释字第490号解释发布当时根本还没有替代役,现 10/14 20:07
11F:→ taoist9999: 在既然有替代役,基於男女平等原则,女性应该至少有 10/14 20:07
12F:→ taoist9999: 服替代役之义务。 10/14 20:07
13F:→ ultratimes: 都要打仗了,谁还管你法律怎样?战争没有法律 10/14 22:39
14F:→ ultratimes: 到时候谁管你除役免役替代役 全部抓上去战场 10/14 22:40
15F:→ ultratimes: 违法?战争时没有这种东西,战争时谁还跟你打诉讼咧 10/14 22:40
16F:→ ultratimes: 战争时就是这样 命令最大 谁管你违法违宪 10/14 22:45
所以现在已经战争了吗?
那你怎麽还在上PTT呢?
※ 编辑: paul324 (150.117.223.153 台湾), 10/14/2020 22:55:33
17F:→ kaky: 法条要直接释宪 不是人民可以直接提起 10/15 02:40